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云贵
青春永远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命题,每个人都经历,每个人都回忆,每个人都想给它下定义,到最后,每个人却都没有勇气。
青春是什么?
我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内心常常会变得孤独。
幼年时,父母为生活整日在外奔波,家中兄弟姊妹脾性又与我不同,自己便习惯了独处。常与我相伴的是些不会说话的玩偶与园中青翠生长的花草。我总喜欢把那些哥哥姐姐玩剩下的木偶放在草木中,导演一些“丛林冒险记”“王子复仇记”“侠客寻宝记”等自编剧目,当然配音、剧务工作也统统由自己完成。风有时会把细碎的花瓣吹到自己身上、脸上、头发上,我把它们捡起来,挑些新鲜干净的嚼着吃。
孤独的少年都是吃花的少年。
我就这般把自己上学之前的时光托付给了草木。看它们生长,细长的梗上开出硕大而清香的花朵,脂红,瓷白,鹅黄,时光仿佛是一块调色板。那些草丛中窝藏着细小的虫子,扑扇着翅膀,窸窸窣窣,而在低处的泥土中还应埋葬着之前更多的昆虫,它们用生命向时间兑换出茂密发光的植物。像奉献了自己,生长出了爱,笼罩四野,亭亭如盖。
南方一直是花草的恩泽之地,没有太过明显的凋谢、死亡。芦荟、兰草、茶花在院子的角落里几乎一年四季叶子都鲜绿如初。阳光照在这些善良的生命上,温暖,芳香。心里有一片寂静的地方,也被慢慢地捂热。
那时,我还没有写作,只是带着一颗幼童的心纯粹地躲在花间消磨漫长的成长时光。无数次,耳畔听到飞机从高空掠过发出的轰鸣声,心里就期待着长着面团脸的自己能快速长大,最好能像梨花般一夜绽放,变成脸庞坚毅、眼神笃定、能掌控自己命运的人。我想摆脱这样的孤独,它跟随自己太久,有一天,应该刑满释放。
我想有一天离开自己兜转的这个世界,极其地期待,迫切地希望,我可以离开。
后来,时间告诉那座年幼的花园,我离开了。
我开始来到同龄的人群里,像一种动物被人打量。认识一些友伴,同他们嬉戏,吵闹、四处奔跑,以为孤独可以消失了,自己可以活得更快乐了。不料,自身仿佛有一种自觉让这一切破碎。我拒绝骂人、打架、抽烟、喝酒、玩游戏,拒绝逃学、上网、吹口哨,拒绝上课睡觉、考试作弊、跟女生打情骂俏。我只做着自己,不善言谈,沉默,孤僻,执拗,对世事没有戒备。
在成长的路途中,自己终究没能像身边的男孩一样。
我写过一个叫做橘子的男孩,他同我一样生活在南方的海边,但是很多年后,这个世界都改变了,他却还是他。而我现在却无法再找到他。像苦苦想要寻求的问题始终没有答案,时间剥夺了太多人说话的权利。
我到现在还是喜欢独处,没有太多朋友,有时会被喜欢自己作品的读者要求线上出现,聊天或者发私信。我是个不太会拒绝别人的人,一直如此。他们向我提出的问题中出现频率最多的是:怎样写作?我说,用你的生活、你的梦去写,要听从内心的声音心无旁骛地写。
很久以来,我也是如此继续着自己的创作,不带任何压力与逼迫,不想何种评价和影响,极少迎合杂志特定风格或图书市场的利益要求。我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而不是成为某种规定的附庸。我只想自己是自己,而不是要变成谁谁谁。
