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状元梁颢人名用字考辨

2014-07-19 02:53李善强
文教资料 2014年6期
关键词:用字状元

李善强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241)

宋代状元梁颢人名用字考辨

李善强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241)

梁颢是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状元,是太宗、真宗两朝名臣。可是自宋代文献至当代资料,常将其名写为“梁灏”,“灏”字实为误写。

梁颢 状元 雍熙

关于北宋太宗朝状元梁颢,最具有争议的莫过于八十二岁中状元之说了。此说历经众多学者辩驳考证,已确认属于误传。关于梁颢,还有个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视的问题,就是自宋代以来直至今日有关他的资料中,他的名字都有两种写法:“梁颢”和“梁灏”。究竟宋代本来就有两个一名梁颢、一名梁灏的状元,还是二者属于同一个人?搞不清楚这个问题,读者心中就会产生许多疑惑。

一、梁颢其人

梁颢,字太素,北宋郓州须城(今山东东平)人。他的曾祖父梁涓做过城武县主簿;祖父梁惟忠,明经出身,官至天平军节度判官。父亲梁文度早逝,梁颢是由叔父养大的。取得功名前梁颢曾受到著名文学家王禹稱的称赏,可见其文才不俗。他初举进士落第,便留于京城,并上书朝廷,论述唐代以来科举只以诗赋、策论取士之弊,但没有得到回应。太宗雍熙二年(985),复应进士举,遂大魁天下,初授大名府观察推官。雍熙四年,召为右拾遗、直史馆。复历开封府推官、三司关西道判官,转太常博士。真宗初,召群臣言事,梁颢这时正奉命出使陕西,途中作《听政箴》以献。还京后任度支判官。咸平元年(998),与杨砺、李若拙、朱台府同知贡举。与钱若水同重修《太祖实录》,又同修起居注。咸平二年(999),契丹南侵,梁颢随真宗亲临前线大名府。应诏上疏言边事,极论用兵不明赏罚之弊。指出“赏不可以独任,罚不可以少失”,要求严惩手握重兵却畏敌怯战的傅潜,深为当时舆论称道。咸平三年(1000),与李宗谔、赵安仁一起被任命为知制诰。同年冬天,任峡路安抚使,回来后判大理寺。咸平四年八月,任关右安抚副使。同年闰十二月,河北饥荒,任西路巡检使。回来后拜右谏议大夫,充户部使。后任翰林学士同知审官院、三班。景德元年(1004),权知开封府。是年六月,暴病卒,年仅42岁。

梁颢风姿俊朗,词辩明敏,与人交往有始有终,在士大夫中颇有威望。他有文集十五卷。有子三人:长子梁固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亦中状元,次子梁述事迹不详,三子梁適进士出身,仁宗朝官至宰相。父子皆状元,遂传为千古佳话。

二、梁颢与梁灏

历代资料中述及宋代状元梁颢事迹,其人名用字皆有“颢”与”灏”之别。

1.古代资料

(1)人名写作“梁颢”的:

元·脱脱《宋史》卷二百九十六“梁颢传”作“梁颢”

宋·王明清《挥麈录·前录》卷二“本朝父子兄弟俱为状元有四家”条作“梁颢”

宋·范镇《东斋记事》卷一作“梁颢”

宋·赵与时《宾退录》卷八作“梁颢”

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七作“梁颢”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六作“梁颢”

宋·蔡襄《蔡忠惠集》卷十三《梁適父颢皇任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累赠太师中书令可赠兼尚书令余如故制》作“梁颢”

明·何乔新《椒丘集》中《题梁颢墓》作“梁颢”

清·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二十六“梁颢李易直题名”作“梁颢”

清·冯云濠、王梓材《宋元学案补遗》卷三“高平学案补遗”作“梁颢”

(2)人名写作“梁灏”的:

宋·曾慥《类说》卷四十七作“梁灏”

宋·陈正敏《遁斋闲览》作“梁灏”

宋·孔平仲《谈苑》卷二作“梁灏”

宋·庞元英《文昌杂录·附录》作“梁灏”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十五作“梁灏”

