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支持太原、石家庄、青岛、武汉、株洲、贵阳、苏州、乌鲁木齐、杭州、保定、银川、兰州、昆明、宁波、合肥等26个城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并对符合建设规范的试点给予资助,进而开展全国公共交通数据库建设。这标志着智慧交通从公共交通环节切入,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在这之前,《“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国发〔2012〕18号)已经提出,将加快智能交通建设、提高交通运输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作为重点任务;而2014年3月18日中央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指出发展智能交通,实现交通诱导、指挥控制、调度管理应急处理的智能化,是作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基础设施智能化的重点建设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