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饿”所想到的

2014-04-29 00:44须弥
才智 2014年10期
关键词:禽兽人者主子

须弥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则关于汉字的趣解:“一人一半就是‘伴,一人一口就是‘侣,所以伴侣就是同甘共苦,祸福相携。”笔者于是联想到“饿”这个字来,突然有感于先人造字的精妙。“饿”字拆开就是“食,我”。人到穷途,胃无五谷,饿昏了头,就恨不得在自己身上咬上一口了。

本朝无战事,小老百姓们家给人足,对于“饿到吃自己”这样的况味实在无法感同身受。

但中国却自古是有“吃人”的传统的,从三坟五典到二十四本家书,随处可见“吃人”的影子。鲁迅先生曾说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这句话可能会让很多爱国小青年拍案而起,“偏激!我华夏衣冠,儒雅重礼,怎么可能尽是吃人呢!”

墨写的谎言,终不敌血写的历史。民以食为天,天都塌了,还有什么事是干不出来的?人这种地球上最聪明的物种不到万不得已,是决不会吃自己的,当然还会美其名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以“食,我”不过是造字者在道德底线上一个单纯的希冀。大多的吃人,吃的都是别人。

《公羊传》中记载:“易子而食,析骨而炊之。”讲的就是宋国被困时,人们交换彼此的孩子来吃。这是为了活命而吃人,后来竟也出现了“消遣”的吃人。《本草纲目》里记载了35种可以入药的人体组织。到这里,吃人似乎又多出了一点养生的意味来。

虎毒不食子,然而人类毕竟比禽獸高明。“易牙烹子”的典故是家喻户晓的。《韩非子》里也记载过魏将乐羊为表忠心,而吃了自己的儿子的故事。苏辙在《乞诛窜吕惠卿状》里说:“食子徇君也,而推其忍,则至于弑君。”连自己的儿子都能吃的人,又难道不敢吃掉主子么?

三家分晋、赵高乱秦,吃惯了人的奴隶最后还是把利爪伸向了主子。

人既然是由禽兽变来的,苏格拉底所谓“无毛双足直立动物”,那么也顺理成章地遗传了禽兽的自然法则。要想不被别人吃,就要先吃掉别人。所以杨广杀兄弑父,朱由检宫门诛女这样的事也不足为怪。吃人,也由最开始的饿了才吃,变成主动地吃消遣地吃。

看透了人性的孔老夫子于是提出了用礼乐来教化人,用伦理道德来约束人,要“发乎情,止乎礼”,然而亚圣看得更为透彻,他说:“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这是绝望。

一轮又一轮的朝代不断更迭,江山易主。一个厚黑取代了另一个厚黑,社会原有关系被重新洗牌。有的人成了高高在上的吃人者,而那些曾经张牙舞爪的贵胄却成了被吃者。

后来吃人的学问越来越大,还要变着花样来吃。满清的十大酷刑是闻名于世的,《蜀龟鉴》里记载的更是触目惊心:“又,剥皮者,从头至尻,一缕裂之,张之前,如鸟展,率逾日始绝。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直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天下共和,废止私刑。吃人的历史才终于告以完结。人们被灌输一种前所未有的思想,人人平等,不分贵贱。被吃者开始和从前的吃人者平起平坐,一起共享国家的恩惠,一起履行公民的义务。

但是,我发现吃人的遗毒还远没有殆尽,甚至改头换面重现人间了。吃人者不光吃你,还要抢去你的话筒,打烂你的嘴巴,让你只能被吃,不准呼喊。看前段时间的新闻,我知道,有六个女孩子又被校长吃了,然而比被吃更让我痛心的是她们喊不出来,也没人愿意帮他们喊。

原来,“吃人”两个字不能随便说出来的。

那打人的女城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哭着说自己看到报道都不想活了。我想,这是吃不到别人,而最后的“食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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