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文物回流之路

2014-05-10 15:46王菁菁王晓旭
中国收藏 2014年5期
关键词:藏家文物博物馆

王菁菁+王晓旭

问题一:收藏家或企业出资购藏回流文物,并捐赠给国有博物馆,对于这种新形式,业内人士如何看待?

许勇翔:不要总是以利益的眼光质疑海外文物回流

像上海博物馆属于古代艺术博物馆,但在有些省份的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是考古专家,却不是文物鉴定专家,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因此,这些地区的博物馆陈列主要以考古为主,是一种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的陈列,所以往往他们的工作重心,征集不是主要的。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座反映古代艺术的博物馆,征集工作是应该加强的。从中央到地方,应当下工夫抢救,不要总是以利益的眼光去质疑海外文物回流。

黄显功:民间力量支持公藏机构丰富了馆藏

我觉得此次湖南铜罍回归这种方式非常好,说明这些收藏者、企业家有社会责任感。实际上,国有博物馆依靠民间捐赠,这在国外比较常见,不过像此次这样的回流新形式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惯例。

说到民间力量支持公藏机构丰富馆藏,以上海图书馆为例,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堪称是一个接受捐赠的高潮。早些天我们还去看望了上海的一位捐赠者,当年他捐献了4万余册古籍,现在上海图书馆的古籍编号从001开始,而“001”的古籍就是这位人士捐赠的。相比之下,如今就批次来说,上海图书馆接受捐赠仍然比较普遍,但从藏品本身的珍贵程度而言,比起当年肯定是弱了很多。

朱凤瀚:应当不遗余力地去抢救和保护

有人说,现在国内的文物破坏现象依然普遍,在这种情况之下,关注海外流散文物有些多余。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坦白说,现在我们的保护条件比起早些年要有所好转,尽管流散海外的文物数量庞大,不可能全部收回,但是对那些特别重要、珍贵的文物,只要价格合理,我们应当不遗余力地去抢救和保护。

林明杰:我们应该有输出文化的想法

此次皿方罍的购藏有着不同意义。首先这件青铜器在中国青铜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它传承过程中带有传奇性;其次,皿方罍的器身与盖子一物二分,从普世价值来看,人们希望它们合二为一,能够“完璧”。博物馆承担着传播文化、历史、艺术的普及教育责任,通过皿方罍的回归,想必湖南省博物馆对公众的吸引力会剧增,也会吸引更多人想了解中国青铜文化。由于目前对购藏价格不得而知,所以,如果皿方罍是以合适的价格购藏的话,那么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然而,总体上我并不鼓励国人将流失在海外的文物都买回来。过去被侵略被压迫的历史让国人怀有一种民族情结,希望通过一件件文物的回流来证明国力的强盛,这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的形势在变化。随着国力的增强,民族感情也要与时俱进,我们的意识应该转为输出文化的想法。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的考古技术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也出土了许多令世界震惊的文物,可以说现在国内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已经相当丰富了。因此,不论现在流失海外的文物曾是合法出境还是非法出境,让其他国家花着他们纳税人的钱帮我们养护文物,在各大博物馆展示中国文化,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龚继遂:民间集资购藏是完全合理、有效的

首先,我们要认清这次皿方罍的回归是一个个案,在这个个案里,由民间集资购藏是完全合理、有效的。这件事的特殊性在于:一是皿方罍极其特殊,它在历史、美学方面的价值是处于国宝级的地位,与圆明园兽首、齐白石或者张大千的画等是完全不同的;二是皿方罍的价值难以估量,虽然目前购藏价格被各方保密,但在预想的价格范围内购藏我认为都是值得的;三是如果政府参与其中,可能会因为审批严格、过程复杂、耗费时间而错失这件重器。因此,我认为藏家个人集资购藏皿方罍是一件非常精彩的事情,做得也非常得体,像这样的稀世之珍是很难遇到的。但是我并不鼓励藏家个人或者企业毫无选择性地购藏流失在海外的文物。

问题二:有关政府部门是否需要给予这些帮助文物回流的收藏家或企业一些政策扶持或奖励?

