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的探索

2014-06-14 09:52魏峰程雪
江苏水利 2014年10期
关键词:新沂市重点县项目区

魏峰程雪

(新沂市水利局,江苏徐州 221400)

0 引言

新沂市位于江苏省北部边缘,地处苏鲁边界,是江苏的北大门。全市行政区划13个镇、4个街道办、2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3万人,总面积1616km2,可耕地面积8万hm2。2013年全市GDP达到412.22亿元,财政总收入83.25亿元,农业总产值102.87亿元,粮食总产量62.68万t。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大部分耕地的灌溉任务均由其承担,其建设和完善关系到农业生产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建设。新沂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都修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建设标准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运行,大部分工程老化失修,损坏严重,再加上缺乏有效管理,导致无法发挥正常的工程效益。

2010~2012年,新沂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主要规划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渠系及配套建筑物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同时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农林等涉农建设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014年5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财政厅三年重点县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工程的实施,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工程灌排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的总体目标,达到了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1 主要成效

重点县的实施,大大提升了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2010~2012年重点县工程实施后,新增灌溉面积0.08万hm2,改善灌溉面积0.92万hm2,年新增节水能力5037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62.39万kg、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736.9万元,使近30万农民群众收益,项目区受益农民年人均可增收178元,解决了多年以来的农村用水问题,进一步缓解了农田“最后一公里”灌排矛盾,综合效益显著。

1.1 生产条件不断改善

2010~2012年三年项目共完成更新改造泵站60座、装机3178kW、机井111眼、防渗渠道90.86km、渠系配套建筑物5641座、疏浚沟渠土方161.35万m3、高效节水灌溉100hm2,共计完成投资9600万元。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中沟及中沟以上建筑物配套率和完好率达100%,田间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达90%,抵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粮食产量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1.2 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农田水利建设为产业配套,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土地产出能力,全市有效灌溉面积从4.68万hm2提高到5.55万hm2,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18.54%,达到70.79%;节水灌溉面积由2.57万hm2提高到2.83万hm2,占有效灌溉面积51%;粮食总产量由59.93万t提高到66.14万t,粮食亩产由509.39kg提高到565.41kg,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1%,农民人均增收178元。

1.3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项目实施后,水利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灌溉水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缓解了水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增加了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随着地面拦蓄工程的增加,项目区植被覆盖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减少了坡地冲刷及水土流失,使田间土壤能够保持一种适宜的环境,对促进生态系统平衡、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4 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项目区的综合潜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项目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改变乡村面貌。项目的实施不断扩大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多的农民获得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实施带来的效益,并自觉地、积极地参与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同时,项目的建设也促进了农业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大内需等政策的指导下,有助于引导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推进新时期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发展,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促进当地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2 主要做法

为真正把重点县建设这件强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好事办好,确保农民长期受益,新沂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科学设计规划、积极筹措资金、规范项目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护责任,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作为农村水利的核心工作来抓,作为民生水利建设的重要举措来落实。

2.1 领导机构完善,责任机制有效落实

新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作,并将重点县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一是在项目建设之初就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财政、水利、审计、农业、农开、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新沂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关系的协调、资金的调度和筹措等工作;二是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细化建设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三是各项目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主抓,主要解决工程实施前的清障问题、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成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这些机构的成立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扎实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2.2 规划设计科学,项目建设重点突出

以《新沂市农田水利规划》、《江苏省新沂市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依据,建设处人员全面深入到镇村,广泛听取项目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精心调研规划,结合当地水资源现状和产业结构需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质量第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充分满足农民的需求,重点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3 建设制度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优良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新沂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竣工验收制、农民义务监督制。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关四个关口,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审计单位控制、政府部门及受益群众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4 资金管理规范,财政配套足额到位

在竞争立项之初,新沂市财政就明确承诺,地方配套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解决,市财政每年配套1000万元,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不让老百姓出一分钱,不增加农民负担。一是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江苏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要求执行,设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专款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报,按合同约定,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计量审核,建设处同意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合同规定和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并将支付资金的10%作为保留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复验合格后拨付,以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加大工程资金使用的公开力度,及时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受益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项目资金运作公开透明,以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2.5 宣传工作扎实,干群参与积极性高

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水利建设的惠农政策,重点县建设的先进事迹和带来的好处,激发大家参与重点县建设的积极性,确保项目的实施受到拥护;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区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提高项目区群众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意义的认识;三是积极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民义务监督员,为工程质量把关,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自觉性。

2.6 建后管护到位,工程效益发挥长久

项目建成后,及时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村级管理,成立以村主要负责人、用水户群众代表和工程承包经营户参加的用水者协会,支持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灌溉管理。

一是建立管护体制,落实管护责任。随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的实施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出台《新沂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文件,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定管护范围,规范管护标准。

二是落实管护资金,保障管护到位。《办法》明确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的来源,即:管理养护经费中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由市财政、镇(街道)财政、行政村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市级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根据市水利局每年对各镇的考核结果拨付。镇(街道)级资金用于镇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村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奖补,村级资金由各行政村自筹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各镇(街道)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资金专户,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小型农田水利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管护考核,严格考核奖惩。为加强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提高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制定《新沂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考核工作由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作为考核各镇(街道)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市级补助管护经费挂钩,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常抓不懈。

四是完善基层建设,加强行业管理。早在2005年底,新沂市就完成了全市17个镇(街道)的水利站改革工作,核定每个镇水利站事业编制3~5名,总编制数53名,实行由市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市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明确水利站作为市水利局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所在区域内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全市253个行政村中配备了329名水管员,对本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工程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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