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管理的对策

2014-05-04 06:19张朝国南江县农机监理站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4年2期
关键词:安全检查拖拉机公安

□张朝国/南江县农机监理站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农民购买拖拉机的数量急剧增加,拖拉机驾驶人员也不断增多。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事故频发,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缓。

1 拖拉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1 体制不顺,监管脱节,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取消了农机监理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但同时又规定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和安全源头管理由农机监理机构负责,也就是说农机监理机构负责静态管理(即拖拉机牌证核发、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公安交警负责动态管理(即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检查、违章处罚、事故处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管理模式给许多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由于公安与农机两部门的车辆管理系统没有联网,加之互通机制不健全,不法分子便充分利用这种监管脱节的漏洞,大肆使用假牌照、假证件、加盖假年检印章,公安交警在检查中根本就无法识别,即便是对一些违章行为进行了扣分处罚或暂扣了驾驶证,拖拉机驾驶员也可以到农机监理机构以“驾驶证遗失”的名义交10元钱补办一个驾驶证,因此,就目前的管理模式不仅杜绝不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反而成了滋长这种不法行为的温床。

1.2 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脆弱,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难以落实

南江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和“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的原则,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乡镇。2008年,全县实施农机监理委托执法,各乡镇执法机构、牌子、人员、经费、装备基本落实,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只流于一种形式,一是乡镇工作任务繁杂,许多委托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根本没多少精力和时间投入安全监管工作,在职不在岗;二是乡镇人员工作调动频繁,刚刚懂得农机法规和执法程序,却又被调到别的岗位或其他乡镇去了,新来的委托执法人又对农机执法工作不熟悉,只能应付,根本拿不出好的管理方法与策略。乡镇党委政府虽然也高度重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小会必讲安全,但迫于现实,只能“靠天吃饭”,保一乡平安。

1.3 农机面宽量大,监管基础薄弱,管理难以到位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大力实施,农机拥有量迅猛增加。目前,南江县拥有农机总动力27万kW,拥有各类农机具3.1万台套,遍及农村千家万户,其中在册各型拖拉机2 100多台,加之南江地处山区,拖拉机多从事运输作业,就南江目前的安全监管力量实在难以应对,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农机监理队伍弱小,力量不足。南江县农机监理站核定的编制为12名,实际在编人员为10人,借调到农业局机关4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1人,在监理站正常上班的只剩下5人。也就是这5人担负着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既要办理日常业务(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及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等)工作,还要从事常规性安全检查工作,一人身兼数岗。如果安排一个检查组下乡开展安全检查的话,站上的业务工作就难以正常开展,要是保证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那么安全检查工作又不能到位,隐患得不到治理,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南江地域广阔,农业机械面宽量大,区区5人根本承担不了全县农机安全管理任务之重,常常顾此失彼。

二是农机监理经费紧缺,工作开展困难。监理站主要工作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每年不足10万元,由两部份组成,一部分是办公业务费(即人头经费),参公人员7 000元/人/年,事业人员3 000元/人/年,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三金”;另一部分是农机安全监理经费,每年财政预算3万元,除去正常的办公经费外,用于安全检查的工作经费已廖廖无几,这种不利局势,严重制约了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农机监理装备滞后,安全检查难以保障。农机监理装备是开展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1)用于正常办公用的现代办公设备;(2)用于安全技术检验的农机检测设备;(3)用于从事安全检查的执法车辆;(4)用于应急处置的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设备。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基本能应对当前工作的开展。然而,监理执法车辆、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设备却成了农机监理的病垢。农机监理执法车,购置于2002年,年久失修,车况极差,农机监理人员的乘坐安全得不到保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只能租车。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设备更是严重缺失,可以用“0”来表述。如此惨淡的农机监理装备严重制约了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

2 强化拖拉机安全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2.1 整合资源,公安、农机通力协作,打破拖拉机管理“各自为政”格局

一是全面启动联合执法机制。由政府协调或者主管部门协商,在公安交警与农机监理之间建立起“拖拉机管理联合协作机制”,不分“源头管理”或“路面监控”,也不分“动态管理”或“静态管理”,只要是涉及拖拉机安全的,两部门都应相互协作、齐抓共管。

二是实现拖拉机信息资源共享。拖拉机注册登记系统应与公安机关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尽可能的联网,便于公安交警在执法检查时,随时可以查询拖拉机信息,有效打击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建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章与其他机动车违章处罚同等制度,消除现有的拖拉机在行驶过程中无法电子监控,无法扣分现象。

三是完善拖拉机信息抄送告知制度。农机监理与公安交警要加强信息互动,完善抄告制度,农机监理定期向公安交警抄告农机牌证核发、年度检验、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公安交警要将上路行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行为等情况抄告农机监理站,便于农机监理站有针对性地加强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

2.2 强化拖拉机源头管理,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业务工作要严把“三关”。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省农机监理总站发布的注册标准,禁止超标准、改装改制、异地拖拉机注册登记;在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时,要严格按照《GB16151-2008拖拉机安全运行条件》检验各型拖拉机,做到台台见面、台台上检,保证每一台拖拉机高效、优质投入农业生产;在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坚持考试与培训分离,强化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二是拖拉机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最基层。农机监理站无论是在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驾驶员考试时都要与机主、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农机监理站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社;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人员、重点作业场所的全面监控,实施“三盯”管理制度(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车);农机监理人员实行挂片包乡,负责联系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乡镇委托执法。

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加强。积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模式,增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深入推行“宣传教育三提示”和开展安全教育到村社活动。切实把农机法规知识、安全操作常识、自我保护意识送到每一个百姓家中。

2.3 加强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防护网

县级农机监理站要紧紧围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农机行业(生产、经营、维修)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纠正各类违章,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与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农机管理秩序,优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为农业机化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4 争取政府和财政支持,改善拖拉机管理的基础条件

一是整合农机监理和交警的人力、财力、物力,协作共管。

二是壮大农机监理队伍,保障足够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加强安全检查。同时,还要充分调动乡镇委托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安全监管作用,以缓解拖拉机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是大力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改善监理装备,努力促进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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