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翔 贺一峰
公安院校网上作战教学理念的变革研究
郑志翔 贺一峰
(新疆警察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3)
通过对新时期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分析,认识到公安院校加强网上作战教学的必然性及紧迫性。文章以新疆警察学院专科、本科公安专业教学的课程与课时分配情况分析为例,分析公安院校网上作战教学的现实情况及存在问题,指出只有变革创新教学理念才能适应新时期公安实战人才的需要,才能培养出合格未来新疆公安网上作战的精英。
网上作战 教学理念 理念变革
新疆公安信息化建设虽然建设起步晚,但是建设起点高,通过几年的建设已基本建成以网络基础设施、安全技术设施和信息中心技术体系为支撑,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进行数据传输和存储的新疆公安云平台。在此基础上,厅、地两级机关重点建设情报信息平台、国安信息平台、警务综合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视频信息综合平台、行政管理业务办公平台、部门间共享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等八大平台。按照整合资源、高度共享的原则,将各类公安海量信息汇聚成新疆公安平台,通过大情报信息系统的工具进行数据处理,产生精细化,精确化的情报信息,指导警务工作,基本框架分为基础层、工作层、数据层和研判层。建成的公安平台需要大量懂侦查、会办案,同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行家里手的公安民警使用公安网络平台进行网上作战,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公安实战后备力量的专门机构,如何利用公安网络这个大平台,做好网上作战的教学工作已摆在每个公安院校教师的面前。目前,社会刑事犯罪的案件大多与计算机网络有关,利用公安网络及计算机技术开展侦查办案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技术,在学院的教学中进行网上作战的变革是公安实战的必然需要
实践中,公安网上作战依托公安信息平台,可以理解为基础平台、思维平台和操作平台,而网上作战教学对基础平台和操作平台难以进行有力的推动和改进。因此,网上作战教学的定位应当是思维训练,即利用基础和操作平台开展训练,培养学生“不仅在公安网上实际操作,更重要的是会利用公安网上平台侦查办案”。
网上作战教学是近年来在职民警培训开设的专题讲座课程,课程包含的教学实战性强,内容涉及面广,是近段时间公安实战侦查能力的培养方向。
网上作战教学效果是新时期公安民警综合实战能力的重要体现,以新疆警察学院为例,我校目前在专科中开设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开设的课程有“计算机犯罪侦查”、“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监察法规”、“计算机犯罪取证技术”等与网上作战教学方面有关的内容。但该专业的学员并不学习刑事侦查的相关理论,毕业的学员可以说不懂侦查,学习的大量的计算机知识无法与公安实战相结合。同时学院的专科侦查专业只开设了“公安应急指挥与通信技术”的课程,并没有开设计算机网络方面与侦查相关的课程。
这些问题在我院的本科教学中已经有所改进,但改进的力度不大,远远不能满足培养新疆公安实战人才的需要。例如,我院开设的本科“侦查学”专业,开设的“信息化侦查”课程只有54课时,其中理论教学30课时,实践教学24课时,同时在选修课程中开设36课时的 “计算机犯罪侦查与取证”。两课相加,本科学习四年中相关网上作战的学习内容合计为90课时;而“信息安全”专业开设侦查方面的课程有“信息犯罪与电子取证技术”,总课时数为72课时,其中课堂教学40课时,实践教学32课时。目前的课堂教学无法使学员掌握刑事侦查的理论和方法,学员学习的大量计算机网络知识用于实战需要长时间的摸索后才能形成战斗力①②。
通过对本科及在职民警的教学调查,我对《公安网上作战》课堂教学产生了诸多思考。“没有网上案例现场可以勘验检查,没有调查可以否定肯定”是网上作战教学的先天不足,也必然形成教与学的某种遗憾。“布局决定结局,思路决定出路”,树立正确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对弥补不足并切实提高网上作战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一)准确把握网上作战教学定位,明确学员培养方向。
公安院校网上作战教学的定位是培养符合公安一线实战要求的人才,培养的学员不仅要计算机网络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扎实的刑事侦查能力。在新疆公安实战中脱颖而出的网上作战精英,他们都具备上述特点。另外,还要注意公安院校培养的是“执法者”,不是“立法者”。“立法滞后公安实践,法无明文规定不罚”,这是一对矛盾。教学评价网上作战“这样做不对,那样做不妥”可以,但是一定要告诉学生“什么是合适的”,严格区分法律和情感的界限。对执法者过多灌输立法滞后的理念,参加工作后则容易发生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因为“理念超前”而导致“行为越位”的违法现象发生,尽管这并非教育的本意,但应引起注意。因此,不能用“立法者”的观点培养“执法者”。
