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义敏等
摘 要:事故隐患排查组受某县安监理局委托,对某县境内的14户页岩制砖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存在的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及建议,且为企业制定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及安监部门日常监督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页岩砖是利用页岩和煤矸石为原料进行高温烧制的砖块;其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搅拌、挤压、切条、入窑、烧成的工序及与相应设备来完成;页岩制砖企业主要有粉尘、噪声、机械、车辆、触电、高温、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如2013年4月,某县某砖厂,员工发现皮带运输上有异物,在未停车情况,伸手去捡异物,手臂及脖子卷入运输机机头,导致手断裂且死亡;这类企业的劳动防护设施极为简陋,且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砖窑不但粉尘大,温度也非常高,很多人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长期在高粉尘高温作业场所从事工作,可能患塵肺病,因此搞好页岩制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隐患排查;存在问题;安全对策
1 隐患排查依据及对象
排查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36号令)、《破碎筛分联合设备》(JB/10518-2005)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某县境内14户页岩制砖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其中隧道窑3户、轮窑9户、无顶轮窑2户)。
2 排查发现的隐患
于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隐患排查组对14户页岩制砖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分析,发现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隐患。
2.1 与产业政策不符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砖瓦24门以下轮窑、无顶轮窑、普通挤砖机、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等属于淘汰类设备设施,经排查结果:5户企业砖窑属于24门以下轮窑,所占比例35.7%;3户企业砖窑属于无顶轮回窑,所占比例21.4%。
2.2 建构筑物隐患
经排查,建构筑物隐患类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1户企业砖窑地基塌陷,开裂且倾斜,所占比例7.1%,3户企业砖窑雨棚支撑严重倾斜及部分破损严重,砖窑雨棚支撑失稳及破碎,所占比例21%,4户企业破碎车间及生产厂房破损严重及支撑严重倾斜,所占比例28.5%。
2.3 电气隐患
经排查,电气隐患类存在以下8个方面的问题:8户企业设有高烟囱,但未做有效防雷接地,且未进行防雷检测,所占比例7.1%;14户企业绝大部分电气设备未做有效的接地、接零措施,所占比例100%;13户企业电线破碎、零乱等布线不符合规定,所占比例92.9%;选用电气产品不符合要求,所占比例7.1%;10户企业配电室内开,所占比例71.4%;13户企业配电室防尘、防小通动物进入措施不到位所占比例92.9%;14户企业用电场所及配电室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所占比例100%。
2.4 职业卫生隐患
经排查,职业卫生方面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隐患:13户企业员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所占比例100%;13户企业未购买防尘口罩,14户企业破碎、筛分工序无除尘装置,所占比例100%;14户企业未组织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所占比例100%;14户企业作业场所未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查,所占比例100%;14户企业未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所占比例100%。
2.5 安全防护措施隐患
经排查,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隐患:12户企业旋转部件未设置防护措施,所占比例85.7%,6户企业水池、水塘未设置防护栏,所占比例42.9%;12户企业平台无防护栏或缺失或破损,作业平台无防护栏或缺失或破损92.9%;6户企业氧气、乙炔瓶混存混放现象,所占比例71.4%。
2.6 安全管理隐患
经排查,安全管理存在以下7个方面的隐患:14户企业已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到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但未定期进行演练未定期演练,所占比例100%;14户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未认真有效地执行,所占比例100%;10户企业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占比例71.4%;14户企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且制作、设置部位不规范或针对性不强,起不到告知和警告作用,所占比例57.1%;14户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特别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档案未按规范要求建档,所占比例100%,14户企业安三级教育培训培训不足,无培训记录,所占比例100%。12户企业电工作业人员无资格证,所占比例85.7%。
3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1 8户企业的砖窑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及时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进行改造,即24门以下轮窑的企业应及时改造成24门以上轮窑,无顶轮窑应及时改造成环保型隧道窑,并经当地环境保护局、经贸局、安监局同意改造验收合格。
3.2 1户企业的砖窑地基塌陷、砖窑开裂严重、轮窑雨棚木支架结构破损严重,建议立即停产整改。
3.3 8户企业的高烟囱应在烟囱上装设接闪杆或接闪器保护。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以利用螺栓或焊接连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电气设备及配电柜、启动柜应接地。
3.4 每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职工岗前、岗中、离岗均应体检,检查并归档。应委托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危害检测结果并在职业场所进行公示;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3℃以上的砖窑内作业,同时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5 设备旋转部件应加防护装置,作业平台、水池应及时设置防护栏,乙炔、氧化瓶应分开储存。
3.6 建议企业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对砖厂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制定和补充完善,并定期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及时归档;认真落实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及时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培训,每年应对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少20个学时;根据各个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型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电工、焊工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4 结束语
排查组经近15工作日,对某县14户页岩制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排查分析,通过排查发现,8户企业与产业政策不符合要求,建筑物(砖窑)、电气、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存在从多重大隐患。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希望能对提高某县页岩制砖类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且作为企业制定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及安监部门日常监督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
[2]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Z].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Z].〔2013〕171号.
[4]JB/T10518-2005.破碎筛分联合设备[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