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历史 面向未来

2014-07-07 05:28庞颖
祖国 2014年10期
关键词:新疆民族

庞颖

长期以来,中国人对恐怖主义的印象停留在美国的“9·11”、俄罗斯的车臣以及中东的各种人肉炸弹上,似乎恐怖主义和中国没有什么关系。在中国21世纪初,“东突分子”的称呼刚出来时,很多人对此还是一脸的茫然。前些年,一些恐怖活动在中国虽然时有发生,但总体上呈现零散和偶发的状态,没有形成足以震撼社会的影响力。

2009年的“7·5事件”是中国第一次面对大规模的恐怖主义袭击。但由于发生地点在对绝大部分内地人来说都是相当遥远而陌生的新疆,内地人仍然很难体会到这种恐怖袭击的冲击。

2014年3月1日,正当全国人民喜迎两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之际,云南省昆明火车站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十余名蒙面歹徒手持利刃,砍杀无辜群众,造成29人遇难,143人受伤。

2014年4月30日,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

2014年5月22日,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再次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暴徒驾车冲破防护隔离铁栏,冲撞碾压人群,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1人死亡,94人受伤。

今年连续发生的这三起暴恐案件,暴恐分子滥杀无辜,手段极其卑劣、残忍,这也使大部分中国人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恐怖主义就在身边。

其实,中国境内以分裂国家为目的民族恐怖组织早已存在,比较典型的有“东突”、“藏独”、“蒙独”等,相对而言,近年来“东突”的恐怖活动呈现出组织化程度高、与境外势力联系紧密、制造的恐怖事件影响大等特点。

那么新疆的“三股势力”为什么呈现越来越活跃的态势?新疆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

新疆隶属中国的历史不容篡改

关于“新疆”的命名,1937年在上海出版的《左宗棠传》中谈到,清乾隆皇帝用兵15万收复西北疆域后为之取名“新疆”。“新疆”,其意实为“故土新归”,而绝非一些人谬传的“新辟疆土”。诚如著名维吾尔族学者包尔汉所指出的,“新疆与祖国的关系不是一般的朝贡与封赐的关系,而是表现为长期的不间断的国家行政权力在这一地区的直接行使”。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开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进程,新疆也命运多舛。1865年,在英国的支持下,浩罕国军官阿古柏入侵新疆,与新疆封建势力和卓勾结作乱,侵占了天山南北诸多城镇。1871年,沙俄趁机侵占了伊犁地区,进一步加重了西北边陲危机。西北防务重新得到了清朝政府的关注。1875年,左宗棠率军西征,两年后打败了阿古柏等入侵者,1881年终于收复了被沙俄强行占领长达11年之久的伊犁,清朝政府则重新恢复了对于新疆各地的军政管辖。

清军收复新疆时,左宗棠在1877年上呈的奏章里,提出了“设行省、改郡县,为新疆久安长治之策”的意见。随后,陕甘总督谭钟麟、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刘锦棠等人又数次上奏论述,遂使新疆建省之说臻于完善。光绪十年十月初一,清政府发布新疆建省上谕,正式建立新疆省。对于“新疆”省名本来的涵义,左宗棠在奏议中郑重言明,是“他族逼迫,故土新归”,即意为原来是中国领土,被外国入侵者占领后,现在重新又被收复回来。因此,把“新疆”一名的由来说成“以其为新辟疆土而成新疆”是不准确的。所谓“新辟疆土”而名“新疆”之说既混淆视听,造成模糊认识,又极易被“疆独分子”和“三股势力”所利用。所以,我们在进行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教育时,必须严肃澄清这一点。

尽管近代中国政府曾经有效管辖新疆,但由于在南疆早已形成有固定生活地域的主体民族维吾尔族,他们和中国的主体民族有着截然不同的语言宗教和文化系统,近代以来不断发生以宗教冲突为特点的民族分裂活动,维吾尔人并没有像内地的其它少数民族一样对“中国人”这一身份彻底认同。

文化认同上的断裂,新疆内部发展的不平衡,国际恐怖势力的渗透,这一切激活了新疆维吾尔族激进分子的暴恐心理,终于导致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三股势力”浮出水面。

新疆问题复杂且由来已久

要想良性解决“新疆问题”,首先需要认识到所谓“新疆问题”的错综复杂性,切忌简单化、单方面的解读。“新疆问题”的原因,包含着历史与现实、世俗与宗教、经济与政治、民族文化差异、地缘等诸多内外部因素。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多种文明、文化、人种、民族、部族、族群在此汇聚,它既沟通了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融会,同时又始终被来自于东西方的势力所撕扯。地缘政治的复杂性决定了解决新疆问题必定是一个长期的棘手的过程。现在人们所指认的以维吾尔伊斯兰信仰为主要代表的地方性民族、文化特征,即便是从公元九世纪的喀喇汗王朝的兴起算起,也是经过了千余年的不同种族、宗教、文化间的冲突才逐渐而成的。在这千余年的历史中,新疆不仅发生过对佛教徒等“异教徒”的宗教圣战,而且伊斯兰教不同教派之间的冲突也惨烈频繁。因此,就这方面来说,即使民族矛盾消失,宗教性质的冲突和动乱,也很可能会在新疆延续。

而自现代“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两股思潮在十九世纪合并以来,就开始了对于中国新疆地区持续的影响。1930和1940年代,新疆接连爆发过两次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而且第二次运动,形成了以伊犁、塔城、阿山三区为主要范围的分裂割据政权,直到解放军进疆之后,才以“三区革命”的名义解决。虽然这段历史已经过去六七十年了,而且流亡在境外的东突厥斯坦残余势力的后续,也并未形成强有力的组织规模,但近二三十年“新疆问题”的恶化,的确与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有一定关联,而这又更主要地表现为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历史及其思想对新疆本土社会的深远影响。