网上案件侦查需要讲解常规侦查,但疑难案件有几个是常规的?常规的都是好破的、“立即”能破的,不需要耗费高等教育资源就能做到。并且,从实践角度看,犯罪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但属于“非常规生活”。因此,如果以常规思维分析判断非常规的案件,侦查必然陷入僵局。从教学角度看,常规侦查方法学生可以理解、背熟,但是并没有具备真正网上作战破案的能力,没有实现高等教育的目标,因为常规就是常识。警院毕业生担负传播前沿侦查理念,改变侦查现状,提高破案能力和完善办案水平的重任,他们可以、应该也必须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成为未来公安网上实战工作的引领者。因此,不能将警察学院的毕业学生定位为“工匠”,要培养成未来的“师傅”。
(二)统筹网上作战教学体系,加强侦查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的教学互通。
网上作战实践中,为了防止繁杂的执法程序出现错误,一般会安排专人负责办案程序等方面的事务。目前,公安机关案件办理全部在公安网上流转,即全部信息化诸如请求领导签字、提示办案时限、填写各类报表等。“不是其他侦查员做不到,而是不能把精力分散使用”。事实证明,“既能破案、又能办案”的人微乎其微,多数情况下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而且,侦查破案并不是某一个侦察员对整个案件负责,而是一个小组、一个团队。在校学习时间有限,网上作战教学只有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对破案线索的研究,才更有利于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公安刑侦信息网络模拟平台,为网上作战教学营造模拟实战的网络环境。
公安网上作战的实战平台大多的数据库都是有使用权限,需要数字身份认证才可以使用。而且公安实战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公安网上数据不能随意更改。但教学的过程又需要使用真实的数据开展教学,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模拟公安刑侦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在公安厅刑侦总队的调查研究建立模拟平台是可行的。目前,模拟具有现实意义的公安网络平台有:新疆公安厅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刑事类案网上串并案系统、东方金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学院已开设单独的教学课程并可以网上教学)、全国和新疆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和跨区域办案协作系统。建成一个“公安信息网络实战模拟教学训练平台”,可以完成以网上案例教学、案例研究、案例作业、想定作业和网上综合模拟训练。学员在模拟平台上可以发挥个人的侦查思维,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自主性,可以实际采集信息数据录入模拟数据库中。学员通过对相关数据库数据的查询与检索可以很快掌握相关系统的使用。同时教师可以参考真实案例模拟网上作战案例,供学员分析并同时进行网上作战对抗训练,训练学员网上侦查与反侦查的实战能力。
(四)培养网上作战课程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
网上作战教学是个全新的教学课程,是新时期公安实战的需要,需要培养教师创新能力是网上作战教学的现实需要,国内研究者认为“教学创新能力是指教师实施教学创新的实际能力,包括学习能力、教育能力、社会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基本的要素”③。计算机网络技术更新快速,教师如果不具备教学创新能力则很难适应飞速发展的网络技术进步。教师教学中勇于创新教学模式,可以采用“虚实结合——远程协同教学模式”④,利用视讯会议系统和电子交互白板实现课堂内的学习者与兄弟公安院校课堂内的学员的学习互动,并可以远程交流、协同以完成教学任务,既完成学习,又通过与兄弟公安院校学习者的学习交流,加深对网上作战新战法的理解,培养学员的全局化视角和协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建立公安网上作战教学实践基地。
建立公安网上作战教学实践基地。基地应与新疆公安厅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保持密切合作,建立与公安网上作战相同的实践教学单元,例如图像视频侦查中队、信息情报分析中队、网络侦查中队等与公安实战相同实践教学部门,学员可以自己选择实践教学方向。相应的专业教师或聘请公安实战网上作战精英担任基地的专业部门负责人,教师切身体验公安工作,又可组织学生开展公安网上联防,实现教学、工作互动,同时在校内建立与网上作战教学相关的专业实验室。
注释:
①新疆警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2.
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2011.11.
③游旭群,王振宏.教师教学创新能力及其发展.当代教师教育,2013,(09).
④张际平,陈卫东.教学之主阵地:未来课堂研究.现代教育技术,2010,(10).
[1]新疆警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2.
[2]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方案,2011.11.
[3]游旭群,王振宏.当代教师教育.教师教学创新能力及其发展,2013.09.
[4]张际平,陈卫东.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之主阵地:未来课堂研究,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