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两江总督之后,曾国藩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制定了一份工作准则。工作准则的第一条,是要求身边的门子,也就是守门人等工作人员不要欺凌地方官员。第二条是不许给亲友们安排工作。
门子不过是总督身边的低级服务人员,身份低微,无权无势,何以居然敢欺凌州县官员,并且还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工作呢?
从地位上说,门子至低至贱,但权力的运用之妙,在于经手人是否能充分挖掘每份工作的寻租潜力。一个门子如果充分发挥其“能量”,也能办成很多事。为什么呢?因为“门房”是专门看管衙门内外交通的咽喉要道。
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一些“独特”的权力。
首先,他可以决定来访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的人太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有操纵空间,让谁见不让谁见,门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了算。因此门子“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想见长官的人先得给门子一笔钱,才有可能进这个门。
其次,門子掌握着官府内部的许多情报。官员心情怎么样?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和人聊了些什么?甚至今天官员对某件事作了什么批复?这些门子都能打听到。因此那些想找官员办事的,必须笼络门子。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
此外,有人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门子这一关口。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
除了这些我们比较容易理解的权力,门子还有其他巨大的寻租空间。因为衙门内除了总督一人,没有国家正式公务员,本来应该交由各机构办理的大事小情,都要由门子等仆人们去办。门子其实就是官员们的手、脚和嘴巴:
他们负责接待告状者。遇到有人告状,也是门房先问明情况,有状纸的,将状纸呈交地方官。没有状纸的,领着告状人写状纸后呈官。外地解来犯人,由他们替官员验明身份,办理入监手续。他们还代表官员们与办理钱粮、税收等事务的部门打交道。
显然,门房有太多机会可以弄权营私。如何选用和管理这些人,对地方官来讲也是吏治的关键环节。所以曾国藩才专门写了这样一篇约章,对他们作出要求。
摘自《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