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新政

2014-05-29 12:34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14年1期
关键词:能源管理国务院电网

1 国务院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正式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从整体上看,此次修订取消和下放力度较大,共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经初步测算,目录修订后,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减少约60%。

此次修订暂时保留了一些目前尚不具备取消和下放条件的项目。例如,在产能严重过剩领域,对钢铁、电解铝行业项目的核准权限暂未调整。在能源领域,暂时保留了对部分火电、热电、煤炭开发项目的核准权限。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2 国务院政策保障民资进入能源领域

2013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资源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等领域。

新政策除了在油气产业上游勘探环节和进口资质方面均有明确提及外,国家能源局还梳理出简化火电和电网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新能源及小水电项目等20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时间表。

如果说2012年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引导民间投资以多种形式参与到能源领域部分行业中来,那么新政则通过更为细致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同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3 国务院出台煤炭“国五条”为企业减负出硬招

2013年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称,自2012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降、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滞后以及税费负担与历史包袱较重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下跌、企业亏损等问题,运行困难加大。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办提出坚决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煤炭进出口环节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以及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等五条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并明确“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发改委要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4 国家确定促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及完善支持政策等措施。

2013年12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2013年以来,国内光伏产品遭到美国、欧盟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双反”调查,众多企业停产或倒闭。国家正在研究制定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商务部也将积极参与其中。

二级市场上光伏类个股从底部走出,显示出较好的上升走势,因此依然具备投资机会。新能源产业,特别是光伏产业,依旧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且不会发生变化。国家近期密集出台一些政策来扶持产业发展的概率很大,但对于这些政策要注意后续的有效性。

5 两部委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4年1月6日,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公告》指出,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6 国家能源局公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2013年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

《办法》强调,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电网企业还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而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也将对上述情况实施监管。若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办法》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 商务部支持新能源企业多渠道利用外资

日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邱丽新在第二届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研讨会上表示,支持新能源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多渠道利用外资,包括境外上市、引入国外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

邱丽新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创造利用外资的方式,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引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先进设备、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对相关产品和设备的进口给予财税的优惠政策。支持汽车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新能源的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和外包,在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和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交流和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经验。

8 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可再生能源纲要》

2013年12月27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年-2016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到2016年,我国将建成具有公共试验测试泊位的波浪能、潮流能示范电站以及国家级海上试验场,进而为我国海洋能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和支撑保障。

《纲要》明确了我国海洋能发展的5项重点任务:一是突破关键技术,重点支持具有原始创新的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盐差能所需的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及相关技术研究与试验;二是提升装备水平;三是建设海洋能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和近岸万千瓦级潮汐能示范电站等示范项目;四是制定海洋能资源勘察、评价、装备制造、检验评估、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接入电网等技术标准规范体系;五是在前期海洋能资源调查基础上,重点开展南海海域海洋能资源调查及选划。

猜你喜欢
能源管理国务院电网
计及SOC恢复的互联电网火储联合AGC控制策略研究
强化“两能制度”建设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保障
数字化电网技术在电网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穿越电网
嘉定区探索公共机构集中统一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图了解)
物联网技术在能源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国务院确定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我区节能减排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