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柱林
大千世界从表面看来,呈现的是一幅斑驳陆离、杂乱混沌、无迹可循的图景,但有智慧的生物却能从中找到认识事物的途径,如哪里是安全或危险的区域,哪些东西是可食用的,同类中谁可以信任依靠、谁又可能威胁自己……人类当然更进一步理解事物存在的秩序,知道在杂乱无章的世界中自有“道”“理”,在纷纭复杂的现实中隐含着一种逻辑结构。文学作品,如小说,其对现实世界的描绘,也可能呈现一种混沌不分的生活图景,但总会留下让读者理解作者或作品思路的线索,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文学其实也是我们认识与思考现实世界的一种途径和方法,虽然它是以一种感性的形式做到这一点的。事实混沌一片,而文学让其面目清晰。
李约热的长篇小说《欺男》(原载《作家》2012年第6期,上海文艺出版社即将出版单行本,更名为《我是恶人》)却让人感到困惑,初读下来,总体印象是作品呈现的一切显得混乱无条理,胡子眉毛一把抓。小说题目来自人物马万良的一句话,在被野马镇上的乡邻们害得坐进班房以后,他发誓“要做一个恶人,他要欺男霸女”。可就在他作出这个决定,并到处造谣生事之后不久,他就因为老仇人公安黄少烈设计而被人打了一棍,最后发疯坠入山洞跌死了。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将小说解读为一个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小人物,试图摆脱自己被欺负的状况,但由于错误地估计形势,不仅没有实现反败为胜的愿望,反而因此丢掉了性命的故事。小说以全知全能的视角来书写,也试图贴近已经死亡的马万良的观点来进行叙事,这就造成了一種反讽,即这个“鬼”并没有死心,他看见自己的老婆女儿获取了利益会非常高兴,而看见黄少烈难过他幸灾乐祸。但同时,确实存在一个超越一切的叙述者,他能在已经摆脱黄少烈控制的马万良的内心读出“鬼怕恶人”来。马万良死后也还是一个弱者,而黄少烈一直是恶人。
那么,这是一个关于恶人或权力的故事?马万良之所以想做恶人,是因为世人大多怕恶人,而对良善软弱者则常常轻视之,在特定情况下还会落井下石。但是,做恶人得有一定的条件,并非想做就能做的。像黄少烈,并非天生就是恶人,他也是环境造就的。不错,他曾经殴打过马万良的父亲,并因此与马万良结仇,但他之所以要打人,却绝非出于个人意愿,马万良的父亲在运动中被批斗,年轻的黄少烈要表现自己,或表明自己的态度,所以打了一巴掌。后来他做了公安,要维护社会秩序,要显示政权和自己的威严,打人的事也就平常了。他拥有打人抓人的权力,所以人人都怕他。他是这样变成所谓的恶人的。这种恶,带有很强的表演的性质,为的是产生威慑作用。如形势发生变化后,马万良老是朝黄少烈吐口水,黄少烈还是想与他和解的,况且当时打人确有其历史原因,可马万良不听解释,挨打也就有点自讨苦吃的味道了。恶和恶人,都是特定环境和条件的产物,可马万良不明白这一点。而就黄少烈来说,他实在让人恨不起来,小说里并没有任何他滥用权力的描写,即使打人,也是打的大家公认的坏人。他的表现完全可以称得上疾恶如仇、坚持原则,他所做的两件算得是弄虚作假的事情,也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他同意校长韦尚义把他塑造为一个英雄人物,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儿子黄显达,自己最喜欢的儿子整天跟小偷混在一起,显然不是什么好事。况且这一动议还是来自有文化的校长。至于他设局让马进偷东西,也可以说是出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挽救儿子的需要,作品这样写,并非为了凸显他作为一名公安的无能或狡诈。
