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utoCAD环境下建筑核位红线图的编制

2014-06-26 07:40刘美春肖剑平
城市勘测 2014年1期
关键词:图件底图红线

刘美春 ,肖剑平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22)

核位红线图是测绘单位按照相关规范用红色线条对规划审批红线和建设工程边线等相关信息定位到相应的地形图上,为核实红线的位置而划定的几何图形。分为建筑核位红线图和市政工程红线图,是规划审批法定图件之一,也是各级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其中,红线的位置核实简称红线核位,是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关键环节和必备条件,是工程项目现场定位放线的前提。红线核位的目的就是保证建设工程图形和各项尺寸清晰明了,为提高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武汉市的建设工程图件及建筑设计图件数据都是基于AutoCAD 软件平台,为实现规划审批流程中各环节的资源共享。生产实践中,测绘单位为简化生产流程、统一作业模式,在AutoCAD 的软件基础上,结合实际生产需要,编写相应的Lisp 命令,进行建筑核位红线图的制作。

1 绘制建筑核位红线图的基本资料

建筑核位红线图是在一定的数据和图件资料的基础上,借助专业软件平台,将各类数据进行有效的提取、定位和整理,形成具有一定的数学基础的红线图。原始资料的完备性、现势性、准确性与否都是制作核位红线图的制约因素。

红线核位基本资料包含数据资料和图件资料,其中数据资料是绘制红线图的必备资料,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进行有效核位图的绘制。同时,相关的图件资料是红线核位的有效补充和参考依据。具体的资料内容如下:

1.1 数据资料

(1)具有标准坐标的最新1∶ 500 地形图或建设工程报建图数据;

(2)用地范围线数据:用地范围图或宗地平面图数据,地籍界址线、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数据;

(3)最新规划信息数据:拟建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划道路、绿化用地控制线、湖岸控制蓝线、高压走廊、排水走廊等规划数据;

(4)经过规划审批后的正规比例尺的总平面建筑定位图数据,所有数据资料如图1所示。

图1 基本的原始数据资料

1.2 图件资料

(1)盖有测绘单位公章的最新1∶ 500 地形图或建设工程报建图复印件;

(2)最新规划路网图复印件;

(3)盖有建筑设计单位公章、由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的建筑工程申报项目的全部施工平面蓝图,包含总平面建筑定位图、建筑单体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剖面图;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土地出让成交书附图和宗地图复印件,地籍成果资料复印件;

(5)已审批的总平面方案图复印件;

(6)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校核报告复印件。

2 红线核位与数据处理流程

2.1 红线核位流程

红线核位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红线内业核位流程图

(1)窗口登记、收件

建设单位将经过设计、审批后的建设工程项目到规划红线窗口登记申请核位红线图制作,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2)相关资料收集与验证

绘图人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同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性验证,若发现不能满足红线制作要求的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

(3)核位红线图绘制

绘图人员利用AutoCAD 平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及所收集数据资料,完成各类数据转换,统一数据格式,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完成红线图的绘制,如图3所示。

图3 核位红线图制作流程图

(4)核位图检审

由相关检核人员进行核位红线图数据和图纸检查、验收。

(5)成果资料

红线图绘制及检审结束后,打印两份成果,一份存档,一份通知甲方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将红线图的电子文件上传给规划审批主管部门。

规划主管部门对红线图审核,提出处理意见,红线绘图人员按要求修改完善,经审定后,打印最终成果红线图。

2.2 数据处理流程

严格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按城市坐标系统将拟建建筑定位并绘制到具有数学基础的地形图上,将地形底图、用地范围线、规划路网、总平面图拟建建(构)筑物进行数据叠加,在图上量测出拟建建筑本身的长、宽、及弧度半径尺寸以及控制尺寸,标注尺寸、注记、审批批文,完成红线图的绘制(如图4所示),为实地定、放线提供参考图件。

(1)根据制作要求,按成果比例分别制作一个要素齐全、各要素参数准确的模板文件,解决各要素图层及各项属性参数问题;

(2)收集满足要求的最新地形、地籍、规划数据资料;

