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卫东
我和儿子站在阳台上,从12层的高处眺望着沐浴在晚霞中的都市。10年前,我们搬进这座高层建筑时,还依稀可辨往日的荒芜;如今,鳞次栉比的高楼和变幻莫测的霓虹灯已经把凄凄的荒草、幽幽的土路永远留给了昨天的记忆。都市原来也如人一样在不断地发育,等我们倏然领悟到它的变迁时,往昔的一切已如渗入泥土中的老酒……
闲放在阳台上的一个书架下面,忽然传出几声“咕咕”的叫声,10岁的儿子弯下腰,稚嫩的脸颊立即灿若朝霞:“呀,鸽子!”我蹲下身子,果然见一只鸽子蜷缩在书架底下,正瞪大惊恐的眼睛望着我们。它扑打了几下翅膀却未曾飞走,就在它的羽翼开合时,我们见到了它正在孵育的两只鸽蛋,看到了它翅膀上的一块血痕——那分明是有人在它飞翔时用气枪打伤的。
这不是一只名贵的鸽子:灰色、嘴大且长,名贵的鸽子该是杂色。我不知道,它是因为太普通而被主人遗弃的家鸽呢,还是因为负伤又有了“身孕”才不得不中途耽搁下来的野鸽?
“爸爸,明天还封阳台吗?”
儿子惊喜地望着鸽子,但语气中却充满了忧虑。仿佛突然走进一个新奇的世界,而这个世界会因为我的“强权”瞬息即逝,使他来不及领略其中的瑰丽。
是的,明天还封阳台吗?封了阳台,虽可以阻隔住城市的喧嚣,开辟出一块活动的空间,但是,这鸽子便没有了安身立命的场所。我知道,无论孵化能否成功,鸽子迟早要飞走;但不知为什么,在内心深处却特别希望它能在我家的阳台上多逗留一些时日。
鸽子见我们没有伤害它的意思,重新安静下来,它伏在蛋上,眼睛紧紧盯着我们,目光是那样令人怜爱,使我不由想起了冯至深情的诗句:“驯美的白鸽儿/来自神的身旁,它们引示我翘望着/迷离的故乡。”——这故乡,该不是地域的概念,而是一种情感的归属吧?
人,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人们仿佛走进了一个怪圈、一个悖论:一方面,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辉煌的物质文明,同时,因为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又日渐与自然界相分离,于是,人们在精神上便有了一种失落感。那一年,我去内蒙古草原参加一个笔会,当汽车进入茫茫草原的深处时,但见草原无际与长天相连,天地相接处,依稀传来牧羊人的歌声,一群群绵羊在蓝天下移动,分不清哪是白云,哪是羊群。远离了车流、高楼和霓虹灯的我们,竟情不自禁地趴在地上,大声喊着:“我回来了!”仿佛我们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所在,而是游子终于回到了久别的故乡,那份情感真是说不清,道不明。随后便把耳朵贴近地面,仿佛在倾听着大地母亲的心音。
诚然,我们不可能重新回到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中去,但是,我们能不能用心去贴近自然呢?爱护所有的自然造化,爱护一切有益的生命。酒楼门口,不再有被囚于笼中的珍禽;集市摊头,不再有被高声叫卖的青蛙;鸽子飞过秋日的天空,我们不再射出铅弹;蜻蜓掠过夏天的裙边,我们不再张开捕网。人,只能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能总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因为在剥夺自然资源的同时,人类也在毁灭着自己。
不知什么时候,儿子拿来了一把布条,要帮鸽子做窝,又找来了水和玉米粒,用作鸽子的晚餐。儿子10岁了,在这座楼房中长大,原来楼前有一块草坪,蹒跚学步的儿子在这块草坪上练习过走路;也在夏季的草坪上捉过小虫和蚂蚱。在一片洋灰水泥的高大建筑群中,这块草坪仿佛是一个极乐的伊甸园,曾给儿子留下了多少温馨的记忆。可是忽然有一天,来了一个施工队,机器隆隆响了两天后,草坪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滑梯、跳跳床和电子游艺室。再也捉不到小虫的儿子,对眼前的这位“不速之客”似乎寄予了更多的关注与爱怜……
我忽然觉得,这只鸽子绝非偶尔落脚,它分明是大自然派来的一位使者,那“咕咕”的叫声,那带血的翅膀不正在向我们倾吐着什么吗?多少年了,我们太习惯去探寻大自然的意义,而往往忽略了大自然本身的诉说。其实,那咆哮的洪峰,那焚毁的山林,那流失的水土,那龟裂的农田,分明是大自然向人类发出的一次次呐喊,一声声哭诉!
我决定明天先不封阳台了,为了可爱的鸽子不受到惊扰,为了儿子能有一个新结识的“朋友”,也为了它带给我的那一片恬淡和谐的思绪。这思绪如同一片白云,飘浮在我心灵的天空上,使之变得宁静而高远……
(选自《经典美文》2013年,略有改动)
【赏析】
这篇文章从受伤鸽子的出现,引出父子对明天是否封阳台这件小事的切入,生动描写了两代人对小动物的爱护,表达了一个严肃而深刻的主题:人类要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能过度地向自然索取,要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作品以是否封阳台为线索贯串全文,无论写“明天要封阳台”“明天还封阳台吗”,还是写“明天先不封阳台”,都夹叙夹议,叙议结合。综观全文,叙述在不断往前推进,议论也在不断往纵深开掘,夹叙夹议,叙议并进,突出了文章的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