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兰兰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明确了音乐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在高中阶段,特别是到了高三年级,能够在普通班级正常开设音乐课程的学校是少而又少,音乐成了个别有音乐天赋的特长生的专利。这应该引起学校、老师甚至社会的极大关注。
近年来,我们学校学习外地经验,在学生午休后上课前,教唱学生“每周一歌”。“每周一歌”以励志为主,要求歌曲内容积极健康,风格昂扬向上,韵律悦耳动听。所挑选的歌曲能够充分展现当代青年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动人的旋律带来的不仅是听觉上的享受,深刻的教育意义也凸显出来。例如,近年来我们学校精选的“每周一歌”有:《爱拼才能赢》《信念》《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少年中国》《小小的梦想》《明天会更好》《一生有你》《翅膀》《蜗牛》《光荣》《青春纪念册》《星月神话》《天使》《最初的梦想》《当我们毕业的时候》《那些花儿》《海阔天空》《金鱼花火》《星象仪》《小小的祈祷》《跨越七海的风》《那些花儿》等等。这些歌曲无疑“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学校对音乐教育的不重视,我们很多音乐老师(多数为非专业音乐老师)对音乐教学要求极低,甚至很不规范。常听到有的音乐教师这样启发学生:“听,这个同学唱得声音多响亮,多好听。大家都要向他学习!”于是,这个被称赞的学生音量放得更大了,大家也都学着他,放开歌喉,拼命嘶喊起来,似乎“唱歌音量唯其大才为好”,音量成了歌唱得好或坏的唯一标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对于保护学生的嗓子和培养学生赏析歌曲的能力都有极大的危害性。
中学生还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发声器官(主要包括声带、咽腔、鼻腔、头颅腔等各共鸣腔体)都处于未成熟较脆弱状态。如果长期大喊大叫,本来非常好的嗓音条件,到头来也会因劳损过度而出现嗓音由“亮”转“暗”、由“清脆”转变成“沙哑”,逐渐使声音失去光泽,发声困难,严重的可能导致失音、咽喉肿痛、急性咽喉炎。长期如此,可能使声带闭合不严,导致慢性咽喉炎、声带小结等病变,使学生失去歌唱的信心和欲望,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终生再不能唱歌。此类教训,古今中外的例子举不胜举。
中学生由于长期生活在学校里,思想还比较单纯,对世界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所以接受能力很强,而且第一印象一旦留在脑海,便会“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所以从中学时代培养其正确的音乐审美能力很重要。因此,我们作音乐教师的任务便不只在于是否教会了课本上的歌曲,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懂得什么是音乐,什么是歌唱,什么样的歌声才算动听。也就是要使同学们通过音乐唱歌课的学习去掉盲目的歌唱状态,建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能力。假如我们只对学生说:这个同学唱歌声音非常响亮,因而号召同学们学习,那么在学生的心目中,便只会留下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唱得响就好,就值得学习,也就是将乐美和音量大混为一谈了。其实这只是追求了一种原始的和抛弃音乐实际内涵的纯粹的声的刺激,而失去了“音乐是表现人的情感”其本质内涵的作用,对培养学生正确的声乐审美能力很不利,作为音乐教师应给予重视。
那么,什么样的歌唱状态和什么样的声音形象才能称得上真正的“美”,才能有利于学生保护自己美好的声音条件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唱情”出发,提倡“声情并茂”“以情带声”,融情的歌声才为美,才能保护学生的发声器官,但也不是说可以一唱就是几个小时。其实,人的基本声音条件是一定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学生天赋好些,发声器官完美,所以声音清脆、悦耳、动听,而有的同学天赋稍差些,声音就不那么响亮,但什么情绪和内容我们绝不能以音量的大小就枉评唱得好坏。有好的天赋固然重要,但再好的天赋却不管什么内容的歌曲都大叫大喊,只会发生尖利刺耳的声音,没有感情,毫不动人。歌星之所以能成为歌星,关键就在于“情浓”,情与声达到了较完美的结合。让我们听了能从情感上产生共鸣,得到了众人的认可。因此,笔者觉得,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切莫再以“某同学唱得最响”而大加夸赞,我们要在教学生每一首歌曲时,先使其体会出歌曲所再现的情感,是抒情缓慢,还是高亢激昂,是低沉哀思,还是颂扬赞美。然后再启发学生用感情去歌唱,以情动人,以情带声。
总之,在歌唱艺术中,声就像人的躯体,而情则是灵魂,没有感情的歌声就没了灵魂。“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标准》中这段话是我们每位音乐教师应认真思考与深刻领会的。
(江苏省新沂市王楼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