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吏治

2014-07-03 16:35钱穆
文史月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皇室宰相皇帝

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钱穆说它“永为后世称美”。1952年,钱穆应邀演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第一讲便是汉代政府,现辑录于此,以飨读者。

一、汉代政府组织

(一)皇室与政府

严格说来,要到秦汉,才是中国历史上正式有统一政府。秦以前的中国,只可说是一种“封建的统一”。直要到秦汉,中央方面才有一个更像样的统一政府;而其所辖的各地方,也已经不是封建性的诸侯列国并存,而是紧密隶属于中央的郡县制度的行政区分了。因此讲中国传统政治,可以径从秦汉讲起,以前暂略不论。秦代只是汉代之开始,汉代大体是秦代之延续。所以秦代暂亦不讲,而只讲汉代。

现在专说汉代政府究是怎样组织的?我们要看政府的组织,最重要的是看政府的职权分配。在此方面,我亦只想提出两点来加以申说:第一是皇室与政府之职权划分,第二是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

我们知道:秦以后,中国就开始有一个统一政府。在一个统一政府里,便不能没有一个领袖。中国历史上这一个政治领袖,就是皇帝。这皇帝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在中国传统政治里,皇位是世袭的,父亲传给儿子。若用现代政治眼光来衡量,大家会怀疑,皇帝为什么要世袭呢?但我们要知道,中国的立国体制和西方历史上的希腊、罗马不同。他们国土小,人口寡。如希腊,在一个小小半岛上,已包有一百几十个国。他们所谓的“国”,仅是一个城市。每一城市的人口,也不过几万。他们的领袖,自可由市民选举。只要城市居民集合到一旷场上,那里便可表见所谓人民的公意。罗马开始,也只是一城市。后来向外征服,形成帝国。但其中央核心,还是希腊城邦型的。中国到秦汉时代,国家疆土,早和现在差不多。户口亦至少在几千万以上。而且中国的立国规模,并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结。汉代的国家体制,显与罗马帝国不同。何况中国又是一个农业国,几千万个农村,散布全国;我们要责望当时的中国人,早就来推行近代的所谓民选制度,这是不是可能呢?我们若非专凭自己时代判断,来吞灭历史判断,我们应该承认皇位世袭,是中国已往政治条件上一种不得已或说是一种自然的办法。况且世界各国,在历史上有皇帝的,实在也不在少数。我们不能说,中国从前不用民主选举制,而有一个世袭的皇帝,便够证明中国传统政治之黑暗与无理性。在封建时代,本来有很多家庭有他们世袭的特权,这些皆所谓“贵族”。但从秦汉以后,封建制度早已推翻。单只皇室一家是世袭的,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他儿子外,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照样承袭。郡太守不能把郡太守的职位传给他儿子,县令不能把县令的职位传给他儿子。这已是政治制度上一项绝大的进步。从前封建时代,政府和家庭,有分不开的关系;现在则不然了,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不过在那时,还留下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皇室”和“政府”的关系。皇室是不是即算政府?若把皇室和政府划开,这两边的职权又怎样分?这是秦汉时代首先遇到的一个大问题,也是此下中国政治史上一向要碰到的一个大问题。

拿历史大趋势来看,可说中国人一向意见,皇室和政府是应该分开的,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皇帝是国家的惟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皇权”和“相权”之划分,这常是中国政治史上的大题目。我们这几十年来,一般人认为中国从秦汉以来,都是封建政治,或说是皇帝专制;那是和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的。

要讲汉代“皇权”和“相权”之划分,让我先举一实例:当时皇帝、宰相,各有一个秘书处,而两边的组织大小不同。汉代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意。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这真是皇宫里的秘书了。汉代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后来才愈弄愈大。最先尚书只是六尚之一。这是皇帝的秘书处。若说到宰相的秘书处,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我们且列举此十三曹的名称,便可看出当时宰相秘书处组织之庞大,与其职权之广泛。

一、西曹:主府吏署用。

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以年俸有两千石谷得名。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

三、户曹:主祭祀农桑。

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五、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