(3)同一书中“梁颢”、“梁灏”参互用之的: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共十次写作“梁颢”,分别在卷二十六、卷二十九、卷五十、卷五十一(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29页,下同)、卷五十一(第433页)、卷五十二、卷七十一、卷九十六、卷一百十七、卷四百四十七;十一次写作“梁灏”,分别在卷三十三、卷四十五(第377页)、卷四十五(第377页)、卷四十七、卷四十九(第410页)、卷四十九(第411页)、卷四十九(第412页)、卷四十九(第415页)、卷五十六(第477页)、卷五十六(第482页)、卷五十七。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三“选举五”写作“梁颢”;卷三十“选举三”写作“梁灏”。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共二十七次写作“梁颢”,分别在礼九之七、礼三一之三五、又礼三一之二五、礼三七之五四、仪制五之二〇、仪制七之一九、仪制九之二、运历一之二九、职官一八之六九、职官三四之一、职官四一之八一、职官五二之一〇、职官六四之六、职官七七之二、职官七八之四、选举一之六、选举二之二、选举七之四、选举一三之一、食货五七之三;三次写作“梁灏”,分别在仪制三之六、选举七之七、刑法五之一九。

2.现代资料

(1)人名写作“梁颢”的:

侯福兴《中国历代状元传略》

萧源锦《状元史话》

毛佩琦《中国状元大典》

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

林白、朱梅苏《中国科举史话》

陈光辉、席凤宁《中国状元大典》

(2)人名写作“梁灏”的:

周腊生《宋代状元谱·宋代状元奇谈》

邹绍志、桂胜《中国状元趣话》

王鸿鹏王凯贤萧佐刚张荫堂《中国历代文状元》

三、梁颢、梁灏实为一人

难道宋代有两个一名“梁颢”、一名“梁灏”的状元?

1.查阅萧源锦的《状元史话》,据书中“中国历科状元、进士人数统计表”及“中国历科状元题名录”所示,两宋科举开考一百一十八次,产生了一百一十八位状元,并无两位一名“梁颢”、一名“梁灏”的状元。太宗雍熙二年(985)乙酉科状元名为梁颢,有的书上写成“梁灏”。可见不管是“梁颢”,还是“梁灏”,其实只有一个人,而且是同一个人。因为查阅所有与这位状元有关的资料,皆标明其中的是雍熙二年(985)乙酉科状元。同一科考试状元只有一位,即进士一甲第一名。可见,二者实为同一人。

2.我们可以对不同书中材料进行比对,确定其为一人。这方面的例证很多,随意撷取几则如下:

(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六(起太宗雍熙二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己未,上御崇正殿,覆试礼部贡举人,得进士须城梁颢等百七十九人。庚申,得诸科三百一十八人,并唱名、赐及第,唱名自此始。”

徐松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四:“雍熙二年三月十五日,帝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内出《颖川贡白雉赋》、《烹小鲜诗》、《玄女授兵符论》题,得梁颢已下一百七十九人,第为三等。翌日,帝临轩唱名,面赐及第出身。”[1]“雍熙二年,令考官亲戚别试。是年亲试举,初唱名,赐第。得梁颢以下一百七十余人,诸科百余人。”[2]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十选举三:“雍熙二年,令考官亲戚别试。是年亲试举人,初唱名,赐第。赐梁灏以下一百七十余人,诸科一百余人。”[3]

三处所讲都是梁颢于雍熙二年夺魁的事情。很显然,梁颢就是梁灏。

(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五:“右司谏梁灏言:‘臣闻自古用兵之道,在乎明赏罚二柄而已。然而赏不可以独任,罚不可以少失……虽非良筹,且殊胶柱。’”

脱脱《宋史》卷二百九十六:“扈跸大名,诏访群臣边事,颢上疏曰:‘臣闻自古用兵之道,在乎明赏罚二柄而已。然而赏不可以独任,罚不可以少失……虽非良筹,且殊胶柱。’”[4]

二者所述,都是梁颢上疏论严明赏罚之事,上疏内容文字无丝毫出入,唯人名用字不同。可见,梁颢就是梁灏。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十六(起真宗景德元年正月尽是年七月):“壬午,翰林学士梁灏等上 《新定阁门仪制》六卷,诏颁行之。上以阁门仪制多出于胥吏之言,殊无规矩,故灏等别加删修。”

徐松《宋会要辑稿》仪制九之二:“真宗景德元年三月,翰林学士梁颢等言详定阁门仪制。‘旧例皇城内监当库务,及在京盐麴、商税、榷货务、香药榷易、粮料院并告谢。今请在内监临如殿庭,每日只应。库务使臣初授命日,并许告谢;其余在内库务及盐麴等院,如京官不带职、供奉官以下不带阁门祗侯及左右军巡使并不告谢。如有特旨,不在此例。’从之。”[5]