一个合格的文字创作者在我看来,或许便该如此,洒脱自然,随性如风,而不是变成一个坐在电脑屏幕前的码字工作者。正如王蒙说过的,“作家不是世界的审判官,也不是诅咒者,应该对世界充满兴趣,充满爱,有善意。作家对世界来说,首先是一个感受者,是表达者,是世界的情人”。
文字是我们手中握住的朵朵玫瑰,是我们献给世界最深情的吻。
很多作家会用文字来凸显世界给予自己的伤痛,而我喜欢用纯净、接近天性的爱去描绘冷暖世间。那些记忆里的少年,或是天真单纯,或是倔强偏执,或是热情奔放,或是沉默寡言。而你,也总站在昨天那个少年的影子里。
我厌恶戴面具行事的男人或女人,厌恶他们察言观色时投射出的扭曲视线,每次与他们相处时,内心鄙夷的声音就愈发响亮,一种警觉让我想不断远离他们的世界。也逐渐厌恶起一些事,仿佛一眼便能识别出是非曲直、奸邪善恶。我相信自己的直觉有不容更改的准确性。但自己还是在这猜谜般的游戏中扮演了一个容易受伤的角色。就像无数的人和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受伤。
“想起某个夏天热闹的海岸线,记忆中的那个少年骄傲的宣言……”耳边时常响起光良的那首《少年》旋律如同一双柔软的手,透过夏日树枝上倾洒而下的光线,把时针和分针往回调,停止空气中每一粒飞行的尘埃,让此刻的自己和曾经的自己相遇。
于是,我写湛蓝的海,发光的河,晴朗的天空,聒噪的蝉,繁茂生长的树和绚烂盛开的花。
于是,我写南方,繁盛的雨水,葱郁的校园,斑驳的墙壁,上课睡觉的学生,晚上爬墙的少年,或者喜欢四处流浪的孩子。
于是,我写核桃、橘子、小鸥、小优、小纽扣和玻璃球,写整日被忙碌的父母所遗忘的孩子,写面对着成长的出路却一直低头看鞋的自己。
于是,我写单纯的世界、清澈的时光。
一切都要被浸泡出天真,干净,清新,温暖的模样,不带伤害。
我曾不止一遍地和自己说,二十岁已经不再年轻,而我却还想在这不年轻的日子里做件让青春一直停留的事情,那便是写下这些文字。我殷切希望自己的时光可以保存在这些文字里,完好得如同一件青瓷,不褪色的基调里都是年少恍恍惚惚、简简单单又傻里傻气的色彩。等到自己苍老得只剩下回忆的时候,会在某一天的清晨或黄昏,看见那个清澈的少年睡在花间。
那时青春是赶在七点之前跑到教室上早自习,学大人的笔体在成绩单上签字,熬夜玩游戏看电影却忘了书包里的作业。
那时青春是在摇晃的公交上打瞌睡,被老师安排坐到好学生的旁边,偷看那张好看的侧脸被发现时慌张掉落的书本。
那时青春是夏天电风扇急速转动的嗡鸣声中,你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散发出的香甜味,是吃了一周青莲黄片后脸上还没消退的几颗痘痘,是爸爸做的番薯糕和妈妈做的南瓜汤。
那时青春是清晨路过花园时发现里面又开了几朵新的小花,是等到一个暗恋中的女生推着脚踏车从车棚里出来,你涨红着脸模仿着电影里的台词说:“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我还不错啊!”
