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4-04-29 00:00:00
综艺报 2014年22期

财政部下达50亿文化产业发展专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近日财政部下达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共支持项目800个(中央191个,地方609个),与2013年基本持平。今年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是配合落实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创新管理模式,优化资金投向,更好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与往年相比,2014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充分借助行业主管部门力量。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对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促进专项资金与产业政策相衔接。二是积极发挥专家评审作用。在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等推荐的基础上,大幅扩大专家库规模,专家库总人数由54人增加至152人,涵盖专业领域更广,人员结构更合理,特别是新增了大量金融领域、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以适应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需要,同时也确保了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首次引入互联网在线申报系统,为申报单位创造了更为便捷、公开的申报环境;首次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增加了预算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是符合新《预算法》精神的有益尝试。

截至目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网信办与广电总局启动清理整治网络有害信息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净化网络环境、推进网络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国家网信办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从11月初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清理整治网络视频有害信息的专项行动。

国家网信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副局长梁立华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清理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等视频有害信息,要把握好五大关键节点:一是在线存储服务类网盘、微盘;二是智能手机浏览器自带APP下载服务,及手机APP应用商店;三是微博、博客、论坛、微信等互动环节分享的相关视频链接;四是一些发布有害视频内容的无视听服务资质、甚至未备案违法违规网站;五是互联网电视等智能终端视频播放软件。

广电总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信息消费发展

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促进“信息消费发展”列入重点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已有成绩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广播影视行业内的信息消费发展。这些措施包括:

一、积极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大力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规模建设,加速建成有线无线相结合、天地一体、全程全网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二、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针对部分地区仍存在的对三网融合认识不统一、电信和广电企业合作关系未理顺、有线电视企业双向进入未能实质性开展业务等实际问题,广电总局将积极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三、规范互联网电视行业秩序。广电总局将推动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关键技术研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保护广播电视节目版权,推动互联网电视有序发展。四、积极培养信息消费需求。广电总局将进一步丰富完善广电新业态,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水平,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国网公司(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申领固网基础电信业务牌照,履行国家三网融合市场主体的职责,并重点推动全国广播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尽早建成一个中心(内容分发交换中心)、三个系统(运营支撑系统、监测系统、骨干传输系统)、六类业务基地(广播电视业务、文化资源、数字电视出版物、数字电视互动教育、综合资讯服务、数字电视互联网)。五、认真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下一步,广电总局将制订广播电视监测监管管理办法,修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施细则并继续推动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关键技术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