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的幼儿园

2014-06-20 04:06马丽文张民析
中国扶贫 2014年7期
关键词:行医责任人服用

马丽文+张民析

3月中旬,陕西、吉林、湖北等地多所幼儿园被曝长期给健康的孩子服用药品,引发全社会关注。家长从最初的震惊和抗议,到担忧、质疑和愤怒,经历着痛苦的心路历程。追及幼儿园的行为动因,某涉事幼儿园负责人竟称,给孩子服用“病毒灵”,是为了“预防感冒、增强抵抗力,提高出勤率”。

众所周知,给健康幼儿喂药,伤害的不仅是幼儿的身心健康,同时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从陕西到吉林,再到湖北,幼儿园非法喂药事件并非个案,经媒体调查发现,这是幼儿园行业的潜规则,事件本身暴露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置幼儿健康甚至生命于不顾,这类行为不只是“别出心裁”,简直是匪夷所思,是违法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义愤填膺之时,还得以理性思考问题。事发后,西安、吉林两地是以涉及“非法行医罪”刑拘了责任人,但有人认为该罪名有点牵强附会,应该认定为虐童罪,可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虐童罪。笔者认为,该事件的关键问题并不在于对责任人如何定罪,而是要反思幼儿园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以及如何消除家长的心理阴影。窥一斑而见全豹,幼儿园擅自给幼儿喂药的问题不是偶然,而是长期忽视监督管理的必然结果。

对此,有人认为,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幼儿园非法用药情况,同时还要在医药监管方面清查“病毒灵”生产和销售情况,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法律专家认为,虽然刑拘了责任人,但如何定刑存在难点和法律缺失问题。因此,在后续监管上,除了明确责任,违法行为如何定性,也应早日界定清楚,不给意图违规者留下后路。

除此之外,幼儿教师的培养、聘用、素质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据悉,即便是公办幼儿园,为节省成本,承担教育一线任务的也大多是聘任的临时工,并非科班出身和有一定经验,更不具专业性,且各方面素质均相对较低。

那么,究竟接连出现此类事件的本质原因是什么?应该对责任人如何惩戒?今后又将如何保障幼儿教育的安全性?谁来监管幼儿园给幼儿用药的行为?同时,又如何消除家长对幼儿教育问题的担忧?

以下是法律界人士郭彩丽的观点。

近期接连出现的“幼儿园喂药事件”,性质之恶劣,令人扼腕叹息。幼儿园本应是孩子们启蒙的乐园,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摇篮,是家长与孩子寄托梦想的安全岛,但是就在这样一块乐土上发生着如此恶毒的事件。到底是什么缘由驱使“人民教师”对“祖国花朵”做出不良行为呢?据对涉事幼儿园的调查显示,幼儿园喂药出于预防感冒、增强抵抗力,提高出勤率的目的,而出勤率与老师的收入直接挂钩,不难发现是“利益的诱惑”,但深究其由可知是为利失德,道德的缺失使得“人民教师”失去了基本的为人尊师的规范。道德是一种被动性的规范,需要人的高度自觉性,而法律是一种主动性的规范,具有惩治和教育双重效果。因此,对于类似事件我们应从法律入手,最终形成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定性之争

幼儿园“非法行医”触犯了法律精神,但其触犯了哪条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人认为构成“非法行医罪”,有人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有人主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该事件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要求,不能推定涉案人员或者单位构成犯罪。这种行为属于一种新型犯罪,将未成年人作为一类特殊保护对象,需要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解决。

救济之道

幼儿园“非法行医”带给孩子的是隐形伤害,带给家长的是无限担忧,带给社会的是不信任,幼儿园失去的是诚信,教师失去的是道德底线。而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如何予以弥补,需要给家长、给孩子提供一条有法可依的救济渠道。为此,我们的法律应该发挥其预见性的作用,在遇到新型犯罪无法可究的时候应提供相应的惩处措施或者救济渠道,最终为祖国的花朵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背景资料】

陕西幼儿园常年给幼儿服用“病毒灵”

3月11日,西安市庆龄基金会枫韵幼儿园被曝给400余名无病幼儿长期服用一种中文名叫“盐酸吗啉胍”的成人抗病毒处方药,致数10人现毒副作用,园方称服药为预防感冒。

枫韵幼儿园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风韵蓝湾小区内,生源主要来自周边小区。学校门口的铜牌显示这是一家隶属于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的一级幼儿园。41岁的王先生有一个5岁半的儿子龙龙就读于这所幼儿园的大班“太阳班”,他在接受采访时气得哭了,觉得太愧对自己的孩子,因为龙龙至少一年多以来一直在抱怨自己肚子疼、头晕、皮肤瘙痒,还总是眨眼睛,王先生以为孩子在撒谎,为此还动手打过孩子。

直到今年3月初,枫韵幼儿园一名小女孩回家后告诉妈妈,“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会感冒了”。妈妈问为什么,女孩回答:“因为在我们学校吃了不会感冒的药。”女孩描述那是一种白色的药片,味道很苦。这名母亲让孩子把药带回来看看,没想到孩子下午回家真的把药拿回来了,白色的药片上写有“ABOB”。

消息陆续在家长们中间传开,一下子炸开了锅,枫韵幼儿园的幼儿家长有从事医疗工作的,很快查出来这种由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药物名叫“盐酸吗啉胍片”,俗称“病毒灵”。根据药物说明,这种药物所含的吗啉胍成分能抑制病毒的DNA和RNA聚合酶,从而抑制病毒繁殖,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出汗、食欲不振及低血糖等。

枫韵幼儿园究竟为何在家长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幼儿集体服药?园长赵宝英的解释是,这是一个“失误”。园长承认,只是跟园里的保健医生简单商议后便开始给400多个幼儿服用“盐酸吗啉胍片”,服药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病毒感冒,保证出勤率,至于服药时间,为“一个季度”。

3月13日晚9时,西安市政府通报称:公安部门已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涉事幼儿园相关责任人。

吉林涉嫌喂药幼儿园责任人被刑拘

3月15日,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涉嫌给幼儿服用“病毒灵”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并吊销其经营许可执照。

据家长王先生介绍,两天前,他带着3岁的女儿去岳母家,在一堆药片中,女儿无意中发现有“病毒灵”,她竟称是“聪明豆”。她还告诉爸爸,有的小朋友因为偷偷地把“聪明豆”吐了,被老师发现后罚站了。众多家长到芳林幼儿园询问情况,而幼儿园坚称给孩子们服用的是维生素C,家长们对此表示质疑。随即,吉林市警方开始介入调查。

家长蔡女士说,她在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幼儿园的老师在每个杯子边都放一个白色药片,她认定那就是“病毒灵”。在警方询问当事老师时,老师一直默不作声。

事件发生后,吉林市紧急采取行动,在吉林市儿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免费给在芳林幼儿园上学的儿童体验。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

宜昌馨港幼儿园被责令停业

3月15日,宜昌市夷陵区馨港幼儿园工作人员了解到幼儿家长对幼儿在园期间服用板蓝根和维生素C心存疑虑,召集部分家长到园里进行沟通解释。经解释,家长对幼儿服药仍存疑虑,怀疑服用的是“病毒灵”,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政府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区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夷陵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赶赴幼儿园现场调查取证,并组建了调查专班,采取了相应调查处理措施。当天,相关单位责令该幼儿园停业整顿,并对幼儿园账目、监控室和卫生室等相关设施设备和物证进行了封存,对重点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同时,建立幼儿体检绿色通道,安排有体检意愿的家长带幼儿进行血常规等六项体检。

目前,幼儿园秩序平稳,依法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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