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既闪耀着艺术的光芒,又充溢着哲人的智慧,故而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说:“谁要是名叫诗人,同时也就必然是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荷马包括了希罗多德斯和达勒斯。莎士比亚也是如此,他是一个三位一体的人。”并比较式地给出了如下评价:“莎士比亚在哲学方面有时更走在荷马的前面。”
莎士比亚写于1605年的著名悲剧《李尔王》是在旧剧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加工创作的。他不仅更改了原来的故事、原剧本的故事情节,而且一反原剧本的喜剧性结局,以真正的悲剧收尾,全面渗入其哲理思考,大大深化了剧作的主题思想。因此,探究莎士比亚在李尔王故事的“旧瓶”中装进了什么样的“哲理新酒”无疑具有积极的学术意义与社会意义。
一、《李尔王》主题之哲学解析
关于《李尔王》的主题,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为“矛盾冲突”说,另一种为“精神超越”说。
原徐州师范学院刘彪先生认为:“《李尔王》的基本主题是宣扬人文主义的思想,表现作者所一贯主张的爱与仁慈的原则同当时罪恶现实的矛盾冲突。”易漱泉先生指出:“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像写《哈姆莱特》等悲剧一样,将人文主义理想和黑暗现实的矛盾作为戏剧的主要冲突。”以上两例基本上代表了“矛盾冲突”说的观点。
肖四新与岳莹的观点代表着“精神超越”说。肖四新认为《李尔王》的深刻伟大,正在于它追寻着超越现世存在的永恒意义。岳莹则更为明确地说: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用寓言故事的形式……告诉读者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根本在于通过对精神存在的追求最终达到精神超越而非对现实存在的追寻”。
表面看来,“矛盾冲突”说与“精神超越”说差别很大,但从哲学角度来解析,则能明白两说是密切关联的。“矛盾冲突”说着眼的是那个“疯子带着瞎子走路”(语见剧本第四幕第一场)的病态社会的现实状态。施咸荣先生曾经分析说:“莎士比亚转写悲剧,是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剧中对人文主义理想的抒写越来越少,对现实社会中邪恶势力的批判越来越突出。”因此,从哲学角度看,“矛盾冲突”说恰恰解释了莎士比亚在指点人们用慧眼看社会:既看到大局,也看到深层。这是一种大智慧,也可称之为“大哲学”。因为,脱离了社会生活内容的所谓“哲学”总是苍白无力的。
用“哲学”眼光看清了社会大局和社会深层以后怎么办呢?那就得靠莎士比亚交给的另一把钥匙——“精神超越”来解决了。以埃德蒙、戈纳瑞(也译作高纳里尔)、里甘(也译作里根)为代表的丑类们追逐的是“现世存在”的实际利益;而以科迪莉亚(也译作考狄利亚)、肯特为代表的体现人文主义精神的良善人物追求的却是真诚、仁爱本性的坚守与永存。莎士比亚的“倾向性”是揭露、批判前者而肯定、颂扬后者。他在“物质”与“精神”这一对矛盾中告诫世人如何把持自己,勿入歧途。这无疑又体现了莎士比亚哲人式的大智慧。
到此我们即可明白:“矛盾冲突”说提示的是认识生活的问题;“精神超越”说提示的是把握生活,也就是怎么正确处世的问题。它们相辅相成,可以从宏观上帮助我们理解《李尔王》最基本、最重要的哲学意义。
二、《李尔王》的哲理蕴涵
施咸荣先生介绍《李尔王》时说过一段很有意义的评语:“这个剧本包含较深的哲理,反映了莎士比亞对大自然、人性、权威、善与恶以及现实社会的许多看法。”的确,剧中的哲理蕴涵是多方面的,一篇短文不可能面面俱到地评说,笔者只能择要而论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表与里。从一般意义上说,“表里如一”是正常的,“表里不一”是不正常的。《李尔王》中,对正常的和不正常的社会现象都进行了典型化的揭示,从而大大提高了它的社会学价值。李尔王的小女儿科迪莉亚是表里如一的典型。她坚守自己的真诚与善良,“不会讲一些违心的话语”(见第一幕第一场),为此付出了包括牺牲生命在内的沉重代价;李尔王的大女儿戈纳瑞、二女儿里甘是表里不一的典型。她们凭借表里不一的拙劣表演骗取了现世存在的种种利益,风光一时。但最终,为争风吃醋,姐姐毒死了妹妹之后自杀身亡,共赴黄泉。从表面上看,两类人结局一样,显不出谁赢谁输。但细细品味则会发现,表里如一者的死是被同情的,是精神永存的,而表里不一者的死则是可怜的,是贻笑千年的。
其二,善与恶。人群中的善恶之分在《李尔王》中表现得非常充分。但这与所有悲剧区别不大,故暂不评说。值得评说的是,莎士比亚在剧中竟赋予大自然善恶的秉性,从而能使我们探寻到剧作者心灵深处的某些隐秘。实际上,赋予大自然或善或恶只是一种参照物。所以有评论家认为:“在暴风雨一场中,大自然的恶更衬托出了人类社会的恶。”这种衬托就更显示出了莎士比亚苦闷而愤慨的内心波动。同样在暴风雨一场中,李尔王心力交瘁之时,视自然为善物,希望风雨雷电能伸张正义,毁灭忘恩负义的人间丑类。这里,我们同样看到了莎士比亚对现实生活中种种罪恶的无可奈何。