六、法曹:掌邮驿科程。这像现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

七、尉曹:主卒徒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有漕运总督。

八、贼曹:管盗贼。

九、决曹:主罪法。

(上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

十、兵曹:管兵役。

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

十二、仓曹:管仓谷。

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全国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因为皇帝只有一个笼统的尚书处,只有一个书房,最先的尚书也仅有四人;而宰相府下就有十三个机关。这相府十三曹,比诸皇室尚书的范围大得多,而且此十三曹的权位也很重,也竞俨如后代之专部大臣。可见汉代一切实际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以上单据一例来讲皇室和政府的区别。从中国传统政治的大趋势看,一般意见一向是看重这区别的。

(二)中央政府的组织

现在说到汉代中央政府的组织。当时有所谓“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掌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他是副丞相。依照汉代习惯,用现代语说,这里有一种不成文法的规定:须做了御史大夫,才得升任为丞相。太尉虽与丞相尊位相等,实际除却军事外,不预闻其他政事。endprint

因此当时最高行政长官实在是丞相。

依照文字学原义,“丞”是“副贰”之意。所谓“相”,也是“副”。就如现俗称傧相,这是新郎新娘的副;新郎新娘不能做的事,由傧相代理来做。所以丞是副,相也是副,正名定义,“丞相”就是一个“副官”。是什么人的副官呢?他该就是皇帝的副官。皇帝实际上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宰相来代表。事情管得好与坏,责任在宰相,皇帝可以不负责任。为什么又叫“宰相”呢?在封建时代,贵族家庭最重要事在祭祀。祭祀时最重要事在宰杀牲牛。象征这一意义,当时替天子诸侯乃及一切贵族公卿管家的都称“宰”。到了秦汉统一,由封建转为郡县,古人称“化家为国”,一切贵族家庭都倒下了,只有一个家却变成了“国家”。于是他家里的家宰,也就变成了国家的政治领袖。

本来封建时代,在内管家称“宰”,出外做副官称“相”,所以照历史传统讲,宰相本来只是封建时代贵族私官之遗蜕。但正因如此,所以秦汉时代的宰相,他不但要管国家政务,还要管及皇帝的家务。这在《周官》书里的“天官冢宰”的职权,便是如此的。但现在的宰相,他既要掌管国家政府的一切事情,他再没有工夫管皇帝的家事。于是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驻在皇宫里。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指是驻在皇宫的。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御史中丞隶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如是则皇室一切事仍得由宰相管。从一方面讲,宰相的来历,本只是皇帝的私臣,是皇帝的管家,自该管皇宫里的事。那是封建旧制遗蜕未尽。但从另一方面看,只好说,皇室也不过是政府下面的一部分。所以宫廷事,也归宰相来统治。那时,皇帝有什么事,交代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报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转报宰相。宰相有什么事,也照这个手续,由御史大夫转中丞,再转入内廷。这是当时皇室与政府关系之大概。

再说汉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因他们都是中央政府里的二千石,以示别于郡太守地方行政首长之亦是二千石而名。若讲到这些九卿职名的来历,却很有趣味:

一、太常:在秦代叫“奉常”。这个“常”字,本当作“尝”。他是管祭祀祖先鬼神的。依四时奉献时物,让祖先鬼神时时尝新,故称“奉尝”。在古代,宗教意味犹在政治意味之上。古代的住宅,东偏是祠堂,即庙;西偏是家屋,即寝。生宅死宅,连在一起。后代民间此制虽废,皇宫仍沿旧轨。直到清代,太庙不是紧贴在皇宫的东边吗?古代的家庭,最重要的,可说不是活人而是死人,祭祖自属大事。宰就是掌管杀牛祭祖的。所以汉廷九卿的第一卿,也是管祭祀的。这个官,正名定义,该属于皇家,管皇家的庙,管皇家祭祖的一个家务官。不好算是朝廷公职。

