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幅填海造地工程蝸行牛步

2014-06-20 18:47陈明金
澳门月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計劃社區規劃

陈明金

2009年底,中央政府批准澳門新城填海計劃,共造地350公頃,根據特區政府的規劃,這些土地將用作澳門未來建設發展公共設施、商住社區、道路和交通基建、多元產業等用地。對長期缺乏土地資源的澳門來講,新城填海計劃,寄託居民無限的期望。但是,四年多以來,當局只是於2012年底判給了A區填海工程,合約規定施工期不足三年,目前,一年多時間過去了,卻未見大規模施工;至於E1區填海工程,去年初招標後,因為判給標準中,“價低者得”存在問題,出現了兩個相同的最低價,結果“鬧雙胞”,有關的兩家競投者不認同特區政府“對本公開招標作出不判給承攬的決定”,齊齊提起司法上訴,當局處境被動;至於B、C、D區的同類工程計劃,至今未公佈,透明度極低,整個新城填海計劃進展緩慢。

根據建設辦公開的新城填海規劃,整個工程分五部分:A區約138公頃,東面為興建中的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規劃用作商住社區、基礎設施、水岸公園;B區約47公頃,規劃用作道路基建;C、D區分別為33及59公頃,主要規劃為商住社區;E區為73公頃,主要規劃為社區公共設施、交通基建設施、商住社區及多元產業用地。由此來看,350公頃填海造地工程,涉及全社會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澳門未來的持續發展。

按照原計劃,第一幅填海造地,預計將於明年完成填土工程。2012年7月10日,建設辦發出A區填海工程的招標公告,同年底以18.768億元判給工程,施工期990天,按合約,工程應該於明年底完工。但是,目前時間已過去約一半,位於澳門半島以東、連接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五區填海中面積最大的A區填海工程,至今未見大規模施工,填海土地是否需要沉降,工程是否會延期,造價是否會有變,是否會變相違反“價低者得”的原則?目前不得而知。如果工程不能夠按期完工,2016年底,港珠澳大橋通車,可能會影響連接澳門,影響澳門的整體社會形象。

去年1月16日,建設辦發出E1區填海工程的招標公告,4月12日開標,問題也由此出現。這個招標公告,與A區填海工程的主體內容完全相同,最重要的判給標準是:在技術評審得分,等於或超過總分65%的標書中,報價最低的競投者獲得判給工程。在這項工程的競投者中,其中兩家符合技術評審條件的競投者,報價同樣最低,都是4.56億元。由於招標公告並無規定在出現這種情況時如何處理,去年7月,建設辦“對本公開招標作出不判給承攬的決定”,宣告有關招標程序消滅,並已得到劉司長、行政長官同意。但是,有關的兩家競投者都認為自己應該中標,不願放棄,建設辦變得“冇符”,時隔一年多,遲遲不公佈判給結果,於是,有關的兩家競投者,分別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上訴所針對的實體是行政長官。

建設辦於今年3月12日發出“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的招標公告,主要的判給標準仍然是技術評審入圍後“價低者得”,與A區、E1區填海工程的判給標準相同,但是,其中已列明當最低造價相同時的解決辦法。從這個後知後覺的行為來看,建設辦作為政府重要公共工程的實施部門,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上述問題,其中多方面的不足是明顯的,值得認真反思、總結檢討。

澳門回歸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大型公共工程不斷,主要由運輸工務司負責,但是,許多重大工程都是由項目組性質的部門主持,一些局級部門又同時負責,職能分散又重疊,行政效率低下,加上專業質素、能力參差,問題多多。公共工程涉及全澳居民的利益,結合五幅填海造地以及其它公共工程中存在的問題,本人建議,檢討現時運輸工務範疇司、局、項目組的運作監管機制,研究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科學改革,可考慮合併設立綜合性質的部門,統籌兼顧、前瞻規劃,提升行政效率和專業質素,強化防治問題的能力;重大公共工程規劃、預算開支,應交由立法會審議,增加透明度,實行全民監察。

猜你喜欢
計劃社區規劃
彩色笔动起来
張維迎 城市應為人而建
張高麗「十三五」規劃 要加快經濟轉型
社区就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