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农村“三资”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2014-04-29 18:26丁国欣
2014年1期
关键词:三资资产资金

丁国欣

摘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确保“三资”情况阳光透明,能有效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洞头县农村“三资”监管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以期给各地“三资”监管以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资金;资产;资源

洞头县是浙江省温州市辖县,是全国14个海岛县(区)之一,全县总面积89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00.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74万,2010年常住人口8.77万,辖北岙、东屏、元觉、霓屿4个街道,大门镇和鹿西乡。洞头渔场面积4800多平方公里,是浙江第二大渔场、“中国羊栖菜之乡”。近年来,洞头县以强化农村“三资”监管为重点,以维护群众权益为导向,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监管载体和工作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0年度获得“省级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县”称号,2012年度获得“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称号。

一、主要做法

(一)摸清家底,公开透明。一是定期清查核实。为摸清家底,该县建立了“三资”定期清查机制,统一设置十一种《三资清查登记表》,从摸清“三资”存量入手,分别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的方式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查。通过对村级“三资”的清查核实,为该县城乡统筹股改、地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凡涉及到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合同、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都及时立卷归档,并通过大容量服务器(内存扩容)和会计专用扫描仪、数码相机设备等,扫描录入电脑进行电子归档,便于网上监管、查阅、复制等。三是推进“三资”网络化建设。全面升级原有农村经营管理软件,实现数据实时录入、上传、查询“三资”现状图片信息及指标定性分析对比等功能,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全覆盖。同时,将“三资”家底情况作为农村“三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农村“三资”监管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运行。

(二)重点监管,规范运作。一是加强村级票据、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方面,先后出台《洞头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若干意见》、《洞头县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委托代理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村收入票据必须使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专用票据;支出单据应取得正规的具有税务、财政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少数零星支出不能取得正规发票实行限额制(金额控制在100元以下),杜绝不规范票据入账或对相同经济业务进行分割处理入账。货币资金管理方面,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监控。严格控制银行开户。规定每个村只能有一个基本帐户,规定各村不得为外单位提供贷款担保,并对原有担保进行清理,逐年缩小。2012年,注销不规范临时账户95个(含原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开户)。二是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各村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建设、管道线路、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必须进入街道(乡镇)招投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要求签订工程承包、廉政施工、工程承诺等合同,并抄送街道(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现改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全过程由街道(乡镇)农经站、招投标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监督、审核、验收。三是纳入村监会重点监管。将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对每项监督内容的监督环节进行全面细化,编制相应的《监督流程图》,确保村监会监督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及时纠正“三资”管理漏洞。如针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督,将立项决策、招投标、设计变更、建设质量、资金管理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全程监管无遗漏。

(三)完善制度,保障有力。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制订出台《洞头县村级财务管理若干意见》和《洞头县农村财务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村级白条子入帐、集体资金出借、村干部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村级接待费等情况及违规等行为作了严格的规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村级财务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明确了方向。二是完善培训制度。组织街道(乡镇)、村财务人员参加县举办农村政策、管理制度、会计业务、民主理财及三资监管操作流程等知识的培训,近三年累计达500多人次;同时每年对街道(乡镇)村账代理会计至少进行二次集中培训,乡镇对村级报账员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三次。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配备大容量服务器(内存扩容)和会计专用扫描仪、会计装订机、数码相机、更新电脑设备等办公硬件。取消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收费,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会计工作、办公经费、“五险”等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每年根据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开展情况按7:3(县级财政占70%,乡镇财政占30%)给予一定补助,不再向村级收取会计服务费。

二、工作经验

(一)拓宽“三资”监管范围。根据近年来村集体经济运行特点,拓宽“三资”监管范围,如将村级经济组织以村民集资联建房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情况纳入监管范围,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外借情况和银行账户开设,将村级小额工程等纳入监管范围,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二)发挥村监会在“三资”监管中的作用。提升新一届村监会履职能力,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明确村监会监督重点,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工程建设项目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理顺监督程序和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加强对村监会的业务指导,引导村监会主动介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并及时反馈监督结果。

(三)探索“三资”监管情况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三务”公开平台,探索建立“三资”基础数据和动态监管相结合的公开方式,建立网络、公开栏、数字电视端口等多渠道公开途径,便利群众监督。

(四)探索瓯洞一体化背景下的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随着瓯洞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温州“第四区”功能定位的确定,农村“三资”管理模式经历职能融合、政策调整、深化提高的过程,探索新形势下的监管模式逐步成为常态。

三、工作启示

(一)“三资”家底要可查可控,经得起群众质疑。农村集体“三资”涉及渔农民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底子不清,容易产生利益纠葛,引发社会矛盾,而且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占步伐的加快,集体“三资”变动幅度很大,更需健全动态清查的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二)“三资”监管范围要明确,监管重点要突出。要明确监管范围,重点监管村集体资产用途是否合法有效、上级政策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用在“刀刃上”、村干部、財务人员报酬是否合理等,既要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也要保护监管人员、理财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三资”监管制度要健全,执行要有力。要建立健全集体将资金管理制度、业务培训、部门协助机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相关制度,让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三资”监管持续有效。(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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