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悟

2014-04-29 00:00:00刘裕
北京文学 2014年7期

苟福的儿子苟世奇,是前些年的大学生,已考了公务员,并因工作卖力,成绩比较显著,已转成了正式干部——乡秘书兼组织委员。苟福是四青乡的副乡长,工作能力不强,但喝酒有方,量也无边。他的上司为争取上级的支持帮助,尤其是各科局的项目支持,正苦于该乡没有一个理想的陪酒员,后来发现了苟福,如同发现了一块宝石,高兴得溢于言表。

父亲的酒量大,苟世奇听奶奶讲,他生下满两岁,爷爷喝酒时,父亲就馋得两眼不停地盯着,每逢这时,爷爷就叫他舔一舔酒盅。到五岁时,能喝一小口;到二十岁时能喝两大杯;后来越发能喝,成了全村首屈一指的人。再后来,他参加了工作到了乡里,一伙人喝,都不是他的对手。哥们儿称他酒神、酒魁。

乡长把他奉为陪酒员,父亲当作是乡长的重用、栽培,所以他就以陪酒为己任,一心一意陪好喝好。这样他一天有时要应付三五场。客人走时,他还能说话自如,能送客人、掺扶客人。但客人走后,回到家就头重脚轻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人们见了母亲说:“你好命,男人成天泡在酒里、肉里。”母亲生气地说:“我还命好!入夜,别人睡觉,我家一片呕吐声、谩骂声,满屋吐物,恶气呛人,熏得不能入睡。说白了,还不如找个哑吧、聋子呢!”

当陪酒员三年,有一次陪酒六场,从中午到半夜,直喝得二人钻桌底,三人倒地下。苟福把裤子尿成水布袋,被抬到医院,未抢救过来。他孜孜以求的提职愿望未达到,就归天了。

父亲及人们对酒风为何那么有兴趣?他不但参加,直至送死,他傻吗?他不傻,人们也不傻。人们的兴趣,在于想通过酒,拉近关系,增加感情,好办事情。不过,他的头脑不清醒。他应认识到,攀比、大吃大喝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我们应令行禁止,不应随波逐流,还当什么陪酒郎,这不是逆令而行吗?

入殓后,有人劝母亲,停棺排五,说他是乡里人,来上礼的多,有的来不及多待,好回一天。可母亲宁愿不收礼也不愿多摆一天。她对酒有了刻骨铭心的反感,对陪酒恨之入骨。按她的话说,她男人要不是喜酒,要不是陪酒,还不至于死,不至于活得那么窝囊。直等到发送了男人,出灵埋入坟墓,送别了客人,回了家,她把小子叫到眼前,把几天来想好的话告诉儿子:“现在有两样供你选,你如要母亲,就忌酒;要酒,母亲立刻跳楼。”

爱人也说;“苟子,以前我没有说过你,这次看到爹的惨状,我不能不说了。今后,我和酒由你选,你要酒,就离婚,我不想为酒当寡妇;你要我,就忌酒。”世奇没有犹豫,他保证今后滴酒不沾。

其实世奇在工作上还算一把好手,身为秘书兼组织委员,工作没有拉趟,他分包的村每年评比时,虽没拔过头,也没落过尾,总是上游。

他分包的村要扶贫款,考察的人员下来了,中午村里要把他们召集到一块儿,吃一顿,以便通融一下,使要给的款项不至于落空。当时,他到场了,村里指望他把酒陪好,把项目落实。酒场上,他对有关人员说:“经检查,我得皮疹的原因是酒,所以忌酒了,你们喝,我以茶代酒。”喝到八成,他头脑清醒地讲了村里的困难程度,要求扶贫的理由,最后,考察人员居然痛快地点头答应签了字。邻近几个村,数这个村给得多。

喝酒的目的不外乎拉点关系、增进感情、好办事情。这些年随着酒风兴起,人们办事,大多数拿到酒场上,去说去办。办了就说,还是酒起作用;没办成,是酒的等级不够所致,或没搞酒场之过。其实这是一种误说、误判。试想,过去不摆酒场,诸种事情怎么办的呢?多数事情是在叙谈中沟通、撮合、斡旋的。

世奇忌酒后连出政绩,连升三级。最后,还赢得全县唯一晋级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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