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不健全,流转不规范,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2.土地流转不规范,所产生出的纠纷难以解决。
3.土地集中成片流转难,土地流转受让方开发难成规模。
4.龙头企业少,产业发展速度慢、规模小,土地流转带动力弱。
二、对策和建议
1.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力量上高度集中、在政策上高度倾斜。从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对土地流转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引导。
2.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大力宣传法律、政策,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二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基层干部和农民了解政策,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消除误解,放心土地流转。三是要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对比效益的宣传。主要通过乡村干部向农民宣传土地流转的好处,讲清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还要帮助农民分析土地流转后的对比效益,要让农民明白土地流转后必然实现家庭收入的稳定增长。
3.出台政策,落实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制订出台有利于推进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土地流转开发的鼓励政策,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培植更多的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和能人大户,扩大规模经营,发展优势产业。一是制定奖励政策,按经营土地规模的大小,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适当奖励补助;重点扶持大面积流转且长期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组织或个人。二是把落实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政策与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相结合。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和其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凡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按规定办理流转备案的,给予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益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4.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农经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农经队伍的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安排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经营管理人员专职从事业务工作。二是县、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服务和规范管理。
5.建立土地流转制度:①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制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②建立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制度。③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监督履行制度。④建立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审查制度。⑤建立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⑥建立土地流转情况和流转信息定期报告制度。⑦建立流转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流转档案管理。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土地流转双方因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引发的纠纷,有效地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6.遵循市场规则,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政策性强,必须在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要利用现有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来推动土地流转。
7.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产业和土地流转规模。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土地流转要形成规模关键是解决土地难以集中成片流转的问题。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集中流转,使之形成规模开发。
8.科学规划推动土地流转。在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形成规模”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来合理布局产业,着力发展高效环保产业,引导业主按规划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在城市近郊区,着力推进以城市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在中远郊区,根据地形地缘,因地制宜地推进以粮油、果蔬、花卉苗木、烤烟等产业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
9.加强管理与服务,规范土地流转,为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进一步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决做到依法、自愿、有偿、平等,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二是建立土地流转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三是加强资质审查。对土地流人方的审查,应包括法人资格、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是否改变土地用途;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项目预期效益、经营风险等多个方面。
(作者单位:162400 黑龙江省泰来县和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