二、光禄勋:这个官名,直到清代还有,但这三字的原义,却早就忘失了。依文义讲,“勋”该就是“阍”,古音相同,这是皇家的门房。“光”是“大”义,“光禄”该即是“大麓”,禄、麓音同相借。为什么门房称大麓呢?此因古时代的皇帝,多半靠山住家;好像宋江在梁山泊,朱贵在山脚下开设酒店,好通报消息;所以皇帝居山,房门就设在山麓。《尚书》上说舜管尧的大麓,那便是舜做了尧的宰相。换言之,乃是当了尧的门房。因此“光禄”与“勋”是古今语,都指门房言。

三、卫尉:是一个武职,掌门卫屯兵,这是皇宫的卫兵司令。当时凡属军事方面的官都称“尉”。

四、太仆:犹之皇帝的车夫。《论语》:“子适卫,冉有仆。”“仆”是赶车的。皇帝出去,太仆就替他赶车。那是皇帝的汽车司机。

五、廷尉:是掌法的。犯了皇帝的法,都归他管。

如此看来,太常管皇家太庙,光禄、卫尉,一是门房头儿,一是卫兵头儿;这都是在里面的。皇帝出门,随带的是太仆,在外面有人犯法,就是廷尉的事。

六、大鸿胪:一直相沿到清代,就等于外交部。也如现在之礼宾司,是管交际的。“胪”是传呼义。古礼主宾交接,由主传到主身边的相,再由主身边的相传到宾身边的相,由是而再传达到宾之自身。“鸿”即大义。“大胪”是传达官。

七、宗正:是管皇帝的家族,其同姓本家及异姓亲戚的。

以上七个卿,照名义,都管的皇家私事,不是政府的公务。由这七卿,我们可以看出汉代政治,还有很多是古代封建制度下遗留的陈迹。然而那时已是“化家为国”了,原来管皇帝家务的,现在也管到国家大事了。譬如太常就兼管教育,因为古代学术都是在宗庙的。西方也一样,直到现在,在他们,教育和宗教还是分不开。光禄勋原是皇帝的总门房,现在皇宫里一切侍卫都要他管。那时皇宫里的侍从,还不完全是太监,而且太监很少,大部分还是普通人。当时一般要跑人政府做官的人,第一步就得先进入皇宫里,充侍卫,奉侍皇帝,让皇帝认识,然后得机会再派出来当官。这些在皇宫里服务的,多半是年轻人,当时称作“郎官”,都归光禄勋管。孔子十二世孙孔安国,也就做过郎官。太仆呢?因管车马,所以国家一切武装,好像坦克车、飞机之类,他也连带管了。廷尉就变成司法,大鸿胪就变成外交。这是历史演变。我们推寻出这一演变,却并不是说汉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一个封建政府,而当时的九卿还是皇帝之私臣。因此等卿都隶属于宰相,而所管亦全是国家公事。

此外还有两个卿,就是大司农和少府,都是管财政经济的。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皇室不能用大司农的钱。所以我们说当时皇室和政府在法理上是鲜明划分的。当时全国田赋收入是大宗,由大司农管。工商业的税收,譬如海边的盐,山里的矿,原来收入很少,由少府管。

这九卿,全都隶属于宰相。

我们上面讲九卿,照名义来历,都是皇帝的家务官,是宫职,而系统属于宰相;岂不是宰相本是皇帝的总管家吗?但换句话说,便是当时政府的首长,宰相,可以管到皇宫里的一切。举例来说,少府掌管皇室经费,而少府属于宰相,宰相可以支配少府,即是皇室经济也由宰相支配。这样一讲,岂不是皇室反而在政府之下了吗?本来封建时代的宰相,就是皇帝的管家;但到了郡县时代,化家为国,宰相管的,已经是“国家”,不是私家”了,所以他成了政府正式的首长。从前私家家庭中的各部门,也就变成公家政府的各部门。封建时代,以家为国,周天子是一个家,齐国是一个家,鲁国又是一个家;这样的贵族家庭很多,天下为此许多家庭所分割。那时在大体上说,则只有家务,没有政务。现在中国已经只剩了一家,就是当时的皇室。这一家为天下共同所戴,于是家务转变成政务了,这个大家庭也转变成了政府。原先宰相是这个家庭的管家,现在则是这个政府的领袖。endprint

