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洁
不少城市污水处理规模不足,污水处理厂普遍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大量生活污水无法处理只能直排,加上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偏低,使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成为“污染源”。
污水处理成“污染源”,太感意外了!那么为何产生这种尴尬现象呢?从媒体报道来看,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有限,“消化不了”越来越多的生活污水;二是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低,最高的一级A排放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的劣五类;三是污水处理厂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四是违法成本低,罚款的上限不过3万元,有的仅罚款几千元,对违法偷排行为的震慑力远远不够。换言之,污水处理厂成“污染源”主要是:投入不足、决策失误、技术和设备落后、管理有漏洞、惩罚措施太软弱等。
发生这么尴尬的事,恐怕没有哪个城市作好了思想准备,也不会有多少人觉得要为此负责,因为这是普遍性问题,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家彼此彼此,也就不觉得丑了。而目前如何解决,这些地方显然还没有准备好,不能不令人焦虑。比如,如何解决“吃不消”的问题,地方政府也许会等“上面”统一安排,而且,还要看“上面”怎么安排,然后才会想对策。
为什么?一者,地方政府不愿意出这笔钱,有的地方恐怕也拿不出这笔钱,只能等、靠、要;二者,如果上级没有刚性考核指标,上级的指挥棒不动,做好不算政绩,做坏没有责任,谁愿意把钱花在不显政绩的地方;三者,在一些地方,这问题是历史欠账,现任主管可以找借口推卸责任。
环境问题不是小问题,不容推卸责任,不能让之前的发展之失继续存在下去,更不能成为漠视问题的理由。如果不花真功夫破解这个问题,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成为“污染源”的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环境问题也将越来越严重,百姓意见也会越来越大,投入治理污染的资金也会更加庞大。
(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