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圣明
摘要:湿地保护是当前林业管理中必须重点思考的问题。崇阳县拥有较为完备的湿地类型,在湿地保护中面临比较典型的问题,如人为减少湿地、人为降低湿地质量、保护权职不明、管理欠缺等。全县林业局在探索的过程中,总结出如下可供借鉴的对策:加强宣传;制订长远规划,进行科学产业结构设计;明确保护权责;申报湿地保护项目,引进保护资金。
关键词:湿地保护;问题对策;崇阳县
中图分类号:S718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4)03-0059-03
湿地是地球表层特殊的生态系统,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特殊的水文状况,陆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交错带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的生态功能。湿地不仅可以调节气候、降解水体污染、保持水源、提供生物栖息场所、维持生物基因的多样性等生态环境功能,还可以蓄洪防旱及提供科学研究场所等重要的功能。湿地因具有巨大的水文和元素循环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因其具有巨大的食物网,支持生物多样性而被看作“生物超市”,是自然界最具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和人类最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本之一。
但是,近年来,由于人们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宝贵的湿地正在急剧下降。如何保护地球和人类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成为当下林业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以湖北省崇阳县的湿地保护实践为例,阐述当前湿地保护中所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其基本对策,以为我国类似地区的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1崇阳县湿地的基本状况
崇阳县地处鄂东南,属长江中下游地段;全县土地总面积1 968 km2,山地、丘陵、平畈零星分布全境,其中山地较多,水田相对较少,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说。崇阳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区位,使崇阳县拥有较为完备的湿地类型,具体为:河流湿地类为永久性河流湿地型;湖泊湿地类中的永久性淡水湖;人工湿地类主要是以运河、输水河湿地型,塘库湿地型和水田湿地型三种。
2011年,崇阳县对全县境内连片面积8 hm2以上湖泊、库塘湿地,宽度10 m以上、长度5 km以上河流、渠道等湿地进行了全面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湿地面积21 44930 hm2,其中河流湿地2 44269 hm2;湖泊湿地3094 hm2;人工湿地2 39192 hm2;水田面积16 58375 hm2。
永久性河流湿地型。崇阳县河流湿地全为城陵矶至湖口右岸三级流域区,属崇阳县零星湿地区。全县湿地面积4 86555 hm2(不包括水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45%。其中:河流湿地类面积2 44269 hm2,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020%,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23%。湖泊湿地类面积3094 hm2,占全县湿地面积的064%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002%。
人工湿地类面积2 39192 hm2,占全县湿地面积的4916%,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20%,其中运河、输水河湿地型面积806 hm2,占人工湿地类面积的017%,占全县湿地面积的034%;塘库湿地型面积2 38386 hm2,占人工湿地类面积的9966%,占全县湿地面积的4899%。
2崇阳县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崇阳县湿地保护存在如下问题:管理欠缺、人为减少湿地、人为降低湿地质量、保护权责不明。
2.1人为减少湿地
调查发现,崇阳县人为占用河床建房和占作它用的现象比较严重。河岸、河道作为自然环境,越来越多地被人为侵占:岸边建房、围河床、砌河堤等,人为地缩小了河道的自然断面,这一行为可能造成行洪受阻,洪水位抬高。此外,围湖造田的现象也还未完全杜绝,部分居民为了一时的利益将湖泊、堰塘等湿地变为耕地,这不仅减少了湿地面积,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2人为降低湿地质量
在崇阳县的部分地区,人工湿地也受到了威胁。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地区的水库管理员采取不科学的养殖方式,人为地污染了库塘,造成水库水质下降,使得湿地的生态环境调节功能严重受损。
2.3保护权责不明
水利、渔业、林业多头管理湿地的现象是目前崇阳县湿地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多头管理,湿地管理中涉及的许多权责不明,相关单位互相推委,使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此外,缺少资金投入、管理水平不高、管理难以适应当今湿地保护的需要等问题也对崇阳县的湿地保护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2.4管理措施缺失
缺乏有力和有效的管理措施是湿地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对河流缺乏管理,水土流失严重,使河床被砂石淤积抬高,河面变窄。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则有可能对河流湿地正常的排涝、蓄水、灌溉等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对河流两岸的居民及房屋的安全造成威胁。
3湿地保护的基本策略
3.1加强宣传
人为减少湿地、降低湿地质量等破坏行为归根结底是因为人们对湿地的重要性缺少科学、正确的认识,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人们认识到湿地的重要性、稀缺性和湿地减少的危害,从而提高人们保护湿地的意识,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所以,湿地的科普宣教要以宣传湿地生态功能价值、普及湿地科学知识和弘扬湿地文化为主要目标,要突出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另外,湿地的科普宣教还要加深附近居民对湿地的生态功能、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认识,让居民自觉参与到湿地的保护当中来。具体建议如下:
