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火焰
1746年,郑板桥任山东潍(wéi)县知县。这天,他正端坐公堂批阅公文,突然有人击鼓鸣冤。郑板桥吩咐衙役将击鼓之人带上堂来。击鼓之人是一个哑巴,哑巴跪在地上呈(chénɡ)上状子。
郑板桥细看之下,明白了案情。原来,哑巴5岁时生了一场病后便不能说话,但耳朵却好使。哑巴的父母很有钱,哑巴还有一个同胞哥哥。前年,父母因病相继去世。父母去世后,哥哥想独吞父母留下的家财,半文钱也不给哑巴,还狠心地将哑巴赶出了家门。前任县令因哑巴的哥哥拒不承认哑巴是他的胞弟,又苦于没有证据,对哑巴的告状就不予理睬,哑巴每次去衙门告状,都被杖责赶出。
郑板桥受理了此案,当即传哑巴的哥哥到堂。哑巴的哥哥还是像以前一样说哑巴不是父母的亲生骨肉,是3岁时父母从外面捡回的野孩子。
父母已经去世无人作证,那时也不像现在有DNA鉴定,郑板桥知道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哑巴的哥哥是不会认账的,只好宣布退堂,择(zé)日再审。
郑板桥略一思索,便有了办法。待哑巴的哥哥离开后,他叫住哑巴,对哑巴说:“你从今天开始,守在你哥哥门前,一见他出门,你就上去狠狠扭打他。”
哑巴眨巴着眼睛,疑惑地看着郑板桥,直摇头,意思是,我怕他,不敢这样做。
郑板桥说:“不要有任何顾虑,你不能像以前那样怕他,要让自己先硬起来,我才好帮你。尽管照我的话去做,出了问题有本官全权为你做主。”哑巴这才点头离去。
哑巴果真按郑板桥教的方法去做了。他守在哥哥门前,看到哥哥出来,犹豫了片刻,就拿着一个木棒冲上去把哥哥打得头破血流。随后几天又再次殴打哥哥。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哑巴的哥哥被追打得没法,不敢出门。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向软弱的哑巴弟弟怎么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这么凶狠。他只好到县衙来告哑巴:“哑弟不尊礼法,多次殴打亲兄。”
郑板桥传哑巴到堂后,开始审理此案。郑板桥问哑巴的哥哥:“哑巴出手伤人,其罪不小,本官一定为你主持公道,还你安宁。但依照我大清律条,殴打你之人如果是外人,只作一般斗殴论处;如果是亲兄弟,则须严加惩处。请问,哑巴是你的亲兄弟吗?”
哑巴的哥哥不知是计,只想着赶快严惩哑巴,免受其继续殴打。他盯了哑巴一眼后说:“他是我同胞兄弟。”
哑巴的哥哥说完望着郑板桥,等着他的宣判,没想到这时郑板桥厉声喝道:“既是你亲兄弟,为何不将父母留下的家财分一半给他?分明是居心独占!”
“这……这……”哑巴的哥哥一下傻眼了,方才明白落入了县令设置的圈套中。郑板桥当即差人押着他俩回家,清点家财,对半平分。哑巴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那一半。
(选自《龙门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