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对于我国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皮革需求的增加,我国的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制革生产大国。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具有排污量较大、污水成分较复杂、企业环保意识不一、污染治理情况参差不齐、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力度较低等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制革及毛皮加工行业产生废水1.6亿吨、COD约40.4万吨、氨氮1.6万吨、总铬(三价铬)1280吨;经过治理后,排放废水约1.38亿吨、COD约3万吨、氨氮7300吨、总铬(三价铬)6.72吨。为此,环境保护部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对行业特点考虑更加全面,新标准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中的各项污染物,提高了针对性。新标准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规定了直接、间接排放限值,其中重金属等毒害性较强的污染物直接、间接排放执行相同限值。新标准设置了总氮控制指标。新标准增加了氯离子控制指标。新标准充分考虑原料皮以湿法保藏为主的行业特点,完善了最高允许排放水量指标。
新标准将于2014年3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后,预计行业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降至11800吨、2380吨,比2010年排放量分别减少57.2%、67.4%。(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