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届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竞赛规程

2014-04-29 00:00:00
发明与创新·小学生 2014年11期

一、大赛内容及项目分类

大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1. 小学组和中学组参赛项目:

A类(发明作品):设计并加工制作成型的发明创新作品,文字说明要求在300至2000字内,应附带作品实物图、结构图或创新原理、改进、说明图片。

B类(创意设计):奇思妙想创意点子、产品改进型创意设计作品(其创意构想不论目前能否实现,也无需制作成型)。可以附图,字数在500字以内。

C类(科学实践活动):科学实验、科学探索与实践等活动,用文字描述实验设计、实践过程及实践成果,应附实践活动相关图片,文字在3000字以内。

D类(创意科幻画):科学幻想绘画作品。

2. 教师组参赛项目:

A类(发明作品):自行设计制作成型的科技发明项目、科教制作项目。文字介绍说明要求在3000字内,需附带作品实物图、结构图或创新原理、改进、说明等相关图片。

E类(创新教育论文):探索教学教研、教育管理方面的创新思想和经验;学校创新教育实施和学生科技活动开展的经验;创新教育与各学科课程的整合研究及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体会;创新方法的研究。

二、参赛对象及分组

1. 参赛对象:全国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老师,由学校统一组队参赛。

2. 分组情况:按在校阶段分为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三个组。

小学组:2014年9月就读小学一至六年级的在校学生。

中学组:2014年9月就读初中或高中年级(含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在校学生。

教师组:中小学校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

三、参赛要求

1. 所有参赛项目保证作者原创,必须由本人选题,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或家长的指导下完成设计、制作。严禁抄袭、盗用或买受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 每位参赛者的申报参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3. 参赛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间完成的。已经参加过本赛事往届大赛的项目不予受理。

4. 参赛的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的学生,作者可以是一个科技活动小组。

5. 涉及食品、药品技术类的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不予受理。

6.每个参赛项目的辅导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7.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经参赛者授权,大赛主办方有权对参赛项目在网上公示,在《发明与创新》杂志刊登,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授权相关数字出版商使用等。

8.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并追究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9. 所有参赛作品需一次性缴纳评审费,费用标准为:学生作品30元/件、老师作品50元/件。

四、参赛方式

1. 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填写,未填写申报书的不予受理。

2. 参赛办法: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通过网上专用邮箱申报。专用邮箱设有自动回复,相同申报材料请勿多次发送。同一个参赛学校尽量将所有参赛作品一次性打包申报,邮件主题标注为“****学校参赛作品”,每一项作品申报书各制成一个word文件。

作品申报专用邮箱为:xyfmcyds@163.com

3. 作品通过邮箱申报后,及时缴纳评审费,缴费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参赛学校,完成评审费缴纳后,项目申报才算成功。缴费方式:

(一) 转账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户 名:《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账 号:1901007009024907491

(二) 支付宝支付

账户:hnfmcx@sina.cn 名称:《发明与创新》杂志社

(三) 邮政汇款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59号《发明与创新》杂志社收

邮编:410001

五、评审方式

1. 初审

由《发明与创新》编辑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初审,以审阅项目申报书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选。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和水平,确定进入复评的名额。入围名单在发明与创新网站予以公布。

2. 复评

由组委会组织评委评选,对项目申报书等认真审阅,评选60%的项目进入终评。入围终评名单将在发明与创新网站公布,所有入围作品将在发明与创新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评议。所有入围终评项目都将获得相应等级奖项。

3. 终评

由专家评审确定,除各组评委组长外,复评评委不参与终评,每个项目至少经三位专家评审,并进行交叉评审后确定成绩。

六、奖项和奖励

(一)作品奖

金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20%,颁发金牌和证书。

银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30%,颁发银牌和证书。

铜奖:分组别和类别占入围终评总数的50%,颁发铜牌和证书。

获得金、银、铜奖的优秀获奖项目,可由组委会推选参加法国巴黎国际发明展览会、德国纽伦堡国际发明展等国际发明展。

(二)团体奖

1. 团体名次奖:按照各团体所有成员作品获金奖计5分、银奖计3分,铜奖计1分,统计各参赛组织学校团体总分,按总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名。团体第一名2名,团体第二名3名,团体第三名5名,授予大赛“全国十佳创新名校”荣誉 ,颁发牌匾和证书。

2. 优秀组织奖:组织选送参赛作品50件以上,并至少获金奖1件或银奖3件或铜奖5件以上的单位有资格被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牌匾。

(三)名师奖

按照所辅导学生作品获金奖计5分、银奖计3分,铜奖计1分,统计各辅导老师积分,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排名,评选前10位辅导老师授予“全国十佳科技辅导老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其他所有获奖作品的辅导老师授予“优秀科技辅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全国校园发明创意大赛组委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