以上两处讲的是梁颢建议新定阁门仪制的事。可见,梁颢就是梁灏。

3.我们还可以从同一书中找到对证的材料。

(1)《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八一:“(咸平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安抚使,国子博士袁及甫副之。阁门祗侯李成象同勾当安抚事。知制诰梁颢为陕西路安抚使,秘书丞李易直副之。”[6]

《宋会要辑稿》刑法五之一九:“(真宗咸平)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命翰林学士王钦若、知制诰梁灏为西川峡路安抚使。”[7]

两处讲的都是真宗咸平三年益州军变平定后,朝廷命梁颢为峡路安抚使前往宣抚的事。显然,梁颢就是梁灏。

(2)《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二:“雍熙二年三月二十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诗二首。四月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等梁颢等二十一人为节度观察推官,第二等、第三等诸科三等人令吏部依常调注拟。”[8]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七:“雍熙二年,二百五十八人自梁灏以下二十一人才得节察推官。”[9]

二者所说都是雍熙二年梁颢以下二十一人授官节度观察推官一事。梁颢就是梁灏,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上述材料证实:梁颢与梁灏实为一人,只是“颢”字出现了误写或误刻。

四、为何会出现误写或误刻

一方面,“颢”与“灏”同音并且形似,又都是人名常用字,极易被误写。

另一方面,古代大型书籍大都属于集体编著,编辑时是由不同写手或书吏抄录,同音或形似而误极易发生,校对不精时很容易错过。刻工文化水平有限,刻写时没有义务并且不会细校全文,或者照刻书中误写的字,或者书中正确而自己误刻。这些都会造成同一书中同一人名用字不同。比如《宋会要辑稿》是清人徐松于嘉庆年间在任职全唐文馆时,让书吏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流传至今皆为抄本或影印本。该书是宋代史料的渊薮,是研究宋太祖至宁宗十三朝名臣言行事功不可或缺的典籍。但是错误之处也不少,出现人名用字的不统一实属常见之事。再如 《续资治通鉴长编》及《文献通考》皆为大型史书,辑录及刻写时不加精校,出现人名用字前后不一致也是难以避免的事。

再者,宋人笔记或明清笔记或从史书取材,或从传言取材,人名中同音形似字的误写也是极易发生的。

五、该写作“颢”还是写作“灏”

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澄清,读者极容易误认为宋代有两个同名(音同)状元,甚至会认为宋代雍熙二年出了这样两个状元。认真加以区分,实在是很有必要的事。

确定的最好依据莫过于正史本传了,我们自然应该以《宋史·梁颢传》为依据。虽然《宋史》错讹之处也不少见,但毕竟是官修史书,编写时肯定主要取材于或脱胎于当时现存的宋代国史,也会参考其他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笔记作品,其史料价值是他书无可比拟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把蔡襄的《梁適父颢皇任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累赠太师中书令可赠兼尚书令余如故制》作为极好的依据。蔡襄(1012—1067),字君谟,兴化军仙游(今福建仙游)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和梁颢的儿子梁適(1001—1070)是同时代人。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梁適拜参知政事,蔡襄时任知制诰。该文就是梁適任宰相时蔡襄起草的朝廷追赠其父梁颢的敕文,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人名用字的错误的。

另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古人名和字之间的关系确定。查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素”字有一义项:“白色生绢。引申指白色或单纯的颜色。”“颢”字共有两个义项:“白;通‘昊’。”“昊”意思是“大,指天”。“灏”字共有三个义项:“义同‘浩’,广大貌;见灏溔(水无涯际貌);豆汁。”同时,“太素”一词《辞海》注释为“古谓形成天地的素质”。古人名和字意义之间往往有着相近、相关或相反的关系。我们发现“素”和“太素”都与“颢”的两个义项有关,而“灏”的几个义项俱与此无关。梁颢字太素,名自然是“颢”字无疑了。

综上所述,宋代状元梁颢人名用字应为“颢”,“灏”为误字。

[1][2](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4357.

[3](元)马端临.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6:285.

[4](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9864-9865.

[5](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1988.

[6](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3207.

[7](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6679.

[8](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4246.

[9](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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