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住建部门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聊城市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在“十二五”期间,将对全市 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
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聊城市将对市直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23元/平方米,还将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市直民用建筑项目进行资金奖励。对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进一步调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同时,聊城市还将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供热企业主导节能改造等方式推进建筑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