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宝海 黄淑文 王飞
木醋液肥料增产增收效果明显
于宝海 黄淑文 王飞
近年来,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和化药,为提高农产品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负面效应也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造成经济产出和农产品质量下降,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严重损害国人身体健康;同时造成土壤板结,酸碱度失调,有机质下降,土传病害增加,农业面源污染加重,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为此,承德在农业生产上探索应用木醋液等有机酸性肥料,调节土壤酸碱度和作物生态环境,改善土壤微生物生存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健康发展。在大田生产上示范应用木醋液肥料不仅经济效益好,而且对作物具有一定的抗病虫和抗逆性,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很突出。
2013年,应用河北绿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醋液微量元素水溶肥,在隆化县张三营镇东风村对水稻长远12号进行试验。五个试验处理分别为:常规施肥+锌肥;常规施肥+100毫升木醋液微量元素水溶肥三次喷施;常规施肥+150毫升木醋液微量元素水溶肥三次喷施;常规施肥+200毫升液态肥三次喷施;常规施肥(二铵15公斤、尿素10公斤、碳酸氢铵35公斤)。其它管理措施相同。
水稻播种时间为4月20日,每亩用种3公斤。插秧时间5月20日,行距30厘米,株距14厘米。9月28日收获。
不同处理对水稻生长发育的影响:从表1可以看出,喷施木醋液肥料,能促使水稻长势旺盛,株型结构合理,防病虫效果显著,穗数、穗长度、穗粒数、结实率、千粒重都优于对照田。
不同处理对水稻产量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试验田水稻在常规施肥的基础上喷施木醋液肥料,亩产有显著增加,亩增产35.7-69.7公斤,增产率7.29-14.19%。
表1 不同处理对水稻生长发育的影响
表2 不同处理对水稻产量的影响
在隆化县、承德县和双滦区等县区示范应用木醋液肥料指导农业生产,示范推广3.75万亩,示范区比对照区平均亩新增纯经济收益390.0元,总增纯经济效益1462.63万元。其中水稻示范推广面积2.6万亩,平均亩产610.5公斤,平均亩增产30.5公斤。番茄平均亩增产470公斤,黄瓜平均增产500公斤,经济效益明显。
由于木醋液肥料的基础原料是回收利用活性碳生产过程的烟雾废气,可有效降低工业尾气排放,减少空气污染,对承德PM2.5指标控制、大气环境保护、工农业有机结合及生态环境改善都具有重大意义。木醋液肥料属无公害肥料,可以用作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保证农产品品质。
(作者单位:承德市土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