那个少年,那个天真单纯的少年,那个想做彼得潘和哈利·波特的少年,那个喜欢五月天、苏打绿、陈绮贞的少年,那个总会一阵哭一阵笑的少年,此刻想和每一个关心他爱护他的人,道声感谢。
在记忆里,时间可以留下痕迹和气味。
亲爱的少年,你要知道,青春是座美丽的花园,它并不荒芜,也没有那般残酷,只是我们的心常常在这尘世中迷路,找不到那个发光的出口。
亲爱的少年,故事还在继续,未来还没有形状,你们一定都要快乐地活,勇敢地爱。
年少是一生最美的风景。
且行且珍惜,相知莫相忘……
越长大,内心越变得空虚,身体里好像裂开一个巨大的洞,里面深藏一片苍茫的宇宙。我是站在某个小星球上的人,看着经纬翻转,红日东升西落,自己的双脚却始终没有脱离原地。
往往出现这样黯淡不堪的情绪时都是在雨天,自己撑着一把大雨伞在空阔的街道上行走,像一颗蒲公英永远飞不起来的种子落在世界里,没有人能看到我的表情。雨水似乎要加重我这般冷落的境遇,势如破竹地砸下来,有一瞬间,真的感觉自己形同薄纸,要被这个世界撕开了。
糟糕的时刻,远远不止雨天。
上课时走错了班级,一双双好奇的眼睛像看到外星生物一样扫视过来;通宵达旦写完的故事,在第二天打开电脑时变成空白的结局;屋子常常漏水,与抠门的房东太太沟通后,她也没让人来修;暗恋了一段日子的人有一天竟然带着男朋友,兴高采烈又故作娇羞地来见我;每天深夜寂寞时室友用微信扔出的漂流瓶被人捡到的几率是百分之百,而自己扔光了当天所有的漂流瓶也没有听到一丝回声。
这个世界让快乐的人无比快乐,让忧伤的人一直忧伤。而我是被忧伤的洪水冲到最深谷底的青蛙,抬头仰望,天空并不晴朗,岁月也不安好。
还有一段时间,真是觉得全宇宙没有哪只生物会比我过的更难过了。
大一刚开学那会儿,自己坐在梯形教室里看傍晚四五点的夕阳有情调地一坠一坠,心血来潮想用500万像素的手机去学校后山拍照,觉得要站在高高的山顶上才能拍下全世界最美的黄昏,匆匆忙忙整理好书包,等到放学铃声一响就屁颠屁颠地冲到后山,结果摸摸口袋,空的,再打开书包,空的。突然想起来手机还落在教室的课桌上,想必此刻定是被人顺手牵羊了。我站在山顶歇斯底里地大喊数声,吓得底下偷偷接吻的情侣刚要碰到一起的嘴唇刹那间分开了。
暑假途经大连时悲惨的经历也让人刻骨铭心。买到早上七点去沈阳的火车票,自己偏偏睡到了六点半,七零八落收拾一通后,在旅馆前招手拦下了一辆的士,然后情节像小说一样发展。赶在火车开走前五分钟马不停蹄地奔进站内,自己却越走越觉得身心轻便,直到双脚顺利跨进车里的一刻,才发现拉杆式行李箱竟然没有从的士的后备箱里提出来,一瞬间如同在所有悲剧的结尾,总有那么一个人不争气又俗烂地掉眼泪。山寨版的CK行李箱连着我那大学期间擒获的一堆证书和杂志样书就这么被出租车载到下一个远方去了。我捶打着火车上的大玻璃,火车理都不理我,直接撅着屁股咣当咣当地开了。
生活是奥特曼,我是那只永远被他打败的怪兽。但是每次当奥特曼快要把我扔到外星时,我才不会那么庸俗得像灰太郎一样说:“我会回来的!”我要说:“这个世界不会好了。谢谢你趁早让我滚蛋!”
可是,有天,会有人把我这颗怪兽蛋重新捡回来吗?
一度以为像自己这样二十岁时才买到有“再来一瓶”绿茶盖子的人,一定要被世界欺负到摧枯拉朽,一定没有人会看见角落里那个低头看鞋的自己。我是一粒被煤灰染黑的金子,飘到哪里,都会被人当作尘埃一样拍掉。我的痛,是粉身碎骨的伤。
“哥,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也会把你捡回来的”。
每次难过时,看到西西的短信,心里总会感动一把。
西西是我认的一个弟弟,人又高又瘦,像竹子一样正抽节在高三的艰苦岁月里。每次聊天时他总喜欢在每句话后面都加上“嘻嘻”,所以我就叫他西西。我经常跟西西说:“你能不能使劲吃胖点啊?不管你是吃成八戒还是龙猫,我都会认你的。”这时,他只会傻笑,然后喊着“哥,哥,哥……”
他是个好男孩,讲文明,懂礼貌,爱学习,听妈妈的话,很像从前的我。
他会一个人早上六点起来大声读书,会买各种各样好看的笔记本当作纪念品一样收藏,会用钢笔水把英文字的尾巴拖得很长,会奋笔疾书到凌晨一点钟然后虎头虎脑地趴在大床上,会瞒着妈妈用手机偷偷和我上网,会坐在公交车上的最后一排打瞌睡:十八岁的年纪,穿一件肥大的校服,斜靠着车窗,光线轻柔地洒在他的脸上,真是可爱的少年,在成为大人前还像一枚发光的水晶。
而我的从前也像这样的一枚水晶,不过它并不发光,常常就像块石头,被父母的决定所左右,被不喜欢的人所讨厌,被很多坏学生所嘲笑,被一个老是忘记的单词气得脑袋爆炸,被长相刻薄的数学老师说得一无是处。但我似乎习惯了这些轰炸机带来的伤害,一次次和自己说:“再糟糕,我也会看见未来的!我不是那么笨的孩子,英语、数学,你们有什么好得瑟的!总有一天,我会请水冰月代表月亮消灭你们!”
