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伙薛立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他最需要的亲情却分崩离析:母亲避而不见;父亲也借故逃离!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唯有被他扫地出门的前妻留守在身边!是继续昧着良心接受前妻以德报怨般的照料,还是心怀愧疚将前妻推出火坑?薛立做出了于情、于理、于法的明智选择——
今年26岁的薛立是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2010年,薛立从驻藏某部退役,在眉山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不久,他与做服装生意的同龄女孩毛磊相恋,并于2012年秋喜结连理。
然而,当恋爱的激情慢慢褪去,夫妻之间渐渐产生了分歧,时常磕磕碰碰。毛磊惊讶地发现,薛立根本就没把爱情当回事!
原来,薛立2岁时父母离婚,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母亲龚家英是中学教师,再婚后对儿子很少过问;父亲薛坚铭交过女友但未再婚。一身大男子主义习气、我行我素的薛立,在与妻子发生几次争吵后,也厌倦了婚姻。当毛磊向公公求助时,薛坚铭却没有制止。
2013年1月初,结婚没多久的薛立坚持提出分手,毛磊也不甘示弱,爽快地办理了离婚手续。毛磊离开薛家后,总是不经意地回想起两人恋爱时的温馨甜蜜,时不时打探薛立的生活,期盼他有朝一日回心转意。
2013年4月,薛立新买了一辆时尚“赛摩”,准备“五一”假期骑游川西线。想不到,这辆赛摩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4月16日晚,薛立骑着赛摩回家,因车速过快冲出公路,被行人发现后报警才送往医院。薛坚铭接到丹棱县人民医院的电话后,立即通知了龚家英和毛磊。龚家英垫付几百元治疗费就走了,毛磊则一直陪着。
伤势严重的薛立当晚就转院到华西医院,被专家诊断为高位截瘫,建议转院至南府专科医院治疗。在此期间,都是毛磊形影不离地守在薛立身边。手术后不久,薛立转入眉山中医院治疗。虽然保住了命,但薛立不仅治疗费没着落,他还成了一个“包袱”——
龚家英与薛坚铭早在1990年通过法院离婚,不久就组建了新家庭,生育了孩子。薛立在成都治疗时,他理解母亲忙于教学,没去看他倒也情有可原。可是,他回到眉山之后,母亲依然不闻不问。薛坚铭下岗后靠跑出租车谋生,多数时间耗在出租车里,平时就与儿子沟通较少,更别谈24小时陪护儿子了。
只有已经算不上亲人的毛磊不计前嫌,不仅筹钱给薛立做治疗,还暂时关了服装店,一心一意护理他!但是,像薛立这样的瘫痪病人,需要抓紧手术后的关键时间做康复性训练,否则造成肌肉萎缩,今后连坐轮椅的机会都没有!而仅凭毛磊一个瘦弱女子在医院照顾,根本无法搬动薛立进行机械、繁琐的康复训练。在毛磊的一再要求下,薛坚铭不得不停掉出租车生意,来到医院协助儿子。此时,薛立特别渴望得到母亲的关怀,可他每天见到的只有父亲和毛磊,以及其他亲友的零星身影。
7月初的一天早上,薛立听到病房外的父亲在大声嚷嚷:“你来看一下娃娃嘛,他做康复训练起码要两个人护理,你一分钱也不拿,过来搭把手总行吧!”
什么?自己治疗这么久,妈妈都没过问!薛坚铭一进病房,儿子就问他:“爸,是不是搞错了咯?”
儿子的话戳痛了薛坚铭的心:“你晓得了,我也不隐瞒了。你现在用的10多万医疗费,都是我和毛磊出的。我又要挣钱又要照顾你,实在是扛不起啊……”
也许是薛坚铭的哀求起了作用,龚家英终于来到医院,却对儿子说出了决绝的话:“你是判给薛坚铭的,抚养你是薛坚铭的事,在这件事上我没有责任。我现在也有自己家庭、工作,我没有能力照顾你!”
一旁边的毛磊实在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替薛立帮腔说:“你们夫妻俩都是教师,收入稳定,还有商铺的租金,怎么能说没有能力呢?即使不说钱的事,作为母亲也应该过来照顾儿子嘛!”龚家英顿时恼羞成怒,大声呵斥毛磊:“你是什么人?你和薛立已经没有关系了,你现在就是个局外人,你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龚家英说完就拂袖而去,再也没有来过医院。
当天,薛坚铭对前妻说要去深圳跑出租挣钱,就把儿子托付给她照料,没想到龚家英没有尽责。
时间一天天过去,薛立既愧疚对不起前妻,又为父母的离去难过。他现在喝水要人倒、吃饭要人喂,连小便也只能用尿袋解决……虽然毛磊还是不离不弃陪着自己,但她已不再是自己的妻子了,完全没有义务照顾自己!他怎么忍心得寸进尺、拖累前妻呢?
7月底的一天,薛立的大姑薛朝娣到医院和毛磊换班,听见薛立哀求值班医生说:“求你打一针,让我安乐死算了,反正医疗费也用完了,父母也不管我了,我这样活着对谁都是个大累赘!”