以上对于汉代的三公九卿,已经讲了一个大概。这是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情形。

(三)汉代地方政府

汉代的地方政府,共分两级:即“郡”与“县”。

中国历史上的地方政府以“县”为单位,直到现在还没有变。汉时县的上面是郡。郡县数当然也随时有变动。大体说,汉代有一百多个郡,一个郡管辖十个到二十个县。大概汉代县数,总在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之间。中国历史上讲到地方行政,一向推崇汉朝,所谓“两汉吏治”,永为后世称美,这一点值得我们的注意。若以近代相比,今天的地方行政区域,最高为“省”。一省之大,等于一国。或者还大过一国。一省所辖县,有六七十个以至一二百个,实在太多了。单就行政区域之划分而论,汉制是值得称道的。汉代郡长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不过九卿称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郡太守调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进一级就可当三公;九卿放出来也做郡太守。汉代官级分得少,升转极灵活,这又是汉制和后来极大的不同。九卿放出来当太守,并不是降级。地方二千石来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级。名义上还是差不多。当时全国一百多个郡,太守的名位,都和九卿差不远。因此虽是中央政府大一统的局面,虽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得比较小,却不感觉得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

(四)中央与地方之关系

说到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每郡每年要向中央上计簿,“计簿”就是各项统计表册,也就是地方的行政成绩。一切财政、经济、教育、刑事、民事、盗贼、灾荒,每年有一个簿子,分项分类,在九、十月间呈报到中央,这叫做“上计”。

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来调查的叫“刺史”。全国分为十三个调查区,每一区派一个刺史。平均每一刺史的调查区域,不会超过九个郡。他的调查项目也有限制,政府规定根据六条考察;六条以外,也就不多管。地方实际行政责任,是由太守负责的。政府派刺史来调查,不过当一个耳目。所以太守官俸二千石,而刺史原始只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根据政府规定项目调查,纵是小官也能称任。而且惟其官小,所以敢说敢讲,无所避忌。

这些刺史,上属于御史丞。皇宫里还有十五个侍御史,专事劾奏中央乃及皇宫里的一切事情的。部刺史和侍御史的意见,都报告到副宰相御史大夫,副宰相再报告宰相。副宰相所辅助宰相的,便是这一个监察的责任。

二、汉代选举制度

上面讲了汉代中央和地方的许多官。但这许多官从那里来的呢?什么人才可以做宰相、御史大夫乃至这各部门的长官呢?这是讲中国政治制度上一个最主要的大题目。

在古代封建世袭,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做官人有一定的血统,自然不会发生有此问题。但到秦汉时代便不同了。封建世袭制度已推翻,谁该从政,谁不该从政呢?除却贵族世袭外,首先令人想到军人政治;谁握有兵权,谁就掌握政权,支配仕途。但汉代又并不然。其次令人想到富人政治;谁有财富,谁便易于入仕,易于握权。但汉代也不然。我们讲汉代关于此一方面的制度,要到汉武帝以后,才渐趋于定型。那时已有了太学,有如现在的国立大学。当时国立大学,只有一个,这里面的学生,考试毕业分两等,当时称“科”;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郎官是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依旧例,凡做二千石官的,(汉朝这样的官很多,中央虽只有三公九卿十多个,地方上的太守就有一百多个。)他们的子侄后辈,都得照例请求送进皇宫当侍卫。待他在皇帝面前服务几年,遇政府需要人,就在这里面挑选分发。这一制度,虽非贵族世袭,但贵族集团同时便是官僚集团,仕途仍为贵族团体所垄断。这在西方,直到近代还见此制。中国则自汉武帝以后便变了。

当时定制,太学毕业考试甲等的就得为“郎”。如是则郎官里面,便羼进了许多智识分子;智识分子却不就是贵族子弟。至考乙等的,回到其本乡地方政府充当吏职。“吏”是地方长官的掾属。汉代官吏任用,有一限制,地方长官定要由中央派;太守如是,县令也如是。但郡县掾属,必得本地人充当。譬如台北市的人,不能当台北市的市长;但台北市政府从市长以下的一切官,在汉代称为“掾属”的,那就绝对要用台北市的本地人。不过辟用掾属的权,则在长官手里,这叫做“辟署”。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这些是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宰相下面的十三曹,就由宰相自己辟用。此外各衙门首长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门首长自己任用。现在这个太学生考了乙等,譬如他是会稽郡人,他便回到会稽,指定由郡县政府试用;这所谓“补吏”。补郎与补吏,是太学生毕业后应有的待遇。

