[事件回放]
3月1日晚21时20分许,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一伙暴徒冲入人群,挥刀疯狂砍杀无辜者,令手无寸铁的平民,瞬时间面临最凶残的攻击、杀戮与人身威胁。这起以伤害平民生命、制造社会恐慌为目的的反人类暴行令人发指。事件已造成29人死上百人伤。 今年全国两会上,与会代表委员为昆明暴力恐怖事件的遇难者默哀,这在两会历史上是第一次。
[网友热议]
翟存波:
快报结果,慎报原因,可以有效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伍佳佳:
暴力恐怖事件作为特殊的新闻事件,一方面在于暴力分子已造成极大的破坏性,另一方面是事件发生后未查明真相易引起恐慌。媒体在对待此类事件,应该谨言慎行,不可武断或者为抢发新闻主观臆造。
作为微博发布的编辑和审核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要坚守基本的道德底线,做一个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平时工作中,加强培训,教育、引导很有必要,尤其是青年新闻工作者。因为现在具体管理微博微信的都是青年人,他们在选择和判断的标准上把握不准,这也是新闻现状。
董晓芳:
报道这种暴力恐怖消息,记者要冷静理性客观真实,最重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不要一味抢新闻,造成民众二次伤害,妨碍社会正常秩序。后来有一些假新闻在网络扩散,很多不明的群众出于善心,被人利用,造成假新闻传播。网络的消息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引用源,须权威核实 。
尹立群:
媒体都有共同的新闻伦理,就是真实,不能仅仅依靠超国民待遇。国家在反思建立反恐应急机制,我们媒体是不是也要反思建立反恐或公共危害事件的报道机制。
刘志丹:
这次事件,我个人觉得,整个新闻媒体的敏感性,还是比较突出的。
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确实令人心痛,媒体人在事件的报道中,应该坚持新闻人本色,实事求是,坚定信仰,从客观公正的角度,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同时,避免血腥,避免在报道中由于自己的愤怒,而有失偏颇,从而引发更大的民族矛盾。
[媒体评说]
西方要“睁眼瞎”到何时
环球时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的文章《西方要“睁眼瞎”到何时》。文章说: 现在不是争论事件原因的时候,我们现在的第一要务是要保持基本的道德标准,否则很难建立起国际反恐共识。在昆明发生惨绝人寰的、针对普通平民并造成重大伤亡的暴恐事件之后,我们再次失望地看到西方媒体闪烁其词,态度暧昧。
血淋淋的惨案,将新疆分裂组织的恐怖主义性质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但CNN等西方媒体在报道中仍给“恐怖分子”打引号,大多还扯上维汉矛盾,转移舆论注意力。暴恐事件发生后,美国等西方政府对残忍暴行进行了谴责,但它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谴责。这起事件的发生,背后是新疆分裂恐怖组织长期得到西方势力的包庇甚至支持。过去西方总将其描述成民族矛盾,但在经历这一系列血案之后,如果仍对东突等“疆独”组织的恐怖主义性质做“睁眼瞎”,难以向世人交代。
举世震惊的“9·11”事件发生后,中国迅速对恐怖分子表示谴责,在此之后的国际反恐合作中,中国一直尽心尽力,对避免“9·11”事件再次在西方出现发挥了间接作用。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说,反恐是好几代人的事情。那么,如果西方指望和中国长期合作,就要从昆明“3·01”事件的定性和谴责做起。这是反人类的大是大非问题,容不得模模糊糊,支支吾吾。
截止到目前,西方在中国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非常严重。西方人如果要期待与中国在反恐上的长期合作,就必须从利益角度多掂量一下,他们的表态和支持要更慎重一些。如果真的关心中国边疆发展和反恐事业,西方完全可以参与中国国内发展,积极到西部投资,帮助西部的发展。否则,就是一种假道德。
不要配合恐怖分子传播仇恨
《 中国青年报 》刊登评论员曹林的文章说:
我们应该无视网络上个别人为暴徒暴行辩护的声音,否则,就等于放大了这种声音。这些极端声音在舆论场中并不具有代表性——无论怎样的悲剧和血案,这种极端声音都会跳出来,无视罪恶而高谈阔论分析其后的社会原因。对待恐怖主义,社会需要凝聚共识,而不必因为小分歧彼此撕咬,使恐怖主义在杀戮生命、破坏稳定的同时,还带来阶层情感的撕裂。
当然,我们也应该拒绝使用“报复社会”这样的字眼去描述血案,避免进入恐怖主义的逻辑。“报复”这样的字眼正是恐怖主义所希望使用的:自以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就可以去屠杀平民报复社会。暴徒与“报复”毫无关系,就是恐怖主义可耻的屠杀。