林明杰:前提是健全法律法规

如果参照西方国家惯例,是不会对这种回流文物征收进口关税的,并且在经过严格考察后,也会给企业或者个人的一些税收予以回报,但是这种办法在中国执行起来有难度。毕竟目前国人的守法意识、文物意识还不太高,即便艺术圈内的有些人素质都有待提高,一旦有了这样的政策,恐怕有人会钻空子。尤其是在当前国内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艺术市场又十分复杂的情况下,有些人利用此骗取税收优惠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如果希望国家给这样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一些优惠扶持,首先就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审查、监管制度。

龚继遂:需要视情况而定

国家需要根据当前的历史发展阶段、文化政策,以及财政税收状况来确定税收调整。什么样的藏家购藏捐赠行为能够得到奖金、税收优惠,或者什么样的企业购藏文物、建立带有公众教育意义的企业博物馆能够享受到减税优惠,都需要视情况而定。其实,如果国家为回流、收藏文物的企业制定减免相关税收的政策,也会有税务部门不执行的情况,因此这是需要上层各方协调的事情。

李米佳: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鼓励

这要分情况来看,对于不同经营范围的企业应该有不同的扶持政策。但有一个前提是,很多企业和藏家个人在购藏回流文物这件事的时候,并不将得到国家回报当做出发点,他们可能只是单纯出于爱国主义情怀,单纯地对皿方罍器身与器盖不能合一感到遗憾。

另外,国家有既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不能仅因文物回流一点而改变。因此,我认为国家能给予这些企业和藏家个人最重要的一种回报是荣誉上的奖励,这种精神上的鼓励是目前社会中应大力提倡的。例如故宫博物院的景仁宫,其中展出的藏品都是他人捐献的,我们就会在宫中建一个“景仁榜”,让来往游客都能看到这些善举。

夏燕月: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奖励

像湖南此次回购的铜罍,其文物的价值在国内都是很少有的。我想,碰到这样的“镇馆之宝”,不管是哪家国有博物馆都想将其收入囊中。现在,国有博物馆财力有限是事实,海内外的有识之士有能力购买并且捐赠,这种行为本身来讲国家可以考虑能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

问题三:在文物回流方面,除了国有文博机构和民间力量购藏之外,还有哪些回流模式可以选择?

朱凤瀚:主要有三种方式

现在海外文物回流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以集资的方式参加拍卖,一般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出面,像湖南这次的例子,过去也不多见;二是一些企业开设的博物馆,财力雄厚,从海外购买后带回国内;三是国家出面进行追索或回购。

林明杰:国家不参与出资文物回流是正确的选择

此次皿方罍的回归是由湖南藏家集资洽购,国家并未对此拨款,我认为这是国家成熟的一个标志。因为目前中国的艺术市场太过复杂了,一旦开了国家出资回流文物的先河,就可能会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借机哄抬物价。所以,在我看来,除非关系到民族尊严、国家颜面等“要命”的条件,国家不参与出资文物回流是正确的选择。

其实,博物馆的文物承担的是一种文明的印证、文化的传承与教育责任。我们的博物馆可以与国外博物馆沟通举办借展,让一些珍贵的中国文物回国展出,其教育意义也是一样的。或者我国政府可以与其他国家交流达成一种协议,类似于文物的所有权归我国、使用权归他国的形式。我们可以用友好的高姿态推动文物的回流,或者说文化交流。

龚继遂:在国内,基金会成效不佳

通过商业方式购回与政府交涉追讨文物都是可行的途径,应该齐头并进。但是追讨文物涉及到文物能否追讨回来的问题,如果能回归当然非常好,但如果不能,那么对国人的信心也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打击。在追讨文物方面,很难操作的是对证据的收集、操作这件事的成本,以及对预期结果的考虑。此外,国内可以帮助回流文物的基金会很多,有些公司就曾提出过这种想法,但是成效都不太好,没有像西方某些基金会做得那么好。

李米佳:国际话语权逐步增强

回购的方式来回流文物是与国家经济发展、国力强盛相对应的。当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好”而西方各国的经济又“不太好”的时候,只要他们愿意,我们有能力出钱买回来也不是件坏事。当然,如果我们的国力在军事、经济、文化方面强盛起来,有了国际话语权,能够不花钱也可回流文物就更好了。另外,换个角度来说,多年来我们的文物在其他国家得以展示,让更多外国人了解中华文明,也是一种中国文化的输出。

夏燕月:主要依靠外交途径

我认为海外文物回流,主要的渠道应该还是通过外交途径,依靠法律。除此以外,现在国内文博机构间比较常见的借展也是一种方式。无论如何,我认为国家应该把抢救海外流散文物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关注,这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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