再说到汉代的选举制度,历史上称之谓“乡举里选”。当时各地方时时可以选举人才到中央。他们的选举,大体可分为两种,也可说是三种:

一种是无定期的。譬如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往往就下一道诏书,希望全国各地选举人才到朝廷;或是碰着大荒年,大水灾,或是大瘟疫,这表示政府行政失职,遭受天谴,也常下诏希望地方推举贤人,来向政府说话,或替国家做事。这些选举是无定期的,这样选举来的人,多半称为“贤良”。贤良选到了政府以后,照例由政府提出几个政治上重大的问题,向他们请教。这叫做“策问”。“策”即是一种竹片,问题写在竹简上,故称“策问”。一道道的策问,请教贤良们大家发表意见,这叫“对策”。政府看了他们的意见,再分别挑选任用。这是一个方式。这一种选举,既不定期,也无一定的选举机关。地方民意也可举,三公九卿、政府大僚也可举。所举则称为贤良,贤良是指有特出才能的人。

第二种是特殊的选举。譬如政府今年要派人出使匈奴,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能吃苦,能应变,所谓“出使绝域”的人;政府常常下诏征求。只要自问自己有此才干,可以自己报选。又如军队里用军事人才,或如黄河决口,需要晓习治水的人;大家知道有这种人才,大家可以举;自己觉得有把握,自己也可直接来应选。这是一种特殊的选举。

后来又有一种有定期的选举,那就是选举“孝廉”。汉代一向有诏令地方察举孝子廉吏的。但地方政府有时并不注意这件事,应选人也不踊跃。汉武帝时,曾下了一次诏书,大意说:你们偌大一个郡,若说竟没有一个孝子、一个廉吏可以察举到朝廷,那是太说不过去的事。而且地方长官的职责,不仅在管理行政,还该替国家物色人才。若一年之内,连一个孝子、一个廉吏都选不出,可见是没有尽到长官的责任。于是汉武帝就下令叫大家公议,不举孝子廉吏的地方长官应如何处罚。这一来,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有定期的选举。无论如何,每郡每年都要举出一个两个孝子廉吏来塞责。汉代一百多个郡,至少每年要有两百多孝廉举上朝廷。这些人到了朝廷,并不能像贤良般有较好较快的出身,他们大抵还是安插在皇宫里做一个郎官。如是则一个太学生,当他分发到地方政府充当掾属之后,他仍还有希望被察举到皇宫里做一个郎。待他在郎署服务几年,再分发出去。endprint

自从武帝以后,汉代逐渐形成了一种一年一举的郡国孝廉;至少每年各郡要新进两百多个孝廉入郎署,十几年就要有两千个。从前皇宫里的郎官侍卫本也只有二千左右。自此制度形成,二三十年后,皇宫里的郎官,就全都变成郡国孝廉;而那些郡国孝廉,又多半是由太学毕业生补吏出身的。如是则皇帝的侍卫集团,无形中也变质了。全变成大学毕业的青年知识分子了。于是从武帝以后,汉代的做官人渐渐变成都是读书出身了。后来郎署充斥,要待分发任用的人才尽多,于是就把无定期选举、特殊选举都无形搁下,仕途只有孝廉察举的一条路。这是到东汉时代的事了。

这一制度,又由分区察举,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制为定额。那时是郡国满二十万户的得察举一孝廉。由是孝廉只成为一个参政资格的名称,把原来孝子廉吏的原义都失去了。最后又由郡国察举之后,中央再加上一番考试。这一制度,于是会合有教育、行政实习、选举与考试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

