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华
[摘要]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简称《会计制度》)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通过学习、交流,结合该制度执行以来的工作实践,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对新《会计制度》实施的影响和应对措施进行了简单探讨。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7-0103-02
1前言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印发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起全面施行。新制度明确指明了会计目标、会计的核算基础,对会计要素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在资产的计量和财务报告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笔者结合该制度执行以来的工作实践,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对实施新《会计制度》实施的影响进行的探讨,供同行们参考。
2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面地规范了会计科目使用、财务报表编制以及对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新《会计制度》吸收了原制度中合理内容,又做出了重大突破,比较起来,有下面几方面的变化:
(1)为了更好地实现会计规范与各项财政法规的衔接,新《会计制度》对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特别突出了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等与改革密切相关的法规。
(2)开创性地实行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要按照制度规定对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计提折舊,按金额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不计入支出。这一做法能够体现出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变化所引起的价值变动,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
(3)明确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的处理方法。新《会计制度》要求基建项目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还要定期将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得到了有效提高,财务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降低。
(4)细化了财政资金的范围及核算方式。财政补助收入涵盖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基建投资、房改经费和社会保障等各类事业经费。“事业支出”对财政补助支出要单独核算,净资产新增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用于核算财政补助收支相抵后剩余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5)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规定。新《会计制度》对这两项核算内容进行了严格的区分,非财政补助结转重点体现在各专项资金收支差额,非财政补助结余则体现在非专项资金收支差额。通过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几个科目,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转入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按规定缴纳所得税或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6)改进了会计科目体系。新《会计制度》增加、减少了一些科目,还对个别科目名称、核算内容、明细科目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确认了计量原则、账务处理方法等,使事业单位会计更加全面科学。
(7)完善了财务报表系统。新《会计制度》除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外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来反映一定时期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的情况。兼顾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3新《会计制度》实施后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必然会给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带来很大的变化,要做好充分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以下对所发生的变化做简要的探讨。
3.1以经济业务为重心开展会计核算
新《会计制度》实行前,预算资金活动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关注重点,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使得事业单位对经济业务的开展不重视,经济管理意识淡薄。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点调整到了单位的经济活动上,以各项经济业务为重心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意识发生转变,通过资金的合理配置,资金使用价值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3.2启用新的预算资金管理方法
原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对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采用独立分开核算的方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大大增加,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发展,在这种形势下,旧的核算方式已无法适应新的预算管理要求,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新《会计制度》采用核定收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定额或定项补助等预算管理方法取代了原有的管理方法,像全额、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核定收支,是指对事业单位全部收入与全部支出统一编制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各项非财政补助收入,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二上二下”的规定,核定年度预算收支规模,其中包括财政补助的具体数额。定项补助的实质,是对事业单位负责的某项事业的补助,不针对人员福利。而定额补助,则应包括人员福利和办公经费在内。“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指的是拨入的经费在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完成后,如果存在结余,可留归单位日后使用;如果不足,需要使用以前年度的结余进行弥补。
3.3规范会计要素
新《会计制度》实施前,会计科目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反映资金收入来源的;反映资金付出状况的;反映收支结存的。
新《会计制度》下,重新规范了会计要素,并对其分类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分类如下表:
3.4财务报告体系的完善
完善的财务报告体系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内经营和财务状况,是事业单位做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逐步完善。新体系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和附注组成。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新的财务报告体系在原体系的基础上,既保存了原体系的种种优点,又弥补了原体系在新经济形势下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为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依据,为事业单位长期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财政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自2013年1月1日起在规定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全面施行,这是一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大改革,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势必引起各涉及改革的单位高度重视。为确保新《会计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各事业单位要切实抓好新《会计制度》的落实。一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领会新《会计制度》精髓,全面学习新《会计制度》内容,不仅要重点学习新旧制度变化,还要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二是要尽快做好新旧科目衔接,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顺利转换,全面落实新《会计制度》的各项要求。参考文献:
[1]邹艳.浅谈事业单位会计如何做好基建财务工作[J].中国市场,2013(46).
[2]孙玉玲.关于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的相关研究[J].中国市场,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