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建涛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反思与展望
蔡建涛
本文就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回顾与反思,并以农村金融业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理论为依托,系统性地提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的科学举措,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做出新的展望。
农村经济;金融体系;新农村建设
作为拥有千年农业历史的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影响和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到国家的战略决策高度,把继续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农民再次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有了极为明确的方向。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新农村建设归根结底是解决农村地区的投资与发展问题,归根结底是让更多的资金涌向农村地区,支援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以最大的效率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努力让现代金融介入农村发展,以优质的金融服务带动农村的全面发展,使金融业成为农村经济体系的新支柱。因此,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必须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特别注重农村金融改革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农业特色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农村金融改革缺乏战略性构想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缺乏改革的明确目标,对改革的深度没有科学的衡量,依然被“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想所羁绊,这也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明显特点。应该讲缺乏整体性的战略构想致使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只把视角停留在金融机构的改革上,而金融机构之间运作机制的协调问题是制约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大瓶颈。在农村金融监管方面,监管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监管者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力度过大,造成农村金融机构头顶“三尺宝剑”,而各监管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权责分工,监管重叠区域密集,监管疏漏区域明显,使得监管力量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对农村经济发展没能产生较强的影响。
2.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功能性缺失,四大主要银行改制之后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业日益退化,市场的缩小导致农民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仅存的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从农村吸取的资金远远超出借贷的数量,进一步危及到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建设资金的流动。农村金融机构同样也使得农民借贷难问题愈加凸显,虽然我国农村贷款量以每年以13%的速度递增,但与农村建设巨大的资金需求相比仍然不足,除江浙一带少数农村外,多数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借贷难现象,农民“拉关系”式借贷比比皆是,借贷条件过高,程序复杂,手续繁琐也就符合“情理”的出现了,资金不足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借贷信誉问题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另一个表现。
3.农村信用社支农压力较大
20世纪90年代金融体制改革之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地位猛然上升,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资金来源,农信社的支农任务异常艰巨。近些年来,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凋敝,农村信用社逐步承担起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就使得农信社面临着政策性和经营性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下,农信社只有不断扩大业务经营面积,才能维持住农村全面发展的经济局面,这使得农信社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但农村经济主体具有抵押不足,信用环境恶劣的特点,一方面农信社要放开步子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又对农民借贷产生畏惧,一系列的矛盾限制了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农信社属于行政主导型合作金融组织,缺乏必要的经营自主权,这就为农村金融决策的失败埋下了隐患,一旦农信社经营模式出现问题,其责任必然划分模糊,农村资金的良性流动就受到极大的影响。
1.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改革农村金融机制,必须首先拢住农村的资金,严防过多的资金外流,影响到农村经济的良性流动。因此,我们提出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各大商业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取消单纯的存储网点,增设多元的金融服务项目。应该讲由农信社支撑的农村金融体系必然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而松动甚至瓦解,各种金融机构都会竞相融入农村金融平台,吸收外来资金,融汇农村资金,回馈农村建设。一般来讲,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的途径有两套,其一,县以下商业银行经营站点要有农业贷款权,贷款总额的一部分要作为农村经济建设的固定资金加以管理和使用;其二,调整和完善农村邮政储蓄功能,农村邮政储蓄对改善农信社不均衡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我们可以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将邮政储蓄的存款反哺农村,实现农村资金的多元流动,进一步巩固农村金融改革的成果。
2.引导民间资本介入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资本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考虑让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支持农村建设,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拓宽农村金融通道的必要选择。但我们要认识到民间资本介入农村的发展必须要在规范的框架下执行,只有在有序、合理、公开的环境下才能避免民间高利借贷问题的发生,才能真正让农民“借的实际,借的放心,借的安全”。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可以引导民间力量在农村开设民间银行,这样既可以留住地方资金,又方便了农民的贷款。应该讲,民间资本介入农村是雪中送炭之举,对于缓解当前借贷途径单一,减轻农信社运营压力,刺激农业生产活力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3.改革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撑体必须要进行深化改革,要以产权和组织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妥善处理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问题,不断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通过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增加农村信用社职工股份额,鼓励农户特别是专业大户、农村经济组织以及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多入股,以强化股东与信用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要建立贷款的经营决策机制,努力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机制,重点建立贷款抵押、质押、担保、合作金融保险和农村农户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制度,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维持信用秩序,以此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改革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反思,要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特点,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基准,不断尝试新方法,创新新思路,以此带动农村经济更好地发展。
[1]盛勇炜.城市性还是农村性: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特征和改革的理性选择[J].金融研究,2012,(5):108.
[2]刘敏祥.我国农村金融的重新构建[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87.
(作者单位:上海秉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