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性产业的“镀金史”

2014-04-29 00:44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8期
关键词:妓院对性合法化

2013年,年满70岁的路易斯和马丁退休了。这对荷兰双胞胎自称是阿姆斯特丹最老的妓女,从事性产业50年,曾和35.5万个男人睡过。路易斯有四个小孩,因为关节炎,她已无法承受一些特殊的性爱姿势。马丁有三个小孩,虽然不能再吸引新客人,但仍有一个老男人每周会和她进行一次SM。

这对姐妹花都认为,荷兰性行业的“黄金年代”其实在卖淫合法化之前。那时,姑娘们只要坐在橱窗里,展示脚踝,就能够吸引客人,如今则必须脱光。另一改变在于,如今很多姑娘通过互联网联系客人,在家工作,这样便可躲避税收检查人员的眼线。在荷兰,登记在册的妓女可以拒绝加班,可以享受医保,可以领失业救济金。

2000年10月1日,开设妓院在荷兰被视为合法。这是继1988年个人有偿性服务被宣布为合法后,荷兰又一次修改法律,进一步放开对性行业的管制。从此,荷兰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对性行业不设防的国家。自2000年后,阿姆斯特丹便荣升为全球的“性都”。最兴旺的时候,整个荷兰登记在册的妓女约有2.5万名。

事实上,制定于1979年的《联合国消除所有形式的对妇女歧视的国际公约》中早有规定,“妇女有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的权利”。随后,“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确认:自愿卖淫包括在“自由选择职业”的范围之内。——迄今为止,这份公约已被165个国家签署并生效,中国亦是其中之一。

紧随荷兰之后,对性行业松绑的是德国。自2002年起德国将卖淫全面合法化,每天有120万人次在这个行业消费,每年这个行业的营业额达145亿欧元。

著名的德式企业管理风格在妓院被发扬光大。越来越多的性交易场所不再是人们固有观念中想象的“阴暗、脏乱、遮遮掩掩的低俗角落”,不少场所从硬件设施到经营理念,走的是时尚、典雅路线。

总部在斯图加特、名为“天堂”的妓院是全欧洲最大的连锁妓院,在德国边界地区开有多家分店,每天接待客人约为5.5万人。光顾者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来自德国的近邻,如法国、奥利地、比利时等,也经常有人专门从美国飞过来消费。这家妓院的老板和新闻发言人从不使用“妓院”、“妓女”、“嫖客”之类的词汇,他们强调自己经营的是一家高档俱乐部,这里实行门票制。无论是提供性服务的从业者,还是享受性服务的客人,都得买票入场,每人79欧。门票收入归“俱乐部”,其他收入归性从业者。

最具创意的是波恩市,政府在合法设立的“红灯区”里摆放了多部“卖淫交税机”,规定在区内工作的妓女必须在每日接客前先购买6歐元的含税许可证,才能开始工作——每日一证,不限次数。

将妓院生意做上又一个新高度的当属澳大利亚的日日新星集团。2003年,它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证交所上市的妓院。以经营妓院上市的日日新星,被股民视为市场稳定性好,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又环保的优质股票。

高额利润之下,虽然一些国家没有正式宣布性交易合法化,却阻止不了某些公司打擦边球。美国的上市公司——RicksCabaret International 就是典型,它在多个城市拥有20多家成人夜总会,多种成人出版物以及包括夫妻交友、成人用品、色情视频等多家色情网站。相比之下,2014年春节前夕在香港上市的爱夜蒲只能算“小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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