我们从此看出,这一制度在当时政治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成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那是当时入仕从政的惟一正途。政府一切官吏,几乎全由此项途径出身。这样的政府,我们再也不能叫它做贵族政府。郎官之中虽然也尽有贵族子弟,但究竟是少数。我们也不能称之谓军人政府,因郎官并不是由军人出身的。我们也不能称之为资本主义的政府,因这些郎官,都不是商人资本家的子弟。这样的政府,我们只能叫它做“读书人的政府”,或称“士人政府”。汉代从昭宣以下的历任宰相,几乎全是读书人;他们的出身,也都是经由地方选举而来。并不是由其血统上和皇帝以及前任大官有什么关系,或者是大军人大富人,才爬上政治舞台。完全是因其是一读书知识分子而获入仕途。这一情形,直从汉代起。我们可说中国历史上此下的政府,既非贵族政府,也非军人政府,又非商人政府,而是一个崇尚文治的政府,即“士人政府”。只许这些人跑上政治舞台,政府即由他们组织,一切政权也都分配在他们手里。

三、汉制得失检讨

让我们简要指出一些汉代政治制度之缺点。上面说过:皇权、相权是分开的,皇室和政府也是分开的。这话固不错。但中国一向似乎看重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关节,反而没有严格明白的规定。这也可以说是长处,因为可以随宜应变,有伸缩余地;但也有坏处,碰着一个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职权。并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他不能过问首相的事。汉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这样一来,皇帝的私人秘书尚书的权就大了。汉武帝临死时,他的太子已先死。他要把帝位传给小儿子昭帝,他却先把昭帝的母亲处死。他知道小皇帝年幼,母后在内管事不好。但皇室总还需要人管理。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宰相哪里能预闻到宫内事!于是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是皇宫里的代表人。霍光是皇家亲戚,有资格来代表皇家。但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当时一称“外廷”,一称“内朝”。大司马大将军霍光辅政,他是内朝领袖,外廷则仍由宰相统治。后来昭帝死了,立昌邑王做皇帝。没有几天,又把他废了,另立汉宣帝。当废立时,霍光代表皇室,召集九卿开会。有人说:该请宰相参加。霍光说:这是皇帝家事,用不着政府领袖丞相参加,我们只议定请示皇太后就完了。霍光的一番话,初看好像也有他的理由。他把皇位继承当作皇室私事,皇室事不必要政府领袖来预闻。他不知道皇室之存在,由于有皇帝;而皇帝之存在,由于有政府。所以皇位继承是政府事,并非皇室事。这并不是我们用现代观念来强说历史,在当时历史情实早本如是。所以在高后四年,曾有一诏书,说皇帝疾久不已,不可属天下,命群臣公议替代的新皇帝。吕后尽专权横肆,但并没有说立皇帝不要问朝廷。霍光以后,元平元年,昭帝崩,也诏群臣议所立。可见皇帝世袭,是政府法理规定。若遇皇帝无嗣,及其他变化,仍该依照政府意见公议决定。但这也是一种不成文法,所以霍光得以上下其手。而且霍光纵说政府领袖不必预闻皇室事,而他仍要召集其他政府大僚来公议所立,可见霍光也是情有所怯,并不敢全违背当时习惯。再就另一点说,原先尚书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而内廷诸职又隶属于御史中丞;现在皇室又另有一个代表人,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名义来掌领皇帝的秘书处,他不让外面宰相知道皇室事,他却代表皇室来过问政府事;如是则皇室超越在政府之上,那岂不是要出大毛病?所以后来汉宣帝想把霍氏权柄削减,便恢复旧制,仍由御史中丞来管领尚书。如是便由御史中丞透过御史大夫,而达到宰相。内廷与外朝声气又通,大司马大将军便没有权重了,霍家也就垮台了。

