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然而社会即江湖,圈子即江湖的现实生活,让身在江湖中的你我不由得旋即其中。
既然圈子即是江湖,摄影圈子自然也难脱其俗,于是也自有其江湖的法则。
摄影圈的法则是什么呢?人情、关系、门派、功夫、竞争……各色江湖之特征俱有之。没办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何况摄影人呢?
江湖上很刺激,江湖上很义气,江湖上还有些小阴暗,小手段。所以既有它的可爱,也有它的圆滑。
想要出人头地,大多时候不得不向这些“规则”摧眉折腰。话又说回来了,皎皎者易污,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用辩证法去看问题,则又有无伤大雅之感。宏观来看,这个江湖是个团结的江湖,有凝聚力的江湖。个人审视,“小瑕疵”却影响着我等的“大未来”。不是既得利益者,当然有心吐吐槽,痛快痛快。
“江湖”之气,最关键的是有人情世故之弊,有这份抹不开的情面,比如比赛竞争者有袒护之嫌,同门从艺者有同处江湖之顾,于是有了不好意思的意思。即使有不好之处,只要不伤大雅,不伤根本,同等条件下,也不好意思不给面子,不好意思撰文批评。王蒙曾说,中国的文化注重情面,注重人情味,注重感情上是否过得去。此话合情合理,也入情入理,任何时候情、面儿的考虑会高于许多东西。鲁迅也曾大骂中国人光知道面子。不过,有面儿但更要重理,否则江湖便是一片乱象了。
说来也怪,在重情重面儿的文化背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人,尤其是对“铜臭气”嗤之以鼻的中国文人,越来越敢于大张旗鼓地谈经济说市场了。大庭广众,招摇过市。名利场的洗礼到底是抵过了白话文的运动,似乎有些令人沮丧。不过,我却要为名利场的追逐“点个赞”。艺术家在这个时代,不应该再像凡·高、曹雪芹一样,生前穷困潦倒,死后荣耀无限。艺术家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得到市场的认可,充分体现出他们应有的价值。所以大声说出“我爱名利”,这并不丢人,但如何取之道,则需要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