可以说,这部作品里并没有真正的恶人,当然每个人也都非圣贤般良善。黄少烈也许有时候“欺男”,但并无霸女之实。他基本上也没有以权谋私,所以生活质量不高,家里没有肉吃,小儿子黄显达吃了马万良家的肉,竟至于住到马家,不回来了。那么,黄显达在作品中处于什么位置?从人物设置的角度看,他当然是一个中心人物。马万良被黄少烈用枪柄打过之后,两人就不再交集,所以黄显达的重要作用就在于使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的其他成员发生联系。更重要的在于,正是由于黄显达,才使整个小说充满了一种拉扯的张力,推动着故事和人物关系的变化与发展。黄显达之所以不愿住在自己家,放弃作为社会规范的正面力量,反而被马家吸引,倒不是因为马家有肉吃,或者马万良更和蔼可亲,而是因为马万良的儿子马进,马进是一个小偷。黄显达不愿仿效当公安的父亲,而处处显露对马进的敬慕,将其当作英雄对待,甚至对马进命人打伤自己的腿无怨无悔。你可以说这是一个叛逆期的少年,他不辨妍媸。后来黄少烈设计圈套让马进偷东西,抓了现行,马进和马万良都受了重伤,黄显达觉得对不起马家,不再住他们家了,也不回自己家,而是住到山上的防空洞里。那么,这是一部成长小说吗?黄少烈就认为黄显达最后会认清形势,回到正确的轨道上,他喜欢这个儿子,希望他快点长大。但小说里的时间跨度是两年左右,并不足以展示黄显达的成长过程,所以在小说的时间段里,他从头到尾都呈现出类似的性格和行为特征,并没有一个明显的转变过程。他模仿马进的派头和言行,他写作文赞美马万良,他跟自己的家人闹翻,甘为马进的马前卒,并且真的想上街行窃。以马进为榜样,可能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插曲,小说以暗示的笔法写到了这一点。他住进防空洞后,“觉得一切是那样的新鲜”,并且唱起了当时流行的南斯拉夫歌曲,“啊朋友再见”。是的,也许他想做一名小偷只是因为新鲜,总有一天他会跟这段岁月和这种想法说再见。但这一切我们只能推测其发生,而小说中并没有写。所以《欺男》实在不能说是一部“成长小说”。黄少烈与马万良对少年黄显达的争夺,并没有构成小说的核心内容,因为马进对黄显达的影响是无意识的,警察和小偷并不对等。
如果将马万良和黄显达置于平行的位置上,则小说对这两个人物的描绘就出现了一个有意味的“颠倒”,马万良知道自己的仇人黄少烈是一个“恶人”,但他并不否定恶人,反而从内心里希望自己也变成一个恶人,让镇上的居民害怕。与之相反,黄显达并不想认同父亲,倒不是他认为父亲是一个让人害怕的人,而是他爸爸维护的乃是现存秩序,这远没有破坏秩序来得有意思。两人对马进的态度也正好相反,黄显达认为马进有派头,是自己模仿的榜样,马万良则认为马进是家里的祸根,就是死后,他看见儿子没有参与抢砖,还骂他(们)是败家仔。这样看来,小说叙述的就是一个代际冲突的故事了。但很显然,小说的重心并不在两代人的冲突上,黄显达和他的哥哥、姐姐走的道路就不相同。反过来看,马万良和黄显达两人具有的共同性却很明显,马万良想做恶人的想法源自对黄少烈权力来源的错误认识,黄少烈让人怕是人们从他身上感到现存秩序和权力的威严与不可抗拒,而马万良让人怕则是因为他对现存秩序的破坏,是他的发疯。黄显达对马进的崇拜则源自一个少年的叛逆心,他错误地认为马进是现存秩序的颠覆,而不知道马进其实非常害怕黄少烈所代表的现存秩序和权力。所以两人的“颠倒”乃是源于“误会”。黄显达离开马万良家住到防空洞,是一个过渡,其实暗示了其未来将会再颠倒回来,这正是黄少烈所说的长大。