从长期的效果来看,文革及之前的民族政策,只是暂时抑制了族裔性、地方性因素,并未能够融合它们。相反实践中的一些“极左”做法,以及民族政策本身的内在矛盾,倒为族裔性、地方性在80年代之后的再生聚集了反弹力量。文革结束后,国家意识形态控制的相对放松,“拨乱反正”运动的展开,在内地主流社会形成了反思文革“极左”路线、个性解放、面向现代化的思潮;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则表现为少数族裔文化本位性意识的恢复和中共国家民族政策的“拨乱反正”。endprint

现在不少人认为,八十年代初民族政策的调整是重大失误,其实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当时民族政策的调整是国家对自己过去错误的自我纠错;是对被伤害了的民族情感的疗救、弥补;是执政党和国家对少数族群的善意体现。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当时国家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纠正了过去民族事务方面的“左”的错误,赋权于少数民族更多的权利,就会换来民族团结、国家稳定;而没有料到,简单的民族身份的赋权行为,可能刺激族群意识的增长和更大、更高规模的民族本位性权利的诉求。

“东突”暴恐为什么在近期爆发?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前,中国社会的基础性结构大致是稳固而缺乏流动性的单位制,工厂、机关、学校、社队、街道等,不仅是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地点和场所,而且也是高度一体性的政治组织系统,是关系紧密的熟人社会的载体,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单位、一个生产队可说是一个大家庭。这种关系紧密的社区结构,不仅是全方位公开、透明的,利于管控,而且它还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精神的慰藉、情感的寄托。另外虽然全社会普遍贫困,但大家基本上一样,也就不会有太大的比较性不平衡。

八十年代之后,社会流动逐渐恢复,原有的单位性社区组织逐渐松弛或瓦解。单位、企业、村社的管理者,也由某种“类家长”式的身份,转变为角色更为单纯的领导、老板、村干部。加之社会公民监督体制的严重匮乏,新形势下的乡村基层领导,更容易蜕变为与民争利的乡村土皇帝。所以八十年代以后,一方面,整个社会的管控能力下降,地区、职业、生活的流动性也更为简易频繁;另一方面,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渐冷漠,既缺乏“组织关怀”,也缺乏邻里互动,社会迅速地朝单子化方向演变。

近三十年来的以东南沿海经济为中心、为龙头的发展策略,城市发展优先的格局,严重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体系等,与旧有的城乡分割体制、户籍管理制度一起,几何性地拉大了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造成了严重的地区与地区、人群与人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更凸显了传统乡村社会的衰败。内地不少农村大量人口外流,乡村出现空壳化现象。

但南疆农村并未大规模地出现内地那样的空壳化情况,反而由于计划生育力度远比内地为弱,人口增加较快,再加上外来内地农民到南疆来开荒、承包土地,以及兵团等单位、企业发展而带来的用水用地的扩张,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南疆农村人地紧张的问题。而去往内地谋生的新疆民众,却由于语言、生活习惯、宗教、人种特征的明显差异,使得他们难以成为内地农民式的农民工,大都只能是从事诸如烤肉、打馕、卖新疆干果之类的活计。其边缘排斥感,要比内地农民更为严重。

近年来,非汉母语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率也很不理想,近二十多年来,内地大量涌入新疆的人员,也普遍比当地维吾尔人生活得更成功,这与日益边缘、衰败的维吾尔社会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对比。尽管此种情况的形成,相当程度是历史的原因及市场机制选择的结果,但在客观上很容易让视自己为当地主人的新疆人产生不满,认为是口里人或汉人造成了他们今天的状况;更何况其中的确存在不可忽视的各种腐败问题的因素。

除此而外,传统道德的失落、难以适应迅速而来的现代化社会的转变、社会流动的便利化、社会基层控制的难度增加及其个体因素等,使得新疆维吾尔社会自身陷入深重的危机中。过去世俗性社区结构的破败,会促使他们越发本能地靠近宗教,寻求寄托;而一些痛感于自己本民族衰落的知识分子、成功人士,也试图通过宗教生活的恢复与推广,来拯救自己的民族。在此情况下,那些失落、贫困、教育程度低下的维吾尔农民,就更容易被外来的极端宗教教派所吸引、鼓动。

另外,不少内地人不了解新疆和维吾尔,对他们的确抱有程度不同的偏见与歧视;而相应也有不少维吾尔人对汉人存在偏见,新疆人对内地人也不无偏见。新疆或涉疆的暴力事件,不少的确带有特定的族裔与宗教冲突的性质或色彩,而且其暴力伤害性也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办理有关事项时,存在差别性对待的情况。有时是出于客观上的无奈,比如机场安检,为了安全与效率兼顾,对于西藏和新疆籍(尤其是藏或维吾尔等长相者),就会检查得比较仔细;但不少情况下,方式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也会让少数民族同胞的自尊深受伤害。比如新疆、西藏人在内地城市住店难的问题等。

这一切被民族分裂分子故意曲解、煽动或偏见,就形成了新疆暴恐案件的接连发生。endprint

猜你喜欢
新疆民族
我们的民族
走进新疆
新疆反恐,暗流与真相
民族之花
多元民族
民族之歌
新疆对外开放山峰
新疆对外开放一类口岸
新疆小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