就此一节,可见汉代制度,在皇帝与宰相、皇室与政府之间,确是有一番斟酌的。虽没有硬性规定皇帝绝对不许预闻政治的一句话,这也并不是大失错。而且若要皇帝绝不预闻政府事,那宰相的任命便成问题。就当时历史情实,既不能有民选皇帝,也便一时不能有代表民意的国会来监督政府。这是历史条件所限,并非一两个皇帝私意要如此的。于是皇室与政府、皇帝与宰相之间,遂不免发生许多的微妙关系。汉武帝自己是雄才大略,他自己揽权,尚不甚要紧;他死了,他须替他后代小皇帝着想,于是来一位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便出了问题了。汉宣帝以下,霍氏虽败,结果还是大司马大将军外戚辅政,还是内廷权重,外朝权轻,于是有王莽代汉而兴。王莽便是由大司马大将军而掌握大权的。

到东汉光武帝,惩于前失,因怕大权旁落,自亲庶务,于是尚书地位日渐加重。而外朝的宰相,却分成三个部门。本来三公是宰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实际宰相是全国之首领。后来因有大司马大将军横插进来,所以又把此三公变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职分别,一个公管领三个卿。在西汉时,本想把此改革来调和大司马与宰相之冲突的;然而这样一来,大司空完全变成外朝官,大司马却依然代表皇室。从前御史大夫管得到宫廷,现在大司空管不到宫廷。不仅丞相改大司徒是失职,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也是失职,权重依然在大司马手里。这还是皇家和政府权限划分不清之故。中国此下政府里的所谓御史台,便是循此趋势,由皇宫渐渐退回政府的。东汉初年,光武帝的私意,则索性把政权全操在自己手里,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实权则在尚书。换言之,则是由皇帝来总其成。所以后代中国人批评汉光武“有事无政”,这是已往的历史意见。汉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明帝、章帝都好;然而只是人事好,没有立下好制度。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皇帝坏了,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这是东汉政治制度上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将来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大问题。endprint

选举在汉代,也发生了问题。照汉代原来的制度,在汉武帝时,只叫地方长官每年要选举些孝子廉吏;这已经讲过了。但后来孝廉充斥仕途,别的进仕之路都为之阻塞了,于是大家都争要为孝廉。本来所谓孝廉,一种是孝子,另一种是廉吏;后来规定每郡满二十万户口的只能举一个,如是则孝廉不分;仅成一个参政入仕的资格而已。后来又因请托舞弊,逼得朝廷于察举孝廉后再加上一番考试;如是则全失却原来察举孝廉之用意。但中国政权,却因此开放给全国各地了。从此以后,无论选举或考试,都是分区定额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和经济文化进步的地区,都一样照人口比例来考选。因此中央政府里,永远有全国各地域人民之参加,不致偏荣偏枯。因此中国政府,始终是代表着全国性的,全国人民都有跑进政府的希望。而且实际上,也是全国各地永远都有人跑进中央政府的。又汉制郡县长官,例须避用本郡本县人。如是则中央政府既是绝对的代表全国性的,而地方政府却又竭力避免其陷于地方性。这样才可使大一统的局面,永远维持。而全国各地方声教相通,风气相移,却可使各地文化经济水平,永远走向融和,走向平均,不致隔绝,不致分离。这一制度,自汉代起直至清代始终沿用。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里一最应着眼之点。