小说还描写了野马镇上的芸芸众生。他们并非野马那样不受拘束,而各自有自己的命运。青果父亲曾经能够“问魂”,与死去的人交流,但青果自己现在已经失去了这项可以帮助别人并为自己带来收益的能力。医生老贾和老莫是从上海下放来的,他们提高了当地的医疗水平,但他们很快就要走了;拖拉机手郑天华有时会合理合情地从自己的工作中得到些额外利益。镇上的人们虽然在抓马万良的事情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小说显然无意将其当作了不得的恶行加以揭露和批判。野马镇上的众生,自有其可恨处,喜欢混水摸鱼,喜欢落井下石,喜欢火上浇油,贪小便宜,自私自利,但也很可怜,因为其生命中没有其他的追求,也没有其他的娱乐,经常受到各种外在力量的威胁。这些充其量只是小说的背景,小说不是要刻画镇上的人物群像,所以那些人物常常是随生随灭。像镇长韦俊,他提供了我们理解野马镇秩序的必要角度,让我们知道,黄少烈之所以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气概和能力,而是他背后站着韦俊这样的人。在抓马万良这件事上,读者明白了权力运作的幽深。韦俊那种见机行事、当机立断和掌控局势的能力,给人深刻的印象。但对作品的结构来说,他显然并没有什么重要作用。作品并没有致力于刻画从镇长到底层百姓这些人物,也无意于描绘整个镇子的历史和生活的全貌。
依照以上的分析,《欺男》似乎并没有提供解读这部小说的清晰线索。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作家的能力不足以驾驭作品的题材和内容,或者是作品的形式与作品的实际内容不匹配;还有一种可能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进入作品的途径。这样,当我们回过头来审视整个作品的时候,就会发现,小说确实是围绕着马万良展开的,同时也可以说,小说的叙述者最接近的,是马万良的视角,他虽然死了,但在野马镇已死的先辈中,他是唯一仍然在关注野马镇的生存的“幽灵”。青果的父亲再也召不回来,其他死鬼,如马斤,只有被关进镇里的黑房间里的人才看得见,而且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冤屈。马万良带着一种热情,关心那些活着的人和他们的命运。那么,马万良之所以产生要当恶人的想法,也许并非痴心妄想,而是真的具有这种可能。要理解他的出现,只能回到1980年代的具体历史境况中去。当时人们对社会的观察,确实可以用“颠倒”两个字来概括。比如那时喜欢说“脑体倒挂”:“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等等。而在小说所描写的1980年代初,一切刚刚开始,所有人都要适应新的环境和形势要求。小说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野马镇新兴的市场非常火爆,人流汹汹,人们在这里寻求交易、寻找过上新生活的机会。这里生机勃勃,同时又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人们被猪仔行的声音和成衣行的色彩所吸引,也就是被新的社会状况和氛围所吸引。卖虎骨酒的外地人的出现,并非不和谐的声音和色彩,而恰恰是这种新生活的组成部分,只是马万良的不配合,使他的诈骗行为暴露了。这个骗子和小偷马进等元素,丰富了市场的配置,也使小说找到了一个切入点。没有这个戏剧性的场景,马万良和黄少烈的冲突也就会失去合适的舞台。市场与权力之间,呈现出一种复杂交织的态势。《欺男》在形式上所显出的混沌状态,正是由于其所叙述的内容决定的,也就是说,小说内容的复杂纠结恰恰与小说在形式上反映出的混沌模糊一致。
生活和事物发展的多样可能性构成了小说的核心内容,这正是作家要展现给我们的。这种新的可能性使人产生了对于生活的别样的看法,也就使人的行动容易偏离常轨,这种偏离也常常产生特别的吸引力。黄显达向往小偷而不是警察,就是一个较极端而又有说服力的例子。当然并非每个人都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或者意识到了而去拥抱它。小说的另一个核心人物黄少烈,他意识到了世界正在发生变化,但他并不理解或喜欢这种变化。作为一名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安,以前他喜欢打人就打人,喜欢抓人就抓人,可现在不行了,所以他有些不习惯。