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关系的磁力、活力、引力

2014-07-07 12:16
环球时报 2014-07-07
关键词:互补性中德引力

王义桅

第三次连任的德国总理默克尔第七次访华,中德或签署10项左右协议。这一算术公式“3+7=10”,无疑是默克尔的中国缘、中德关系缘,也是中欧关系缘的鲜明写照。经历近年来中德两国领导人的共同努力,中德关系不仅成为中欧关系的典范,也成为中西关系及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合作的典范。现在,磁力、潜力、引力这“三力”,共同打造中德关系2.0版。一是磁力。从经济互补性到战略互补性,中德关系以1/3的中欧贸易份额、政府间全方位磋商机制,成为国家间互补合作的典范。德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及比较优势,使得德国成为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不二选择。而对德国而言,抓住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机遇,深挖合作的互补性,深化两国在能源、电动汽车、环保、高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成为此次默克尔访华的重点。二是潜力。延展合作区域和领域,打造新亮点,中德合作孕育着新的潜力。从中国沿海地区向德国开放到中国内地向德国开放,从中国向德国开放投资到德国向中国开放投资就是明证。与此同时,中德合作也从传统机械制造领域到环保、低碳、新能源领域拓展,潜力巨大。默克尔先到成都再到北京,拿德国驻华大使柯慕贤的话来说,是和中国发展西部战略相呼应。在他看来,西部经济最有活力的就是四川省,尤其是成都。在成都已经有很多德国企业,比如大众和西门子,但同东部尤其是沿海省份相比,西部的德国企业数量仍然较少。所以默克尔到访成都,正是德国企业拓展中国西部市场的一个信号。三是引力。创新伙伴和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给中德关系提升引力。在今年3月习近平主席访德期间发表的中德联合声明中,两国决定要发展互利的创新伙伴关系。今年秋季举行的中德政府磋商中对创新伙伴关系具体范畴予以细化。节能、能效、城镇化、低碳发展、可再生能源等。这些领域都将整合到2015“中德创新合作年”。对于德国而言,创新不仅意味着科技创新或技术交流,同样关涉到职业教育体系,关涉到保障创新的社会福利体系,构成创新基础的教育体系等。这也许会深化中国对创新的理解,引导中德合作的创新。今年3月份,习近平主席访德,将中德关系提升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按照这一发展势头,不久的将来,拓展中德在乌克兰危机、伊朗核问题等国际安全领域的合作模式,从经济、政治、社会三轮驱动,增加第四轮——安全,甚至拓展到第三方合作,迈向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完全可以期许。▲(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欧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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