(1)采用多样化的宣教方式,用通俗易懂、活泼有趣地方式,结合当地的风俗传统,保证宣教内容被当地居民欣然接受。
(2)科普宣教采用多层次的内容,并在短周期内更新,要涉及到相关法规条例、资源保护、环境建设、动植物救护等多方面,注重科普性、知识性。
(3)科普宣教的规划建设应重视对崇阳县外的自我宣传,扩大湿地资源的知名度,以旅游开发经营促进湿地生态保护。
3.2制订长远规划,进行科学产业结构设计
湿地保护若缺少一个长远的规划,则各项工作都可能陷入无序的状态中。有关部门应制订长远的湿地发展规划,对崇阳县现有的湿地资源进行科学的产业结构设计,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湿地。具体建议如下:
(1)优先保护、突出重点
为保护重要的湿地资源,崇阳县应优先加强水环境的保护,突出“湿地”特色,使得崇阳县的建设有利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保护,有利于良好水质的保护,从而拯救多种生物物种,促进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此外,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动植物栖息环境,不能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2)整体性保护
将崇阳县及其周边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并在整体结构层次上,采取统一规划下的相对独立的保护措施。湿地区域内的一切工程设施均不能破坏生物栖息环境和自然景观,进入湿地内从事的一切活动均要符合湿地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
(3)就地保护和积极恢复相结合
对已经形成较好的自然植被的区域,应以就地保护为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护现存的珍稀物种、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对一些已经退化或有退化趋势的区域,应积极创造条件,施以人工干预,如:对河流湿地进行清除淤积,在河流源头及两岸营造水源涵养林,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
(4)适度利用、持续发展
采取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养殖、旅游、科研和宣教,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重要性能被广大民众所认识,坚决杜绝不科学的养殖,保护湿地水质,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区域内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发挥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环境保护、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3.3明确保护权责
针对湿地保护与管理过程中权责不明的问题,建议成立专门的湿地保护机构,负责湿地保护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以“严格保护、强化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方针,采取“管经分离、多方参与、分区管理、区域统筹”的模式,建立健全保护、开发、管理的法规体系,建立运转高效的管理机构。通过对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三赢”的目标。具体建议如下:
(1)考虑到当前与长远工作的重点,从保护湿地与促进发展的需要考虑,体现科学性和整体性。
(2)湿地保护机构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机构、人员编制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促进湿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
(3)机构设置要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宣传教育、社区共管项目的开展和社区经济发展。
3.4申报湿地保护项目,引进保护资金
青山国家湿地公园的建成,不仅能把崇阳县湿地恢复、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效地结合起来,而且可以在崇阳县建立适应湿地生态环境的湿地产业群,实现增加产出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此外,青山国家湿地公园还能全面提升崇阳县湿地保护水平和能力,这对保护和恢复崇阳县湿地生态环境、科学开发生态风景旅游资源、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青山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需要国家政策扶持、地方政府支持、银行贷款、建设单位自有资金投入等多渠道投资方式,这样既有利于分期分批、有计划的进行湿地公园的建设,也可以让各投资主体之间相互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筹措建议如下:申请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等工程的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湿地公园建设;承建单位自有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资源管护等工程设施;以及其他形式的资金引进。
崇阳县的青山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是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的公益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同时,此项事业也需要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需要正确调整和处理项目区的各种利益关系,包括国家和地方之间、地方与林区之间、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需要统一规划管理,多方筹集资金,为崇阳县青山湿地公园建设和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力与管理支持。
总之,各类湿地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力度,以促进环境良好发展。
(责任编辑:唐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