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这么多年中国的拍卖行业迅猛发展,包括苏富比、佳士得这样的巨头也渐渐地进军内地市场,在这样的时间点出台这样的行业规范,中拍协有什么样的考量?
欧树英:最近中拍协出台一系列行业规范,其实是时代和行业发展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自1993年中国有了第一家拍卖公司起,至今已20多年过去了。如果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体系的角度讲,1993年到2003年这十年,基本上是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法律定位、相关法律框架确立的过程。因为艺术品拍卖涉及到文物,而当时在法律上文物是不可以拍卖的。1997年,《拍卖法》颁布实施。2003年,《文物保护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民间文物有相应的市场以及可以拍卖流转的规定,同时也确立了拍卖、拍卖企业的相应法律地位。2003年到2013年,则是在此法律框架的基础上,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规范等逐渐完善的阶段。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自1995年成立,到2003年已初具规模,行业市场和协会会员规模均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可以较好地开展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工作。在这一阶段,中国拍卖行业有两个标志性的工作,一个是2009年出台第一个拍卖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把艺术品拍卖的流程做了一个梳理,根据行业实践的经验,从最初的拍品征集、确定委托、签订合约、拍卖操作以及保管、运输、结算、提货等,形成了一个流程性的、框架性的规范。一个是2011年出台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既对当时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些典型问题作出回答,比如对假拍、拍假等行为,明确提出坚决反对知假拍假,坚决反对假拍,对一系列问题进行有效监督。现在呢,可以说是又处在了行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随着有关行业自律的规范、流程性的规程逐步确立。一些企业在做拍卖业务的时候,也有一些疑问,因为流程性的规范毕竟是属于原则性和框架性的,很多具体的环节该怎么操作,其实还需要相应的具体的指导。因此,这次出台有关从业人员、标的和保管的规范,就是在流程性、框架性规范的基础之上,对业务进一步细化的过程。
记者:优先对从业人员、标的、保管这些方面进行更细化的规范,是不是跟当前行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关系呢?它们更亟待加强规范管理吗?
欧树英:这几个方面,我们感觉很重要。首先是从业人员的规范,不仅包括拍卖师,也包括企业的管理者和其他从业人员。我们觉得,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是认识的问题。所以我们对此进行了明确和梳理,从业者得有职业操守,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哪些是必须要强调的。其次是拍品的审鉴,这也是当前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的焦点问题。很多时候,人们对文物艺术品常常更关注其真伪,但文物艺术品的特殊性,真伪并不能完全通过鉴定来解决。作为企业的拍卖公司,它们除了考虑真伪,还要考虑市场,在考量拍品的文化艺术价值、学术价值之外,还要考虑拍品放到市场上,能不能有人买。因此,人们认识中的拍品鉴定,更主要地体现为它的审定。在法律层面上,是审定拍品能够进行市场流通,然后则着眼于它能否上拍。于是,就带出了它的品质鉴定问题,诸如拍品的真伪、价值以及拍卖定价等方面的考证,这才是人们熟悉的、媒体最热衷关注的鉴定环节。由于这一环节的复杂性,涉及到人、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强化规范便显得十分迫切。
记者:这几年发生过几次很重大的拍品有争议的事件,比如去年苏富比的功甫帖。当穷尽各种鉴定手段之后,拍品依然存在很大争议,对此我们有没有相关的操作规范?
欧树英:有的争议,最后其实已经进入了学术探讨的阶段。也正是因为这种情形的存在,我们的规范对拍品的审定过程也是拉长的。以前许多人对审定、鉴定的理解往往停留在拍前是否委托、拍中该如何操作上,但对于拍后的学术探讨可能缺乏理解。事实上,拍后的学术探讨是允许的。在操作规程上,如果有人在拍品上拍前用书面的、正式的方式对其表达疑议,我们规定拍卖公司必须对拍品进行认真的核实和探讨。经此得出结论如果可以上拍,则可以按正常程序继续往下走。如果得出结论认为这种疑议是有道理的,哪怕不能完全确认,也要跟委托方进行沟通,暂缓拍卖或解除委托。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比如有的书画作品在拍前或拍中有作者家属提出疑议,就必须给予重视。这也是要传达给大家一个信息,就是不管在程序上、制度上,都要让人们认为,拍卖企业的行为是值得大家托付的。
记者:你怎么看待行业里的假拍、拍假等行为?对于雅贿,甚至洗钱,可能是拍卖行业面临的更为严峻的问题,对于拍卖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来说,它们会带来哪些挑战?
欧树英:不管是假拍还是拍假,拍卖行业都是坚决反对的。一些小的、新的企业可能问题会多一些,作为行业协会,我们也有责任采取举措,对此进行规范。但是呢,我感觉拍卖行业也经常躺枪。为什么躺枪?因为人们说到的一些假拍、拍假个案时,其实并不一定是拍卖行参与其中。一种情况,是一些文化公司以拍卖的名义欺骗藏家,钻法律的空子,牟取利益。它跟正规的、拥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没有任何关系。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一些藏家或者书画家,自买自卖,自抬身价。像这样的情况,拍卖企业其实是很难判断的。它是一个公共交易的平台,在拍卖行为中只收取佣金,很容易被恶意行为所利用。这些恶意行为,可能宁可支付一定的佣金费用,然后炒作出买卖的数据,达到某种目的。根据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拍卖行是不允许客户自买自卖的。如果查实其有拍卖行与客户恶意串通的行为,工商部门是可以对其进行高额惩罚的。至于雅贿、洗钱等行为,我想说,像拍卖这样的行业,如果单纯地依靠这样的吹泡泡的方式发展起来的话,是不可能得到持续发展的。我们相信一种判断,经过20多年的发展,拍卖行业的市场主流是好的。拍卖在文化传播中的效应,是非常值得称道的。许多年轻人已经看到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潜力所在,甚至对其产生了兴趣。这就是文化艺术的魅力。
记者:在拍卖行业里,人们关注较多的往往是拍品的展览、拍场的举牌和各种数据,保管、运输等则成为关注的边缘,不为人所熟知,现在国内拍卖行业的这类保障是怎样的情形?
欧树英:我们常常看到一个拍卖的预展、宣传,拍品在拍卖场上的亮相,但它的仓储、保管等方面,也是考验拍卖公司实力的重要方面。拍卖企业应该怎么对委托人的托付善尽职守,这是一个企业的诚信问题,同时也折射出了企业的文化责任感。文物艺术品往往承载了社会历史的共同记忆,拍卖公司不仅要对拍品、对买方和卖方负责,还要对文化记忆负责。2011年,中拍协出台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对此已经规范过,但那时候只有一条,就是规定对文物艺术品要有怎样的保管。这一次出台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标的保存管理指导规范》,则非常详细地对此进行了规范,包括库房管理、预展现场管理、运输包装管理乃至保险等全方位链条的管理。2012年前后,中拍协对拍卖企业进行达标评定时,我们有过一个基本的了解,达标企业的库房,基本已达到了博物馆级别的水准。其库房的门是金库级别的门,里边有专门的防火、防盗措施,而且根据拍品的不同,存放的架子、湿度和温度也会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出库时的包装,用什么样的纸、包几层、内外如何处置、用什么样的盒子、用怎样的封装材料等,运输时的定期检查等,都有了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