毕竟是年少,单纯得如同一瓶蒸馏水。时间证明,多年以后,我没有消灭掉数学和英语,相反,我却被他们报复了,一拖就从南方城市拖到了遥远的大东北,享受起一段被放逐边疆的时光。但幸好,我遇到了西西。
西西最初是我的读者,是第一个在企鹅微博上关注我的高中生。那时,我的读者远没有现在多,写的作品也没有现在多。那时,自己还是个普通青年,还像颗青青的橘子,没有好看的颜色,也没有好闻的气味,远远达不到众多作家所标榜的文艺青年的水准。
西西问:“你能教我写作文吗?”我说:“我已经不写它了。”西西又问:“为什么?”我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已、经、老、了。”
那时窗外吹的是呼啸的北风,光秃秃的枝丫使劲地摇脑袋。我握着玻璃杯,手心不停颤抖,好像时间的齿轮真的把我推向了暮年。我打了个喷嚏。西西在视频的那一头,傻傻地笑着,说:“读大学以后人真的就会变得苍老吗?”我点点头。“那我得趁现在多学点。对了,哥能送我一本笔记吗?”他很乖地看着我,脸上还留有男孩特有的调皮相。我漫不经心地答道:“笔记没有,不过以后出书了就送你。”西西这下兴奋了,又傻笑了一阵,然后在对话框里打着:“一定要签名的哦!”我发了个哭泣的表情过去,后面跟着:“我的字很丑,还在努力突破小学六年级的水平。”
没想到过了两天,发生了美好的事情,西西为我网购了一支派克钢笔。那天我高兴极了,如同回归了孩童时代,把金色的钢笔放在指尖上反复转动,阳光落在上面,发出闪闪的线条。没有人会想到,我是在二十岁的年纪里第一次收到由外埠寄来的礼物。西西说:“你以后要好好写字。”我说:“好。”
被人关怀,内心就如同花朵开遍的暖季,河流汩汩流淌,枯枝缀满新叶,冬天变成了春天。
后来,西西又为我买来了一个阿狸的蓝白色抱枕。在这之前他先发来了一张照片,里面是一张棕木做的学生桌,放着中学时自己读过的教科书,蓝色线条的阿狸在白色的枕面上微笑,柔软的台灯光线打在上面,仿佛我那过去的时光。我说:“我羡慕你现在的一切,虽然我也曾这样走过。”西西没有及时回复我。我知道他肯定又在妈妈监督的目光中埋头看书了。
皎皎新月把清辉抖落在床前,我在白霜的梦里就要睡着的时候,西西发来一条短信:“哥,阿狸很快也会出现在你世界里了,希望你会喜欢。它是让人温暖的孩子,一直在找自己的梦之城堡。哥,我们也都会找到自己的梦的。”
是的,我相信。
直到现在,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告诉西西。
西西不知道他寄来的派克钢笔,我到现在还没有蘸水。
西西不知道他送来的阿狸抱枕,我到现在还没有拆封。
西西不知道不管他送什么给我,哪怕是一件空信封,我都会喜欢。
我曾以为,这个世界不会好了。可是现在,我想放弃这想法。
因为再可恶的世界也会有可爱的一面,再黑暗的时光也会有一个用微笑发光的弟弟,即便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