薛朝娣一听就惊呆了,一边安慰侄子不要胡思乱想,一边把毛磊又叫了回来。毛磊得知薛立要自寻短见,心里也很难受,也跟着他落泪。毛磊对自己这样用情,薛立更不忍心独自把她留在火坑里,所以下决心一了百了。他干脆绝食,不再吃毛磊喂的食物。在此情况下,毛磊只得求助薛坚铭。
8月29日,薛坚铭又来到儿子身边,见儿子瘦得只剩70多斤,他的心痛得像针扎一样。更让他于心不安的是:龚家英在2个月的暑假里,居然不到医院照料亲生儿子。只有毛磊始终不离不弃!薛坚铭不禁悔泪长流,责怪儿子抛弃了这么重情重义的妻子,也后悔当初没有留住这么好的儿媳妇。
薛坚铭没想到前妻如此对待儿子,必须让龚家英站出来共同担责。此后,薛坚铭和薛朝娣先后到学校、教育局反映情况。即使是学校为龚家英安排了假期,她也不去照顾儿子。县政府为此组织了一个协调会,龚家英也不露面。尽管民政局为薛立报销了几千元的救助款,但问题还是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有一次,司法局的一位领导给薛坚铭指出了另外一条路:“行政手段无法强制公民的个人行为,信访也不起作用,我们总不能把龚家英绑起来开会吧?你们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呢?法律具有强制力,才能维护薛立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专家的指点下,薛朝娣作为薛立的代理人,将他的父母一起告了。“我辛苦一生为了儿子,到头来还被儿子起诉!”薛坚铭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律师解释说,要起诉龚家英,必须连他一起告,由父母共同担责。为了儿子的康复,为了“解脱”无辜的毛磊,薛坚铭硬着头皮当被告,主动表示承担应有之责!
9月3日,全国首例“成年人起诉父母承担养、护义务案”在丹棱县人民法院审理。龚家英却在电话里告诉承办法官,称心脑血管病发了,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该案不得不延期开庭。
“官司能拖,但儿子的治疗不能拖啊!”薛坚铭和毛磊心急如焚。为了督促案件尽快审理,薛坚铭又多次到学校、县教育局等单位反映情况。学校为了方便龚家英有时间照顾儿子和参加诉讼,专门让龚家英停课。即便是这样,她对儿子仍然是避而不见。
薛坚铭为了让事情尽快得到解决,主动提出让步:“只要龚家英与我按月轮流护理薛立,她护理儿子的当月,我承担70℅的医疗、护理等费用;我护理儿子的当月,费用由我与她平均分担。”龚家英却回复他说:“我们离婚多年了,孩子都判给你,只有你的责任。”
10月31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龚家英委托其现任丈夫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11月27日,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自2013年11月28日起,龚家英和薛坚铭轮流照料薛立一个月,直到薛立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薛立所有的医疗、康复等费用,由薛坚铭承担65℅、龚家英承担35℅。龚家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月23日,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薛立作为一个成年人,起诉父母承担养、护义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龚家英与前夫已离婚24年,儿子也判给了前夫,她还需要担责吗?针对这些疑问,主审法官向本刊特约记者详细介绍了判案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该条法律对父母子女间抚养与赡养的法律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
薛立系薛坚铭和龚家英的婚生子,事故发生时虽已成年,但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然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尽管龚家英与前夫已经离婚24年,儿子也判给了前夫,但法律规定她作为母亲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仍在,当成年儿子出现“不能独立生活”的新情况时,她即使离婚了,也需要承担起母亲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一个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薛立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薛立主张薛坚铭、龚家英给付抚养费并承担护理义务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因薛坚铭愿主动承担主要治疗费用,故法院酌情判决薛坚铭承担65℅、龚家英承担35℅,由二人轮流照料薛立。
在此案中,薛立与毛磊已经离婚,事故发生前就解除了夫妻关系。依据《婚姻法》,毛磊已无法定义务承担养、护责任。毛磊对待前夫的行为和态度,只能从道德层面考量。事实上,毛磊做得很好。
法官同时告知薛坚铭:如不能及时履行法院判决所规定的义务,薛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直接从龚家英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她不按判决轮流照料儿子,薛立可按请护工的费用要求她承担,从实际操作层面解决薛立的后续治疗问题。
判决生效后,薛立终于松了一口气:“我告了父母,让他们承担责任,我愧为人子。但是,我把前妻推出了火坑,于情、于理、于法都心安理得。”薛坚铭表示:只要他还有一口气,都不会放弃对儿子的治疗。
当一些60后父母看淡亲情、看重物质与功利的时候,反而是毛磊这样的80后儿女们,更加相信爱情了。毛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曾经的山盟海誓言犹在耳,欲舍不能。所以不管薛立变成什么样,我都会陪着他走下去,直到他康复、恢复自理。他起诉父母,其实就是想帮我减轻负担,这说明他良知尚存,还值得我去为他付出!”
编辑/罗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