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雯雯
世界卫生日:让卫生标准成为健康管理有效手段
王雯雯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今年的主题是“病媒传播的疾病”,其目的在于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病媒传播疾病的防控工作。今年4月也是我国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主题是“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三月末的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我国亟需让卫生标准成为健康管理的有效手段。
在世界卫生日前夕,2014年3月24日,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副主任刘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斌指出,卫生标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根本出发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构建有利于卫生标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应进一步加强与民生项目密切相关、与法律法规相配套、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卫生标准工作;应创新思路,使卫生标准工作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和计划的科学性,不断提升卫生标准起草和审查管理能力;进一步拓宽卫生标准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标准落地;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资金支持力度。
刘谦副主任宣读了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成立通知和委员名单并作了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工作报告。刘谦指出,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以“提高卫生标准质量、完善卫生标准体系、推动卫生标准实施”为主线,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为目标,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证,切实增强卫生标准制修订能力,全面推动卫生标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希望第七届委员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卫生标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卫生标准研究,夯实科学基础,提高卫生标准管理水平,加大卫生标准宣传培训力度,规范卫生标准实施工作,不断开创卫生标准工作新局面。
刘谦还指出,第六届卫生标准委员会在5年时间里,共发布卫生标准779项,完成1000多项标龄超过5年的卫生标准的复审,淘汰老化落后标准40项,取得了显著成绩。希望新一届委员在卫生标准工作中坚持科学民主原则、继承创新原则、制定和实施并进原则,推动卫生标准更好更快发展。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今年的主题是“病媒传播的疾病”,将重点关注向人类或动物传播大量寄生虫和病原体的一些最常见病媒及其相关疾病。
据了解,病媒传播的疾病占全部传染病的17%以上,全球一半以上人口面临这些疾病风险,每年导致100多万人死亡。这些疾病具有非常大的危害性,同时也给医疗造成了沉重负担。
那么,到底什么是病媒?什么又是病媒传播的疾病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的副主任医师邹洋表示,病媒离我们并不远。病媒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凡是能够携带或是传播病原微生物,直接或间接传播疾病,危害、威胁人类健康的生物,都可以称之为病媒生物。
除去民众熟知的蚊虫类,从广义来讲,病媒传播的疾病通常还包括钉螺传播的血吸虫病,更加广义一些的是以啮齿动物为宿主的广义传播的疾病。在我国建国初期,这类传染病曾经是危害我国人民非常严重的一类疾病,无论是发病率还是病死率都是非常高。所以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以50年代初期开始了我们国家有特色的爱国卫生运动、讲究卫生、消灭四害、减少疾病,这方面的力度在世界上是非常令人关注的。比较建国初期到现在,我国在很多传染病的病死人数和发病率都大大降低,这可以从我们国家的传染病报告数据中能够得到非常明显的体现。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称,1949年以来中国通过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了卫生条件,由此大大减少了病媒传播疾病,如疟疾患病人数由1955年的6000万人降低到了2013年的3000人,由寄生虫传播的血吸虫病患者也急剧减少。施贺德说,中国要彻底消灭疟疾和血吸虫病的决心和壮举证明了中国将引领全世界的这一进程,世卫组织乐于支持中国同行们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介绍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病媒生物控制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彤言表示,依据国家GB/T 28942-2012、GB/T 28944-2012 、GB/T 28943-2012等标准,病媒生物传播的疾病有很多种,仅以病原来分,就包括病毒、细菌、螺旋体、寄生虫等多种疾病。在我国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中有许多属于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如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鼠疫、疟疾、丝虫病等,而一些消化道传染病则通过病媒生物的机械性传播在人群中扩散,如痢疾、伤寒等。病媒生物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叮咬和污染食物等影响、危害人类的正常生活,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一系列的重要传染病。
病媒生物防制一直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不断努力,中国病媒传播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在委网站上发布了核心信息,各地也将组织开展病媒传播疾病防控知识进社区活动和病媒生物防制集中统一行动。而在卫生标准执行过程中,个别地区也出现了执行难、可操作性欠缺等弊端。
近日,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标准》明文提出每座垃圾中转站苍蝇必须少于3只,堪称史上最严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对于这项似乎有些苛刻的规定,执行过程中遭到许多质疑。
其实,对于垃圾中转站来说,臭气扰民是最头痛的。这是最需要消除的。而消除臭气或减少苍蝇,固然需要环卫工的努力,但更需要先进的设备,需要高新的技术。显然,仅靠环卫工的清扫,是无力与其抗争的。对此,该地区的此项标准却置若罔闻。此外,3只苍蝇的规定,同时引出了另一个潜在的危险,那就是大量使用杀虫剂造成的环境破坏。据工作人员解释说,实际上这并不是要求垃圾中转站要比市民家中还要干净,此项规定主要是针对中转站灭害药剂的喷洒。那么,灭害药剂的喷洒过多,也同样会对环境造成更加严重的破坏。居民生活垃圾一律清运出城堆放处理,垃圾中转站的苍蝇等病媒生物减少了,然而灭害剂渗入地下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却不可忽视。
苍蝇少于3只的规定比苍蝇细菌更可怕。对于城市中垃圾中转站的硬性规定,可以作出短时间内外运,不跑冒滴漏,远离居民区等的硬杠杠,但对于苍蝇的数量,要靠对整个城市大环境的清洁整治加以全局的控制。逼垃圾中转站的环卫人员喷洒过量灭害剂杀虫剂,本身就是在制造更严重的污染。
消灭病媒生物,改善卫生,给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无疑是一项善政。但善政还需善施,有关部门在解决和市民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制定切合实际可行的规定和标准,而不是动辄“拍脑袋”决策,照搬照抄陈旧的管理制度。需知,一项规定倘若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非但不能起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反而会伤害政策权威性和自身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