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考

2014-07-09 05:26薛彦棠
科学种养 2014年5期
关键词:晋中市标准化农产品

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使农产品生产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加强自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从产前、产中、产后三大环节着手,细化检验检测,强化执法巡查,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农产品检验检测、“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多个方面。目前,市县农业部门已建立监管机构、执法检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业标准化技术稳步推进中。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推动

市县农业部门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发布了《晋中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关于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的通知》《市农业局2012年各监管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晋中市农业局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工作方案》等多个红头文件,要求确实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 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2013年1月9~10日举办了“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培训会”,来自11个县农业局的分管副局长、监管站长、农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农资经销店负责人等160多人参加会议。2013年3月4日,市、区农业部门在榆次区东长寿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晋中市、榆次区春季农资打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版面二十余块,发放了《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国家禁限用农药明白卡》等各种资料6000余份,同时还举办了农业技术讲座。此外,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和报纸等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 加大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监管

市县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销门店、“三品”认证基地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2013年第一季度,市、县农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整顿种子、肥料、农药市场5个;检查生产企业、销售企业279个,销售门市243个,产品104个,有力地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 推进“三品一标”,夯实工作基础

我市完成“三品一标”认定面积467万亩,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371.7万亩,认证产品536个,认证总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认证无公害产品388个、绿色食品36个、有机食品101个、地理标志产品11个,基本实现了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建设目标,有力地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和2011年每年检测蔬菜、水果样品3000多个,平均合格率99.4%。2012年一季度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531个,合格率99.9%。

二、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虽然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面广、量大、任务重,距离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目前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比如,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认识不足、参加不多;部分基层干部有情绪,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有时甚至还要花钱搞培训。

2. 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标准化生产与我国目前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之间的矛盾,导致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率不高。很大一部分生产者没有参加专业合作社,没有组织化管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没有按照标准化措施正确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使用方法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3. 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涉及生产、销售、消费多个领域和多个管理部门,目前我市的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还不够完善。监管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特别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比较薄弱;技术支撑体系和技术力量不足,不能更好地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另外,部门之间、部门内部、部门与乡镇之间的配合协作不够密切,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 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食用农产品范围宽泛、产品名类繁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监管,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要素配置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需要有关方面加强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宣传培训、监管队伍、基地建设、检验检测、执法巡查、追溯体系、组织化水平和标准化技术等方面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宣传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广泛深入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农民自觉按照标准化、无公害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明知故犯、恶意使用有毒有害投入品行为者要予以严厉打击,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正确轨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2.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等基层体系

农产品生产地在乡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最基础、最基本的监管环节,必须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真正形成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上下贯通、左右合力的工作氛围。同时,要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园区、生产企业,努力壮大自己的内部监管员队伍,促进企业自律,促进企业落实农产品生产的主体责任。

3. 狠抓基地建设,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

要抓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抓农产品认证,抓农产品的品牌,有效开展产地环境的调查、分析和改良工作,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以及病原微生物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基地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三品”认证产品的监管,深入开展“三品”的监督抽查;整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规范企业用标行为,确保农产品包装标志信息真实完整;完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记录,加强技术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完整。

4.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

要抓好种植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加大抽检力度,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建立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实现管理工作信息化。对于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除了及时在市场醒目处公布外,还要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告知消费者。

5. 加强执法巡查

要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农资行为,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让广大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逐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健全举报投诉机制,让人民大众参与到农产品安全监督中来,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无处藏身。

6. 建立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查溯

要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地的农产品建立追溯体系,特别是批发市场,要按照“供应者凭证(卡)进场,交易农产品实行企业自检,交易过程出具票据,采购者凭规范票据出场”的操作机制,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把关。农贸市场、超市等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护合格农产品,查处超标农产品,建立检测结果追究制度,对超标产品要追根溯源,分析原因,跟踪检测,落实整改措施,促进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7. 提高组织化水平,推进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

要引导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品种、技术、统防统治上加强社会化服务,把分散农户纳入到专业合作社中。特别是要促进植保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落实“统一防治时间,统一防治药方,统一防治技术、统一防治器械”等措施,达到统一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配方,合理使用农药剂量,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结合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项目,以规模化生产企业为龙头,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作者简介:薛彦棠,高级农艺师。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农业委员会 邮编: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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