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子银行体系相关问题的研究

2014-06-12 02:54卜乐乐姚佐文
对外经贸 2014年4期
关键词:影子银行监管

卜乐乐 姚佐文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一、影子银行概述

目前对影子银行的概念并没有达成一致,受衍生金融产品开发程度不一、金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影响,影子银行的形式和特征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也各有差异。影子银行最早由麦凯利提出,从涵盖机构方面认为影子银行体系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由杠杆度较高的非银行机构所组成的金融系统。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非银行抵押贷款机构等。2008年盖特纳提出“平行银行系统”这一概念。Gorton(2009)从证券化的角度进行了界定,认为影子银行体系是回购市场与必需的抵押品包括资产证劵化债务的组合。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认为:影子银行这一概念的本质内涵既包括作为独立法人的金融机构,还包含各种类似或替代传统银行业务的部门和金融工具。国内关于影子银行的定义还有如下几种:区别于正规信贷业务的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就是影子银行;在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之外,能够创造信用,具有期限和流动性转换功能,但是不受或少受监管的,具有直接或间接融资贷款中介性质的业务或机构为影子银行;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与正统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相对应的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等;从事金融中介活动,创造信用,并具有与传统银行相类似的信用、期限和流动性转换功能,但未等同于正常银行监管且具有系统性影响的实体或活动,即为“中国式影子银行”;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各类私募基金、民间融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理财等表外业务。还有研究者尝试界定一个新的“中国式影子银行”概念,因为他们发现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经济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金融稳定层面,而是具有更全面的经济影响和更深层次的体制牵连。在部分金融研究人士看来,中国是否具备国外意义上的影子银行这一讨论并不重要,应在对影子银行中性化认识的基础上,摆脱影子银行局限于金融稳定的单项理解,从本土金融的实际出发,明确“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概念。从监管部门研究相关对策的角度看,“中国式影子银行”界定具体包括:银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银银合作。

比较而言,首先,国内外“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不同。国外的影子银行以证券化为核心,而中国目前影子银行的主体更多充当补充银行融资的角色,信用创造是其功能的主要方面,中国的“影子银行”不具备多次证券化、批发融资的特性,以及监管完全缺位等特征。其次,服务对象和范围差异也很明显。国际上影子银行服务于虚拟经济,中国的“影子银行”服务于实体经济,未来有可能向服务虚拟经济方向发展。第三,主体不同。国际上定义的“影子银行”的主体,由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所主导,其最初目的是跨越监管体系对传统银行形成的保护而开展竞争。在中国,就目前来看该业务依然由银行主导,从事的业务多类似于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直接融资成分较低,与国际影子银行以批发融资和资产抵押证券为代表的业务模式有很大差别。“中国式影子银行”在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诞生,产生之初就具有绕过信贷规模控制的规避监管、监管套利的色彩,目前虽然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相关机制建设缺失,基本不存在最后贷款人和风险处置机制。不过,中外影子银行也具有如下共同点:均具备期限转换与流动性转换功能;均存在游离于常规监管体系之外的业务以及不享受存款保险公司保护与央行贴现窗口支持。

综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影子银行的界定基本上都是依据机构、业务、监管、风险、或者是它们的交叉组合。兼顾机构、业务、监管、风险和中国特定的金融状况和经济环境,本文把中国式的影子银行界定为:除规范的银行业信贷融资以外的所有具有投融资功能的机构、业务。范围包括:银行、银信和银证合作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信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私人钱庄、抬会、合会、商会、回购、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等。

二、影子银行产生的原因

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金融资产单调、金融机构形式单一、过多的金融管制和金融效率低下等现象,概括为金融压抑。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都想积极推动经济的发展,但面对的现实是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府财力薄弱等问题,为获得资金实现发展战略,政府常常采取设定存贷款利率上限、选择性的信贷政策、严格控制金融机构等“金融压抑”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使得中国金融组织发育不足,受管制而偏低的市场利率、尤其是存款利率,导致中国金融发展出现替代化,即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的替代,严格的金融控制导致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从而催生非正规金融——“影子银行”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原因有以下几点:1.不发达的资本市场以及转贷业务加剧了资本供求的不平衡,我国现阶段金融发展水平总体上处在一个较低的程度,资本市场不发达。2.随着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信贷额度管理、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考核等为代表的逆周期监管手段的出现,使得银行规避监管实现套利的动机逐渐加强。3.负利率的时代迫使人们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为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同时在正规金融市场融资环境受到约束,贷款利率浮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导致了资金流动偏向于国企、大型企业的局面。4.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是单一的,各种经济变量相互牵制,影子银行产生也是经济和金融环境中各变量相互作用的结果。若要保持市场平稳和资金供需平衡,必须打破基准利率,实行利率市场化;若要维持基准利率和资金供需平衡,市场长期平稳发展就不可能实现;若坚持基准利率和强行维持市场平衡,那么资金供需平衡目标难以实现。总之,影子银行之所以发展如此迅速,首先是由于现代的信用体系尚不足以满足经济生活中的借贷需求,其次是由于经济发展与融资环境未能协调配合,出现投融资缺口,当然监管制度的滞后与缺位也是影子银行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当前中国正规金融体系发展不足,金融压抑长期存在,利率等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当实体经济无法从正规的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时,“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产生就成了必然。