他习惯于不管有没有证据都可以拷打惯偷,只要一出现情况就马上可以收拾那些破坏秩序的人,而现在则不能随便打人,也不能随便抓人,自己的行动必须也得遵从规则和程序。他习惯于一个公安和父亲的威严,而不愿正视自己也是社会的一分子。所以他一方面让人害怕,另一方面他却也感到失落。当他面对那群抢砖的人,不管他如何威胁阻止,却没有一个人听从,即使是镇上最胆小的人,也对他置之不理,他感到自己的威严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只是当他发现连镇长年迈的母亲也加入了抢砖的队伍时,他才完全泄气,发出“都癫了”的哀叹。不光是无法正确地判断现实、只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天马行空的馬万良癫了,而是所有人都癫了。世界正在发生变化,为了现实利益需要,人们敢于怀疑和反对一切规范,为了修路,镇上的人把曾经神圣不可侵犯的语录塔拆了,原先砌成语录塔的砖将变成人们的灶台。
“颠倒”未必是一件坏事。小说在这种颠倒中表现出一种乐观,通过马万良的眼睛,发现人们适应了新的时代,人们都很好,包括马万良的仇人黄少烈,虽然他面对那些无所顾忌地抢砖的人有一点难过。我们必须说,如果小说只写了这种时代和环境的变化,只写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和价值观的颠倒,那也只是描摹了当时中国的现实状况,而并没有自己的发现。当然,作品描绘了当时存在于生活中的改变现实的可能性,从而使自己的形式与内容统一到了一起。细读之下,读者就会发现,其实小说蕴含了另一种颠倒,即人们的意愿与实际结果之间的背离,可以简单地说,事与愿违。从小说一开始,人们的行为就常常阴差阳错,卖虎骨酒的外地人吹嘘自己的药酒包治百病,没想到自己的手被割断,得上医院救治;黄少烈一家人断定黄显达在马家住不久,没想到马万良真的让黄显达吃住在他家,准如帮黄少烈养了一个仔;大家害怕马万良报复,没想到他其实是一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马万良以为自己力大无穷、黄少烈怎么也追不上他,其实他是走在通向死亡的道路上;大家想把马万良送到精神病医院,没想到却让他跑到加广岭跳白露岩。韦尚义想纠正不良的社会风气,不惜造假想让学生们学习英雄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高尚精神,没想到却反而使黄显达变本加厉地崇拜马进,真的去模仿他,搞小偷小摸。而黄少烈费尽心思,尽力维护野马镇的秩序,却对这个世界的巨变无能为力,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听他的。
至此,我们已经清楚地发现了小说的逻辑结构,一片感性混沌中运行的理性的“幽灵”,颠倒众生的事物运作的内在秩序,制约着变与不变的法则。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小说里描绘的颠倒、事与愿违,与其说出于“理性的狡黠”,不如说是由于“历史的狡黠”,每个行动者都参与了其过程。小说特别写到这样一幕,马万良觉得自己在高处,而他的老婆孩子们却围着他跳下去的白露岩洞口呼天抢地。两年里他跟野马镇上的人打招呼,可没有人理他。死人的幽灵试图纠缠住活人,但没有多少效果,活着的人们生活在自己所面临的现实历史条件里,按照其所碰到的环境决定自己的行动,不管是活着的黄少烈还是已死的马万良,其实都有一点难过。在社会结构趋于凝固的现在,反观1980年代的社会发展的可能性,不能不说《欺男》提供了一种另类的切入点。好奇心没有得到满足的读者一定会追问:那住在防空洞里的黄显达,今天在哪里呢?野马镇上操劳奔波或蝇营狗苟的众生,他们过得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