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明
摘要:企业按规定收到的政府补助称为补贴收入,如企业收到的税费返还、按销量或工作量及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无偿划拨的货币性资产和企业获得的各项奖励款等。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将收到的补贴收入计入当期或各受益期的损益。
关键词:补贴收入;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
一、补贴收入的核算范围
企业按规定从国家行政部门、税务、科技、环保、信息部门获得的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补助性、奖励性款项,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称为补贴收入,但是不包括政府以所有者的身份投入的资本。按补贴收入取得的原因将其划分为三类:(1)企业申请的科研项目拨款补助、申请的专利资助经费、因科技创新方面科技创新和开发新产品而获得的补助、发展基金;(2)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补贴收入,如企业收到的税务部门按规定退还的增值税、因自营出口收到的奖励款、财政贴息、因环境保护治理获得的资金补助等;(3)奖励性补贴收入,如企业因生产的产品为名牌产品获得的奖励、企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企业获得的奖励、企业研制出或生产出国家级新产品或免检产品获得的奖励等。
二、补贴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通过“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和“递延收益”等账户对补贴收入进行核算。
1.涉及到补贴收入的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确认按规定应收的政策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款时通过“应收补贴款”账户核算;确认已收取或应收取的补贴收入时通过“补贴收入”科目核算。
2.会计期间内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可以收到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其他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款”,贷记“补贴收入”;补贴款确认到账时,根据有关单据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补贴款”。期末进行损益核算时,企业需要计算“补贴收入”账户的余额并将其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三、补贴收入的具体核算
补贴收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利得,最后都会计入或转入各受益期的“营业外收入”账户作为当期的损益核算。
补贴收入按照实际收到补助的形式可分成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企业获得的、用于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称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称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企业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按受益期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
例:2011年10月09日,甲企业获得政府拨付的财政拨款900万元(同日到账),准备将此款项用来购买1台最新技术的大型生产设备。2010年10月31日甲企业以960万元的价格购买所需设备(无需安装),设备款中60万元由企业自己承担,该设备预计可使用8年,企业对此设备选择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因业务变更,甲企业于2011年6月5日将这台设备出售,收到款项880万元。
解析:
(1)2010年10月09日甲企业收到政府财政给予的拨款
借:银行存款9000000
贷:递延收益9000000
(2)2010年10月31日甲企业购买所需设备
借:固定资产96000000
贷:银行存款9600000
(3)甲企业从2010年11月开始按月计提折旧,并且分摊递延收益:
①折旧的核算
借:制造费用100000
贷:累计折旧100000
②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93750
贷:营业外收入93750
(4)甲企业将该设备于2010年6月5日出售同时将“递延收益”账户余额转销
①设备出售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8900000
累计折旧700000
贷:固定资产9600000
借:银行存款8800000
营业外支出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900000
②递延收益余额转销的核算
借:递延收益8343750
贷:营业外收入8343750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应于收到当期或者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作为当期损益核算。如果企业收到的补贴收入是用于补偿其已发生的费用或者损失,应当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乙粮油公司于2012年4月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取得贷款5400万元用于购买储备粮,贷款期限3个月,同期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是5.5%。自2012年5月开始,乙企业每季度初收到相关财政部门拨付给乙企业贴息,财政贴息按乙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计算。
解析:
(1)乙企业于2012年4月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财政贴息297万元;
借:银行存款2970000
贷:递延收益2970000
(2)2012年5月,乙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应确认的财政贴息收入为99万元;
借:递延收益990000
贷:营业外收入990000
(3)如果企业出现需要返还的但是已确认收益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①取得政府补助时有通过“递延收益”账户核算部分的,先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返还额超出相关递延收益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2013年6月7日,某路桥公司收到政府因车流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给予的全年政府补助10000000元,存入开户银行。2013年12月30日,因下半年车流量达到设计要求返换政府补助5000000元。
2013年6月7日,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0
贷:补贴收入5000000
递延收益5000000
2013年12月30日该公司根据要求返换政府补助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收益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2)如果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时没有通过“递延收益”账户核算的部分,应将确认的需要返还的政府补助直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例:2013年3月4日,某公司收到市政府下属一家科研单位给予的“科技三项费用拨款”600000元,进行新产品试制。经过一个月的试制没有成功,形成500000元的损失,并将余款项退还给。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该公司收到科研单位拨付的“科技三项费用拨款”时,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600000
贷:补贴收入600000
②当新产品试制失败,确认损失,并将返还的补助款计入公司损益;
确认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500000
贷:生产成本500000
返还补助款
借:补贴收入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企业在对补贴收入进行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正确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获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账户核算后按受益期逐期分摊计入各期损益;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只将超出递延收益的部分计入补贴收入结算当期的损益,计入损益的部分将影响利润的计算。两者在账务处理的方法上有很大区别,因此企业的会计核算人员在对补贴收入核算时,要注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界定。
2.企业确认补贴收入的时间和实际收到补贴收入的时间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会计期间。而对于应税的补贴收入,税法上要求将其计入实际收到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因此,企业的会计核算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应将收到的以前期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补贴收入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属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免税条件的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通过“营业外收入”账户核算。申报纳税时,这部分补贴收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企业将免税的补贴收入用于支出的部分,不得在税前从支出所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获得的资本化的补贴收入,按照指定用途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后,计提的折旧和摊销不得在税前从所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作者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会计教研室)
参考文献
[1]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陈仁,《金融经济》
[2]建筑企业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陈宝铭,《福建建设科技》,2013.6
[3]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浅析,吴澄琨、伊虹,《财会通讯》,2011.第9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