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恢复到7030亿元,社会融资总额上升至9574亿元,但仍大幅低于去年同期。商业银行表外融资所占比重从今年初以来出现了明显下降,目前已经跌至2012年四季度以来的最低水平。
市场普遍认为,商业银行的表外融资与影子银行活动紧密相关,由于政府继续整顿表外业务,加上房地产市场持续疲弱,影子银行系统的去杠杆化过程仍在持续。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非银行类的信贷中介机构和借贷活动。对于中国的影子银行,IMF进一步将其定义为银行监管系统之外的金融中介。笔者认为,中国的影子银行由金融机构同业业务、信托产品和民间借贷组成。我们估计,到2014年中,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可能已达到33万亿元,相当于2013年GDP的58%或者银行资产总额的20%。
同业业务几年内迅猛发展,成为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主要是由于其所受监管和企业借贷所受监管并不相同。对于银行而言,同业贷款比企业贷款的风险更小,因此同业借贷的成本也低于企业贷款。此外,银行间贷款也不需要计入存贷比的考核。因此,商业银行为了增加资产回报率,因此大量增加了同业业务。近几年来,商业银行较多使用“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来进行规避风险并进行监管套利。根据央行的统计,商业银行的同业资产在2009年到2013年间增加了4倍,到2013年总额超过了21万亿元,相当于银行总资产的15%。
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也积极参与到影子银行活动之中。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信托公司与企业合作发行信托计划,商业银行A购买该信托计划后,将信托受益权转给另一家商业银行B,同时商业银行B向商业银行A提供担保,由于获得了另一家银行的信用担保,商业银行A将这一信托计划的购买列为“表外业务”,在操作上也经常不记入风险资产。信托计划到期后,商业银行A获得一定的“通道费”。商业银行B为实际的风险承担者,但由于这些资金由商业银行A支出,商业银行B也就心安理得地将这笔资金也记入“表外”,同样不记入“风险资产”,这样一来,这样的一笔“事实贷款”也就凭空消失了。
以上的案例中,由于商业银行是信托计划的单一购买者,信托公司将这样的信托计划称为“单一信托”,同时,信托公司通过设立“集合信托计划” 来绕过商业银行,将贷款方和投资者之间直接联系起来。与此类似,券商则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中国信托协会的统计,集合信托占中国信托资产总额30%,到2014年二季度,集合信托达到3.3万亿元。而到2014年6月,集合资产管理预计也达到1.7万亿元。
为了给表外业务提供融资,商业银行因此发展出两种融资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从银行间市场进行短期拆借(多数期限少于一个月),五大商业银行、政策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银行,是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另一种方式则是银行自行发行理财产品(期限一般少于三个月)。
大量的表外活动使得商业银行的存款短期化,也加大了期限错配的风险,从而影响了整体银行系统的稳定。更重要的是,不同的监管要求也使得金融套利活动增加,事实上也“挤出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此外,部分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受到的相关监管较少,因此其杠杆率较高,一旦相关产品违约,与这些产品挂钩的理财产品将会被波及,商业银行因此可能遭受大额的损失。一旦信贷违约扩散,整个银行体系将面临系统性的风险。
这样的状况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在过去的一年中,监管机构收紧了若干监管规则,其中包括为非标业务设限、禁止通过“买入返售”等行为出表,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产品与资产“一一对应”等等。今年以来,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去杠杆”的趋势十分明显,而7月份以来的社会融资大幅下滑,也表明了相关监管收紧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对影子银行“去杠杆”也面临着相当的风险,从去年6月“钱荒”至今,市场波动性出现上升,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加,也可能导致整体经济无序去杠杆化,从而增加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在过去几个季度中,中国的信贷违约个案增多,银行的不良贷款也出现了显著上升。因此,中国需要发展出一个受到良好监管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来满足影子银行系统的融资需求。
作者为澳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