惟今所欲讨论者,则为汉代之选举制,是否合于近代所谓之民权思想?第一,汉代察举,其权在地方长官,不在地方民众。长官贤良的固须采访民间舆情,选拔真才;但长官营私舞弊的,却可不顾地方民意,推选私人。二则选举了送到中央,如何分发,则悉听中央命令。后来并于选来的人,又加以一番考试。这样则岂不是汉代的选举权,实际便完全操之在上不在下吗?而且汉代选举,就大体言,最先必进学校读书,才获补吏。补吏以后,才获察举。这由教育而行政实习、由行政实习而选举、再由选举而考试、由考试而任用之几个阶段,骤看极合情理,切实施行,像不会出大毛病;然而依然有毛病存在。因古代社会,读书机会就不易得。第一是书本不易得。古代书籍都用竹帛书写,很少纸张,更无印刷。印刷术对人类文化传播与演进之大贡献,应该远胜于近代新发明之原子弹。这是世界人类一最伟大的发明。这项发明虽始于中国,但也要到唐宋才开始有印刷。古代书本必得传抄,一片竹简只能写二十来字。抄一本书,费就大了。帛是丝织品,其贵更可知。而且要抄一本书,必得不远千里寻师访求。因此读书求学,便有着绝大限制。但若你生来便在一个读书家庭中,那一切困难,便都易解决了。因此当时虽非封建社会,爵位不世袭,而书本却可世袭。虽不是世代簪缨,却是世代经学。世代经学,便可世代跑进政治圈子,使无异一封建传袭的贵族了。那时的政治制度,虽不许社会大贫大富,让工商业走上资本主义化;但学问与书本,却变成了一种变相的资本。所以说:“黄金满籯,不如遗子一经。”这便是一本书的资本价值,胜过了一箩黄金的资本价值了。因此当时一个读书家庭,很容易变成一个做官家庭,而同时便是有钱有势的家庭。当时有所谓“家世二千石”的。只要家庭里有一人做到二千石的官,他当一郡太守,便可有权察举。他若连做了几郡的太守,他便是足迹遍天下,各地方经他察举的,便是他的门生故吏;将来在政治上得意,至少对他原来的举主,要报些私恩。若有人来到他的郡里做太守,必然也会察举他的后人。因此察举过人的子孙,便有易于被人察举之可能了。上面说过,汉代选举,是分郡限额的,每郡只有几个额;于是却永远落在几个家庭里。如是则每一郡必有几个像样的家庭,这便造成了将来之所谓“世族门第”,也便是世族门第必然带有“郡望”之来历了。当时的大门第,依然平均分配在全国各地,大概是每郡都有几家有声望的。我无以名之,名之曰“门第的社会”。这并非封建社会,也并非资本主义的社会,但一样有不平等。虽非封建贵族,而有书生贵族。虽非工商业资本,而有书籍资本。国家的政治制度,虽并没有对那些家庭许下世袭特权;但他们因有家庭凭借,无异于有世袭的特权了。

中国魏晋以下门第社会之起因,最主要的自然要追溯到汉代之察举制度。但就汉代察举制度之原始用意言,实在不好算是一种坏制度。但日子久了,那制度就变坏了。这不止是汉代选举制度如是;我们可以说,古今中外一切制度,都必如是。否则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后代人来努力政治了。惟其一切制度都不会永久好下去,才使我们在政治上要继续努力,永久改进。制度也只是历史事项中之一目,人类整部历史便没有百年不变的,哪能有一项制度经过一两百年还算得是好制度呢?

让我们再来看汉代的制度:他们将政府和皇室划分,将宰相和皇帝并列。这不好说全出帝王私心,也不能怪他们安排得未尽妥贴。当知任何一制度,也决不会尽善尽美,更无罅隙的。但至少他们懂得皇权之外有相权,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再说到选举制度。至少他们已懂得政府用人该有一客观标准,不能全凭在上者之私心好恶。至少他们已懂得该项标准,不该是血统的亲疏,不该是势力的大小。亲的、贵的、强的、富的,都不够此项标准,而采取一项以教育与智识与行政实习之成绩来定取舍进退之标准,而又懂得平均分配到全国各地区;这也不能不说是在当时已算合理化,已算开明与进步的了。至于经济政策,一面主张轻徭薄赋,宽假平民;一面主张裁抑富厚,导致平等。这也不算得黑暗,不算得无理。至于此后的演变,无论在政府组织上,无论在选举制度上,无论在经济政策上,都曾发生了毛病。皇室和政府的关系,终究发生了冲突;选举制度,到底造成门阀新贵族;经济制度、兵役制度都没有弄好,都出毛病了。但我们不能因此一笔抹杀,说汉代并无制度,或说一切制度只是专制与黑暗。这是我们必该再三申说的。

此下魏晋南北朝,始终没有像样的政府,因此也没有像样的制度产生,直要到唐代。但唐代已不是汉代的老样子、老制度,他又换了崭新的一套。直要待唐代的新制度又出了毛病,宋代又再换一套。此下明代、清代也如此。只因我们此刻不看重历史,不研究历史,所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政治都是一样,都只是“专制”两字已可包括尽了。其实是不然的。

(资料来源:《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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