最后想说的是,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表达愤怒,但不要传播仇恨。不要沉浸在“代表正义消灭你”的优越感在网络上发泄仇恨,这只会传播戾气和仇恨。这也是恐怖分子所希望看到的,用恐怖煽起仇恨,在集体对抗的仇恨中走向混乱。被愤怒感主宰的我们,很容易认为我们怎么骂、怎么发泄、怎么对待“某个想象中的敌人”都是正当的,这极易滑向与恐怖主义一致的极端逻辑。公众越是正义凛然慷慨激昂的时候,越需要一种冷静的能量。
[专家点评]
新闻报道的“度量衡”
◎颜 陈(荆楚网舆情分析师)
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人们纷纷在社交媒体表达愤怒和哀悼之情。与此同时,一张张现场的血腥图片广为传播,有关恐怖袭击的谣言也不胫而走,社交媒体的碎片化表达和浅描述冲动,导致公众对事件形成主观评判倾向,由此带来暂时性舆论失序状态。应该说,本次危机集中展现出各类媒体的生存环境,也考验着媒体人的社会价值观念。
暴力恐怖事件的背后,历史、人文、族群等成因复杂。昆明“3·01”事件发生后,人们非常关注权威媒体“如何说”。面对新媒体动辄深度挖掘、反思社会等趋势,一些媒体人通过各种途径发出冷静声音,他们呼吁同行恰当把握报道的尺度、节奏、平衡,通过深报道帮助公众形成理性判断。媒体人的清醒,还体现在营造出强有力的主流舆论态势和社会氛围,防止了危机事件转化为特殊的社会情绪或政治情绪,在舆论场起到了“定海神针”作用。endprint
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其价值意义在于对舆情事件中各种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精准梳理,帮助人们了解事实的真相。媒体人的担当和思考,其价值意义则体现在于遵循新闻规律,深入到事件的内核,避免流于表面现象的肤浅阐述。昆明“3·01”事件中,两个舆论场充分交流共振,在避免社会恐慌、安抚公众情绪方面充分发挥了“防火墙”、“隔离带”等特殊作用。其背后,正是广大媒体人通过多样化的体裁和深度化的思想,推动形成主流意见,才将讨论引向谴责恐怖袭击、坚持民族团结等核心话题。
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的传播形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动,形成具体的舆论场。媒体人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社会责任感和传播技巧,既是新闻“度量衡”的具体体现,也是舆论场主流价值观的构建基础。因此,在新闻报道和社会管理之间寻找平衡,树立大局意识,深入事件核心,将受众接受信息和接受导向的过程融为一体,这不仅是创新舆论引导方式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网络时代媒体人使命和担当的必然路径。
规范新闻行为 管控舆论情绪
◎童钟鸣(黄冈日报理论部主任)
“3·01”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一时间成为国内媒体关注的中心和传播的重点。如今,检讨这一集体舆论行为过程,我们有值得肯定的作法,也有需要协调、管控和矫治的不良舆论情绪。
经历了汶川大地震时新闻舆论空前的深度关注,特别是出现的新闻过度介入,造成对地震受害人“二次伤害”、“痛苦唤醒”等非理性新闻行为,遭到公众的批评和诟病,引起了媒体特别是传统媒体的反思和自律,当再次遭遇到重要灾难事件时,传统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的新闻行为变得理智、冷静和专业。
“3·01”昆明暴恐事件发生后,媒体的镜头展示、文字描述事件现场的血腥与恐怖内容基本得到自觉克制和有效管控,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能做到“免打扰”,对伤痛特别是精神伤害不去提及、追问、唤醒、挖掘甚至展示,这是媒体集体媒介素质的进步,也是新闻伦理的恪守和践行,遵循生命至上、最小伤害、善意、良知等新闻伦理基本原则,值得肯定。
当然,也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和举动,主要来自一些自媒体的喧嚣、鼓噪,失控和失范,头脑简单,感情用事,极不负责,妄下断语,乱打棍子,将个别当整体,伤害了民族感情,带来负面舆论效果,让人担忧。
突发灾害(灾难)性事件或恐怖事件发生后,作为媒体和媒体人(当然包括自媒体)首先要冷静,不冲动,不盲从,有主见,有判断,不轻信,不传谣,不炒作,不误导。其次要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中央权威媒体相关报道为准,不自作主张,坚持“快报结果,慎报原因”原则和程序,正确处理抢发新闻与坚持新闻客观性、真实性原则关系。第三要坚持新闻职业操守和新闻伦理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不张扬恐怖与血腥;立足公心、公德和公益,运用新闻内容、形式和功能,疏导民众情绪,降低民情温度,掌控舆论主动,引导舆论走向,把握信息传播底线,传播积极的价值观,消除不利于民族团结和发展的杂音和噪声,维护民族团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