三、影子银行的运行模式

从运行机制来看,影子银行体系常常是以理财产品代理人、创新金融工具的制定者和销售者、投融资的辅助者等角色进行融资和投资活动的。较成熟的几种模式有:1.理财产品运行模式。商业银行通常会与诸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一些非银行机构进行合作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也就是所谓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具体来说,就是商业银行通过转让信贷资产和发放信托贷款将自身现存(或潜在)信贷资产转移出去,使得商业银行表内资产直接转移出表或者将信贷资产间接转化为银行理财产品,从而规避监管,实现套利。2.证券化运行模式。资产证券化是指将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化为证券的金融活动。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将在以后期间才能获得的资产汇集重组成资产池,通过特殊目的机构对资产进行分类打包、资产重组、风险分层、信用增级、再包装一系列工作,将其转换为有固定收益的证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以达到分散风险、提前融通资金等目的。3.货币市场基金运行模式。货币市场基金公司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从投资者处吸收资金,将该资本以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的方式提供给资金需求者,盈利以付息的方式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影子银行的作用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发展是由金融环境和经济环境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子银行具有传统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功能,利用不同形式的产品发挥信用、期限、流动性转换的功能,融通社会资金;影子银行具有金融创新的功能,为市场创造出更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增加了新的资金和流动性来源,弥合了传统银行体系的缺口,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缺口,增强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大量金融衍生品的产生也节约了银行以及借款人的交易成本;影子银行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配置功能,一定程度上疏导、分散了风险,实践了金融风险的市场配置。“中国式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过度监管所导致的金融市场分割和扭曲;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效率;缓解了现有管制体系下的市场资金供求失衡;弥补了分业监管所导致的市场割裂问题;推动了不同金融机构和市场之间的竞争与融合;优化了金融结构;有效地弥补了传统金融产品难以服务的客户群体或需求类型,弥补了传统渠道无法满足的融资功能;锻炼了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利率市场化提供过渡空间;为金融监管积累经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民间高利贷融资渠道。长期来看影子银行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李扬认为没有影子银行,中国经济无法正常运转。彭文生认为影子银行体系是应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多样性需求而产生,并依托现代信息业而发展,它们代表了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资金价格改革的角度看,首先“中国式影子银行”连通了官方管制利率市场和自由利率市场,有助于推进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众所周知利率是资本的价格,而对利率进行管制,其实质是违反了市场规律。在现行的经济金融大环境下,资金的需求远大于现行的供给。真正的市场利率,应该高于当下传统银行的利率。影子银行为原本固定的利率进行了市场化的浮动。利率市场化是公认的大趋势,影子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讲推动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其次就“中国式影子银行”本质而言,绝大多数为银行信贷的替代产物,是中国社会资金的重要供给渠道,充当了宏观货币政策急速转向的“润滑剂”。

五、影子银行的风险

影子银行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领域。影子银行削弱了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控效力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加大了政策风险;影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形成可能紊乱金融市场价格体系的风险。由于“影子银行”业务的非正规性,其提供的资金价格更高一些。不断抬高的资金价格影响实体经济的经营,甚至造成金融投资挤压实体投资的局面,引起社会实体经济“空心化”。

国家信贷政策调控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和结构的优化转型,对总体信贷规模、信贷投放结构进行的调整。影子银行资金借助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渠道,规避国家的信贷规模管控和信贷投向的限制,使得宏观调控政策大打折扣。影子银行面临的风险和商业银行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流动性错配、期限错配、风险错配和使用杠杆。若没有足够监管,风险会过度积累。而由于最后贷款人和处置机制缺失,风险一旦暴露,很难在短时间快速遏制和有序处置,容易造成风险扩散。信用违约风险,即作为影子银行基础资产的各种债权以及投资者并未充分认识到影子银行产品中包含的潜在风险,造成理财产品的定价未必充分反映了相应风险以及实际回报率难以覆盖影子银行产品承诺的回报率。

许多表外融资等创新业务项目,尽管银行不需要为其计提资本和拨备,但在风险暴露时,仍有可能由银行承担最终的责任。银行迫于经营和监管的双重压力,通过理财产品的渠道,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信贷资产转移出表外,降低了资产分母,以此提高了资本充足率。表面看来,借助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改善了资本充足率、贷存比等监管指标,但实质上依然承担着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实质上的法律责任。目前仍有部分银行继续开展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因此银监会将会把“资金池”理财业务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影子银行高杠杆化和期限错配加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影子银行规模与银行体系稳定性之间存在阈值效应,当影子银行规模低于阈值时,影子银行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相反则降低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影子银行体系的抵押品管理缺乏最后的信用支持,从而使机构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加大。

六、影子银行监管对策

1.建立以“流动性”为核心的货币政策框架

为顺应金融结构的变化,采取对总体流动性进行全面监测等措施。曾刚认为,央行为了维持市场流行性的稳定,维持短期融资市场利率稳定,是对市场变化的一种被动反应。尽管如此,央行仍然很难精准地掌握银行理财产品滚转发行的具体数值,市场流动性操作的难题依然存在。应加强和规范银行表外业务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允许合理的风险暴露和市场违约。

2.加大监管力度

从宏观方面,应尽快建立一个直接全面的监管机构。2008年华尔街之所以爆发金融危机,影子银行被认为是危机的导火索,其核心就是金融业过度发展、自由放任和监管缺位。关注券商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新通道风险,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及制度,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强表外业务监管,控制融资担保、投资公司等运营风险,把握好货币信贷政策力度,提升银行监管有效性等,是防范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对策。监管机构要密切关注“金融创新”,做到防治结合,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的发展。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拓展和规范社会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投融资环境与金融产品结构,从而满足投融资的多样化需求。应该实现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之间的有效平衡,实现鼓励金融创新与加强金融监管之间的有效平衡,实现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之间的有效平衡。

除上述对策以外,还应大力推进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健全金融市场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金融监管体系,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协调监管夯实契机;注重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的动态管理,强化调控的有效性;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加强风险隔离机制建设,完善影子银行体系中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周莉萍.论影子银行体系国际监管的进展、不足、出路[J].国际金融研究,2012(1):44-53.

[2]李建军.中国未观测信贷规模的变换:1978—2008年[J].金融研究,2010(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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