图4 红线核位数据处理

(3)将地理底图数据、地籍宗地范围线、相关规划要素进行套合,根据总平面图信息要素确定红线图底图范围和图框,根据模版文件匹配需保留的各要素参数,准备定位地形底图;

(4)认真核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学会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问题。重点关注图纸与数据不一致、规划审批条件是否满足、总平面中单体外形与尺寸是否与单体图件中的一致、图纸上各尺寸与电子版实际尺寸是否一致等;

(5)信息提取与数据套合:选择总平面图与将要绘制的红线图中都存在的要素,选择拥有特征点的代表性要素作为套合时的参考物,将红线相关信息提取出来套合至准备好的地形图上进行定位;

(6)将需要保留的红线信息插入地形底图文件进行矢量化、属性匹配或修改等操作,绘制红线图;

(7)利用开发程序Lisp 文件命令标注红线尺寸(含建、构筑物长、宽尺寸、间距尺寸、规划控制尺寸等)。

3 建筑核位红线图内容构成

红线核位图主要要素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相邻地形、地物,用地范围线,拟建红线几何图形,各类规划控制线,红线尺寸标注,文字注记等,归纳起来分为以下5 类:

3.1 工作底图

以1∶ 500 地形图或工程报建图作为工作底图。保留测量控制点、坐标收测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地貌等五大要素及与之相关的注记说明。

3.2 规划要素

包含规划控制线和规划审批信息两大类,其中规划控制线指城乡规划中确定的、具有特定用途、需要预留或控制的范围界线,包括规划道路、高压走廊、排水走廊、地籍界址线、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规划审批信息包括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建设性质、建筑性质、建设位置、建筑栋号、建筑层次等。

3.3 拟建建筑红线要素

拟建建筑基底外廓边线围合的封闭图形;建筑外挑、阳台、廊道边线、地下室边线、用地(拆迁)范围线等;天井、廊道、外楼梯、地下室入口、底层架空等特殊构筑物;建筑层次、栋号、名称(性质)、其他说明等注记。

3.4 尺寸标注信息

拟建建筑的长宽尺寸、形状数据(如:圆弧半径、非直角的轴线交角数据等);与相邻建筑、分界地物、权属分界线、用地范围线、规划控制线等间距控制尺寸(如图5所示)。

3.5 图面整饰要素

图名,图廓内、外图框,指北针、比例尺,1∶ 2 000地形图图号,规划审批相关文字信息,编制单位、制作人员、制作时间、审核人员及时间等。

4 绘制核位红线图的技术要求

4.1 数据规范要求

图内所有表示要素按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统一绘制,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底图数据范围应向审批项目用地范围外扩展10 m ~50 m,便于控制尺寸标注和相对位置比对;

(2)核位红线图与基本地形图数据格式保持一致,与工作底图的城市坐标系统一致;

图5 尺寸标注主要内容

(3)核位红线图基本居于图幅正中间,图内至少有一处地理名称注记;图形中符号、注记以m 为计量单位,大小以打印输出的比例确定;

(4)拟建建筑基底几何图形按设计图中建筑物的外墙边线绘制的封闭图形,表示建筑外挑、阳台、地下室边线、天井、廊道、外楼梯、地下室入口、底层架空等特殊构筑物,其形状、尺寸、层高等与经规划部门审定的设计图一致。

审批栋数、建筑层次、建筑总面积、地下室面积、管径等根据核位红线图中批文确定;建筑栋数根据实际放线的栋数确定。

(5)为方便对图形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对不同类型图形元素进行规范分层;在红线图中可不显示的地物地貌,应将其所在图层关闭或清除掉。

(6)图内说明注记应简明规范,控制尺寸应能确定拟建建筑的位置。所标注尺寸应有明确指向并有控制性(非平行建筑标注最小间距及中间间距)。尺寸标注以m 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 数据表示方法