其三,守与变。莎士比亚在《李尔王》剧中向人们提示:该守的必须守,该变的必须变。肯特、埃德加是守的人物,理想化人物科迪莉亚更是守的典型。她坚守自己的真诚,哪怕被父亲剥夺一切应得的物质利益也绝不变更;她坚守自己的善良与孝心,哪怕父亲已穷困潦倒也不改变爱父的初衷;她坚守自己的正义,用“悲哀和恳求的眼泪”感动法兰西国王、自己的丈夫出兵讨伐奸逆,为父报仇。科迪莉亚“守”得坚忍不拔,义无反顾,轰轰烈烈,万古流芳。她和肯特、埃德加的守一样,都是一种大彻大悟的智慧之“守”。
莎士比亚在《李尔王》中暗示的“守与变”的哲理,意义深远。因为,任何正常人在人生历程中总是常常处在“守”与“变”的调节之中。如何守得合理也变得合理,是永远也做不完的人生功课。
其四,因与果。因果关系是哲学中的重要命题,因为凡事都有因果。区别在于:结果之因,有的在自身,有的在外部。
《李尔王》中每一个人物的最终结局或喜或悲,都有必然之因。就拿李尔王来说吧,他最终的由疯癫到死亡,从一定意义上说,难道不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吗?他的盲目轻信,他的刚愎自用,他的一意孤行而不留余地,不但惩罚了不应该惩罚的好人(如他的小女儿科迪莉亚和忠臣肯特伯爵),而且最终也惩罚了自己。所以俄国民主主义文学批评家杜勃罗留波夫(1836—1861)极为精当地分析说:“李尔在我们看来,也是一种畸形发展的牺牲品,在他的行为中,充满着骄傲的自觉,他认为,他自己本身是伟大的,而不是由于他手里掌握着权力,这种行为同时也是对他的骄傲自大的专制精神的一种惩罚。”
莎士比亚在《李尔王》中蕴涵着的因果哲理其意义同样是超越时空的,因为时至今日,行事只渴求善果但不积累善因或屡造恶因而不预判恶果的蠢人,我们在生活中不是还常常见到吗?
三、《李尔王》的人生启迪
有多少哲理蕴涵,就会有多少人生启迪。《李尔王》的哲理蕴涵博大精深,故而它的人生启迪也是多方面的。限于本文篇幅,笔者只论说以下三点:
第一点,切莫轻信不合常规、常理之言。不合常规、常理之言,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美化自己,一类为祸害他人。在《李尔王》中,李尔王的长女、次女为得到父亲的赏赐而说的话均为第一类——言过其实,夸饰无边。所以弄人评价她俩“正像两只野苹果一般没有分别”(第一幕第五场),但李尔王却轻信她们,酿成了一连串的恶果。格洛斯特伯爵被他的庶子埃德蒙嘲笑为“一个轻信的父亲”(第一幕第二场),于是在他面前说过分之言,以加害伯爵的长子埃德加。格洛斯特也轻信了,酿成了家庭悲剧。李尔王、格洛斯特的教训告诉世人:轻信乃人生的大敌。因此,人们应当记住明代文学家方孝孺在《深虑论》中写下的警策名言,“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多一份谨慎,少一份轻信,以避免人生的许多不幸。
第二点,得意莫忘形,失意也莫忘形。在《李尔王》全剧中,失意不忘形者不乏其人,科迪莉亚、肯特伯爵、埃德加都属此类。他们不失做人之良善底线,完成了精神上的超越,为人们所肯定、颂扬。得意忘形者,戈纳瑞、里甘、埃德蒙、康沃尔公爵都在其中。他们暂时得到了某种权势、某些物质利益后,洋洋自得,为所欲为,结果都尝到了得意忘形的苦果,不是自杀,便是被他人杀死。这就從反面提醒人们:得意莫忘形。
第三点,不可为物质利益而疯狂。《李尔王》中埃德蒙这个人物同李尔王的大女儿戈纳瑞、二女儿里甘一样,都是为物质利益而疯狂的典型。从疯狂程度上说,埃德蒙表现得尤为出格。他为了得到埃德加的土地,不惜陷害兄长;他陷害了自己的父亲,使父亲被奸人挖去了双目;他甚至亲口说出“我保全自己的地位要紧,什么天理良心只好一概不论”。世界闻名的德国大作家歌德曾评价说:“莎士比亚已把全部人性的各种倾向,无论在高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描写得竭尽无余了。”人性中的轻信、得意忘形或失意忘形、为了功名利禄而丧失人格的习性是十分普遍的,莎士比亚大概正是深思了这些习性的危害性,所以才在包括《李尔王》在内的悲剧中用典型生动的艺术形象向世人发出警示,希望人们不要重蹈覆辙,再酿悲剧。莎士比亚的这番良苦用心的确值得人们三思再三思。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编.莎士比亚评论汇编(上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2] 江西人民出版社,编.世界文学名著选评(第二集)[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79.
[3] 贺祥麟,等.莎士比亚研究文集[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
[4] 岳莹.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李尔王》之哲学内涵[J].世界文学评论,2010(01).
[作者简介]
文静(1983—),女,湖北黄冈人,汉口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