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赴香港特派记者 杨沙沙香港廉政公署(ICAC)2日向立法会提交年报,报告称,廉署去年接获2600多宗涉贪投诉,按年下跌33%,显示香港廉洁程度上升。今年是廉政公署成立40周年,作为已在廉署工作了37年的“老员工”,目前已是ICAC副廉政专员兼执行处首长的黄世照曾经见证了香港廉政之路。廉署成功有什么秘密?内地反腐风暴对香港廉署有什么影响?就此话题,黄世照接受了《环球时报》记者专访。环球时报:ICAC成功的奥秘是什么,有什么经验可以提供给内地借鉴?黄世照:ICAC从成立之初就独立于政府之外,直接向当时的香港总督负责,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3个部门,从执法、预防、教育三方面“三管齐下”,全方位打击腐败。其中,执行处是ICAC比较大的部门,廉署共有130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约1000人在执行处工作。这种反贪模式也被许多国家借鉴。环球时报:在很多人眼中,香港已经是世界知名的廉洁地区,是不是对廉署来说,现在的工作压力变得越来越小?黄世照:我们现在的工作压力并不会因整个社会变得清廉而减少。随着社会发展,香港对ICAC的执法工作包括处理案件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早年,我们对案件完成调查后,在法庭审理时只需提交证据,现在不但要提交证据,还要确保整个调查取证过程合法和合乎廉署常规。这方面的专业要求给前线调查人员带来挑战和压力。我们也会不断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另外,ICAC的工作压力也影响前线调查人员的流失率。一些年轻人在ICAC工作三、五年后,因为廉署的“品牌”和调查方面的经验,时常被金融企业“挖角”。为减少人员流失,我们也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去年,廉署人才流失率是10年来最低的。环球时报:在反腐方面,香港和内地目前都有什么合作? 黄世照:其实在香港回归之前,ICAC就已经和内地建立合作关系,当时是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合作,建立了“个案协查机制”。2000年前后,内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和廉署建立起“个案协查机制”。两地就是通过这个机制,并遵循包括依照当地法律、不能越境执法,双向要求以及平等对待“四个原则”合作,现时这个机制只是行政方面安排。其实,我们与内地的合作并不限于执法方面。举例说,香港近年有不少大型的基建上马,廉署的防止贪污处从开始就把同步预防腐败元素加进去,防止“豆腐渣”工程的出现。随着内地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防贪处与内地就一些大型基建项目的防贪措施互相交流经验。我们既是同一个国家,我相信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与内地的合作交往将越来越密切,这也是大势所趋。环球时报:目前合作有什么障碍吗?黄世照:两地合作目前没有任何障碍,这不是我个人过分乐观,是基于两地严格遵守“四个原则”。例如有一些事情,香港的法律未能提供合法条件,我们不能做。同样地,有一些事情如果内地法律不允许,他们也不会替我们做。环球时报:内地大力反腐对香港有影响么?黄世照:从整体来说,内地反腐对ICAC执法力度和原则没有什么改变。但是,内地反腐也加大了香港与内地的互动,例如内地在调查一些贪污腐败案件,如果一些证据可能在香港,那么内地就可透过“个案协查机制”要求ICAC提供协助。环球时报:最近内地加大打击在港中资企业贪腐问题,有人认为因为两地差异以及管理归属权问题,在港中企贪腐问题可能成为两地反腐的“灰色地带”,对此您怎么看?黄世照:其实这里没有任何的“灰色地带”。任何人或任何公司,不管他们是内地的还是外国的,不管他们的背景是什么,如果他们的行为触犯香港的反贪法律,廉署接到举报就会跟进,依法办事,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