(1)颜色设置

工作底图中所有内容均设置为灰色,所有规划要素用红色表示,规划道路中心线用绿色,尺寸标注用玫红色表示。

(2)说明性标注

建筑层次用楼层数字配以一定的文字说明标注,如用6 表示6 层建筑、12 -1 表示12 层建筑有一层地下室、12(含架空层)表示12 层建筑中第一层架空等;

建筑栋号用阿拉伯数字后加“#”或大写字母标识,如:1#,2#,3#;

有建筑名称的标注建筑名称如配电房,物业管理房,图书馆、幼儿园等;

(3)线型、线宽设置,线宽以mm 为单位

规划道路边线、建筑基底外墙边线、建筑中退层分隔线为实线CONTINUOUS,线宽0.2。

规划道路中线为点划线ACAD_ISO04W100,线宽0.1;

建筑外挑、阳台、廊道边线、地下室边线、用地(拆迁)范围线、其他规划信息边线等用虚线DASHED2 表示。其中用地(拆迁)范围线线宽0.2,其余为0.1。

图形中天井、廊道、外楼梯、地下室入口、底层架空等特殊构筑物用地形图图式依比例表示或用注记说明。

4.3 图幅大小与比例尺

根据建设区域及常用纸张尺寸情况,工作底图比例尺以1∶ 500 为基本比例尺,适当采取1∶ 1 000 或1∶ 2 000 比 例 尺,不 得 小 于1∶ 2 000 比 例 尺。当1∶ 2 000比例尺不能在一幅图中完全表示时,可以考虑分幅制作。

成品图打印输出的比例一般为1∶ 500,特殊图形可为1∶ 1 000或1∶ 2 000。成品图幅一般可采用矩形幅面40 cm×40 cm、50 cm×50 cm、60 cm×60 cm等,特殊情况图幅可适当放大。

5 常见问题分析与处理原则

5.1 常见问题分析

建筑红线核位是检测图纸设计的准确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的技术手段,是建设工程从设计到实地定位的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实际制作工序相对较简单,可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复杂,牵涉到的流程和相关单位较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碰到资料合理利用问题、拟建建筑设计方面的问题、与规划条件的矛盾问题、与已建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与甲方就问题的有效沟通问题等几类,具体问题如下:

(1)甲方提供的图件资料与电子数据资料不一致;

(2)甲方提供的多个图件中同一要素内容不一致;

(3)设计图与规划审批条件不一致;

(4)设计图纸所标注的尺寸与数据实际尺寸不一致;

(5)设计图中应绘制和标注的内容不全、错误等;

(6)设计图不按标准规范制作,如层次不清、要素表示含糊等。

5.2 问题处理原则

由于红线核位资料来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单位等多个层面,资料出处不同所反映的信息存在差异在所难免,为了此项工作的有效、顺利完成,红线图制作方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来处理这些常见问题。

(1)工作底图用1∶ 500 地形图或工程报建图,当两个数据同时存在时,首选带有相邻坐标收测点的工程报建图。

(2)依据最终审批后与总平面蓝图一致的电子数据绘制拟建建(构)筑物位置和轮廓、层次等相关信息。当甲方提供的设计平面图与方案图不一致时,按最终规划审批图件绘制。

(3)依据有效土地权属资料附图确定用地范围线,利用次序为土地证附图、一书一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土地出让成交书附图等;

(4)依据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纸图与数据一致的有效规划路网数据确定项目的规划控制线;

(5)依据总平面的经济指标数据填写审批批文。总平面经济指标与指标校核报告不一致时,由规划审批部门确定最终相关信息。

[1]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3 号[R].2003.

[2]GB/T20257.1 -2007.1∶ 500;1∶ 1000;1∶ 2000 地形图图式[S].

[3]刘大杰,陶本藻,实用测量数据处理方法[M].北京:测绘出版社,2000.

[4]张柯楠,徐阿丽,陈改英.在AutoCAD 中弧长的标注[J].测绘通报,2004(7).

[5]郝平,陆宝济.CAD 和GIS 数据双向转换技术的研究[J].机电工程,2001,18(4):9 ~11.

[6]王强,束炯,张晓沪.一种遥感图像的坐标转换方法[J].测绘科学,2006,31(4):137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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