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影儿
那天晚上八点半左右,我正在一家商场付款时,忽然,商场里的大喇叭响了:某某女士,请到柜台来。
喊的正是我。
我的中文名字比较拗口,美国人只要招呼我,通常都会走调。可今天大喇叭里的美国人,声音洪亮而准确,所以吓了我一跳,暗想,坏了,出什么事儿了?
交完钱,我一路小跑儿直奔服务台。到了那里,我又糊涂了,怎么站着个美国警察啊?我到底犯什么法了?
大脑在快速运转,我忽然想起了我的车。我这辆购于2010年的日本车,经常该熄灯时还灯火通明的。莫非是我的车惊动了警察?
美国警察荷枪实弹,我看着稍微有点儿腿软。作为美国侨民,我的一举一动都和咱的黄皮肤息息相关。所以,我得有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劲头儿才行。
故作镇静后,美国警察问我:“你叫某某?”
“是,我是。”我点头哈腰。
“你让孩子一人待在书店,你在这里逛商场,你觉得安全吗?”美国警察一针见血,单刀直入,顿时把我吓得一个趔趄。每次我来逛商场,都把儿子小宝放到隔壁的书店里。他在书店看书,我在商场试衣间里臭美,各得其乐,谁都不耽误谁。没想到我的小聪明遇上了美国警察的火眼金睛。
我心里开始发毛。按照美国法律,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自己独处,小宝刚过11岁生日,我知道我违法了。但转念一想,我又有了主意。这个地区的政策,四年级以上的孩子可以独自一人待两个小时。对,我就用这个理由和美国警察周旋吧。
谁知美国警察根本不买我的账:“走,和我一起去书店吧。”
去书店,我不怕。但去那里到底会发生什么,我一点儿把握都没有。我开天辟地头一回遇到这种事儿,心里七上八下的,也有点儿怕。我不怕别的,就怕美国警察说我违法,然后再把我的小宝送到别人家去抚养。一想起这,我脑袋轰的一声,最后怎么到的书店,是先迈的左腿还是右腿,我全都不知道了。
周日的晚上,静悄悄的书店根本就没什么人,我家小宝就是在空荡荡的书店里被商店经理发现了。当然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等我到了儿童阅读区时,天哪,3个警察正围在一个桌子前在说着什么。
例行公事,美国警察肯定要问我姓名地址电话什么的。我拿出驾照,如实上报之后,开始紧张地等待美国警察给我判罪。我家小宝惊动了3名警察,我的罪真够大的了。一想到这儿,我的头皮开始发麻。
当妈的真不容易,心里明明在敲鼓,还得假装镇静。在孩子面前,我得表现地沉稳才对。当美国警察审问我时,小宝正坐在一个小椅子上安安静静地看书呢。平时我总教育孩子,无论发生什么,都要保持镇静,不要失态。看来我的说教在小宝身上起作用了,孩子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一旦鎮静下来,我马上就有了底气,微笑着面对警察,准备接受他的处置。
出乎预料,美国警察雷声大雨点小,简单批评了我几句,他们就集体撤退了。
这次被美国警察点了一下名,尽管很紧张,但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小宝。而我也必须承认,美国的警察叔叔确实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