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圣湖观澜国际”无证卖房 业主维权难

2014-04-29 12:28
记者观察 2014年3期
关键词:圣湖魏先生售楼

位于太原市晋源区的圣湖观澜国际楼盘于4年前开盘销售,如今部分楼房已处于交房期,商品房预售需要的五证却一个也未取得。几个单元的业主在一个月前陆续接到通知办理交房手续,然而在开发商的屡次违约之下,大部分业主都选择了拒收。几位业主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的曲折买房路。

“大红本可按揭” 开发商宣传力度大

圣湖观澜国际位于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武家庄村,魏先生得知该楼盘是2009年在一张街头散发的宣传单上。“当时力度非常大,宣传单、广告经常能见到。”另一位业主李先生也说,“本地权威报纸都有它的广告,而且还曾获评年度太原市名盘、十佳楼盘。”

圣湖观澜国际位于太原市城南,然而2009年6月,魏先生却在相距甚远的城北商业街收到了宣传单,其上写着大红本可按揭,位置紧邻华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晋阳湖,环境优美。

当时,魏先生在售楼处,售楼人员介绍,楼房正在打桩,紧邻当时尚在修建的南中环街,发展潜力巨大。问及五证,售楼人员称该盘属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正在办理,其它证件也肯定能办下来。并表示,楼盘开发商是太原市本土第一家开发商,同是老乡应支持本土企业。过几天就是开盘日,现在报名排号,开盘日可享受优惠。魏先生便在售楼处排了号。

楼房未批先售证件“难产”

2009年6月15日,开盘日,魏先生来到了售楼处。他说,售楼处地段好,门面大,开盘仪式规模也大。他购买了一套100.89平米的房屋,并签订了销售认购协议。

协议中写明房屋交付期限为2011年6月30日。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写道,“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到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价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付款方式魏先生选择了银行按揭,“此房于2009年6月15日交齐首付30%,剩余首付70%为银行按揭。”协议中写道。

协议最后手写了一条补充条款:“出卖人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如出卖人在60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向买受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手续,买受人有权在60个工作日后的7天内来办理全额退款手续。”并在其后标明,总房款内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合同签好,魏先生觉得一件大事办好了。两个月后,他按合同内容向售楼人员询问国有土地使用手续事宜,然而售楼人员解释,证件正在办理,马上就能办下来。

之后魏先生又多次询问,售楼人员一直是这番说辞。直到半年多后,魏先生接到售楼处电话,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已批下一份文件,“有了这份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就快办好了。”

逾期交房近三年

在不停地询问中,很快便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2011年6月30日,开发商却没有消息。魏先生又打去电话,售楼人员说,因手续不全,楼盘被停工几次,现在尚未封顶。他们会抓紧时间办手续,争取2012年年底交房,同时也会免去业主一到两年的物业费作为补偿。另一位业主李先生也得到了同样的回答。

然而,到了2012年年底,业主们仍未接到交房通知。售楼人员称楼盘配套的两条道路正在修建,修好后将会交房。

交房时间就这样一拖再拖,期间曾有数百位业主组成业主委会员找开发商维权,却最终无果。

推迟2年半后,2013年11月,有几位业主称接到了售楼处通知交房的电话。魏先生并未接到,便去售楼处询问,工作人员称他们以单元为单位逐一通知,让魏先生回家等候。

大多业主拒绝收房

李先生是接到交房通知的业主之一,李先生说,在售楼处,等待收房的业主不少。售楼人员领业主们看完房,业主却很不满意:楼盘配套设施不全,小区前还是一片土路。宣传单内所写的花园、小学、幼儿园,一个都没有。进入家中,没水、没电、没暖气,“根本没法住。”

收房时应当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们一个也没见到。

开发商还列出了一份收楼缴费明细,尽管没有供暖,采暖费却在其中赫然写明,先前承诺免去的物业费也包含其中。

9号楼业主刘先生说,他所购买的房屋结构发生了改变,本应与厨房、餐厅相连的客厅完全被隔断,与户型图相比,客厅不能采光,光线阴暗。他所在的楼房整个一个单元皆是如此。

选择银行按揭贷款的业主反映,他们接到通知,按揭贷款不能做,他们必须将房款一次性付清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在众多不满下,很多业主都选择了拒绝收房。

开发商:还是一个证都没有

记者来到了售楼部咨询,工作人员介绍,圣湖观澜国际的房子已经销售一空。问到证件,他们直言,现在“五证”一个都没有。尽管证件全无,但工作人员却保证所售房屋为大产权,“证件正在办理当中,什么时候能办下来还说不上来,但是肯定能办下来。”

他们还介绍,公司现有新的楼盘即将开盘,与圣湖观澜国际是同一块地,目前证件全无,但是大红本也是没问题的。

在相关部门记者查询到,该楼盘“五证”确实均未办理。

业主认为,开发商签订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手续、逾期交房两年半不按合同予以赔偿、交房未提供相关手续、单方面解除按揭合约,在这一曲折的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屡屡违约。

记者找到该楼盘开发商山西华德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称总经理不在,联系方式不能告知,对于房屋销售和交房的情况他们均不了解。此后记者多次询问始终未能联系到负责人及对此知情的工作人员。

摘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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