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艺术品安全,谁去扑倒“黑天鹅”?

2014-04-29 00:44辛追
艺术品鉴 2014年5期
关键词:黑天鹅拍品委托人

辛追

从前,在曹雪芹的书里,晴雯摔坏了扇股子,王夫人丢了玫瑰露,石呆子被人抢走了珍藏扇子,平儿少了一只虾须镯。虽然东西珍贵,但牵扯人事,这些事最终不了了之。

而眼下,同样珍贵的艺术品,也会在某个时段遭遇难料的结局,或丢或坏,令人惋惜。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依旧没有办法吗?

想不到的“黑天鹅”

虽然要为一个拍卖季辛辛苦苦筹备好几个月,但真到了举锤的那几天,拍卖公司的老老少少们其实是可以松口气的,毕竟功夫要做在平常,等到拍卖开始了,一切都差不多成定论了,除非黑马,不然就是“黑天鹅”。

在今年香港春拍上,就飞出了一只“黑天鹅”。某知名拍卖公司于拍卖结束后宣布,一幅已故中国著名书画家的名画在成功拍出后离奇丢失,而丢失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清洁工在拍卖结束后的收摊儿过程中,把这幅巨作当垃圾给清走了,送到垃圾填埋区去了。

丢失的作品,长179厘米,宽381厘米,日前以接近3000万港元的价格在拍卖会上成交。无论是画作尺寸本身,还是画作所对应的价格,业界人士对于“垃圾填埋”说都感到颇为费解。

“真丢假丢还不一定,现在不好谈事件本身。”对此,北京某拍卖公司老总这样表示。

也有人调侃,这件事让他想起曾经错过的来自立陶宛的尔纳斯(Ernest Zacharevic)的个人艺术特展“艺术是垃圾,垃圾是艺术”。

对此事件,拍卖公司在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了回应。公司表示,在预展与拍卖会的举办以及上千件的拍品管理上,设有严密的保安程序,在不同层次控管拍品,包括监控系统及充裕的保安人手。而根据公司的保险赔偿细则,凡属因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所导致的拍品灭失,公司将会按照香港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去处理一切赔偿。“关于不实的恶意诋毁与中伤,本公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凡属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只要我答应过可以赔的,“那都不叫事儿”。

那么,公司都答应什么了?

在翻阅多家拍卖公司委托拍卖流程后,你会发现,这些流程及文字表述几近相同,属于格式化文件。而在有关保险方面的表述中可以看到: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某拍卖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于拍卖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的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

有关保险费,在拍卖成交后,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1%的保险费。如拍卖品未成交,委托人也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1%的保险费。

有关保险期限,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7日(含成交日)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拍卖司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届满为止。

有关保险免责,拍卖公司明确提出,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它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政变、罢工、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最后看看保险赔偿,格式文件强调,凡属因拍卖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拍卖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读到这里,依旧没看到拍卖公司究竟答应保了什么。而从已经披露的信息中,也暂时没有查到与拍卖公司合作的保险公司和具体险种。不过,业界表示,如果确认画作是在拍场丢失,则拍卖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不存问题。

让艺术品保险维护艺术品安全

拍卖场上会出这样的事情,有人表示不理解,但事实上,在艺术品交易场所飞起“黑天鹅”已经被另一些人视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一位总在拍卖预展上转悠的人士说,他不止一次看到布展的毛手小子摔坏东西,也看到一些参观预展的人在工作人员转身时对拍品、尤其是画作搞小动作。

“当然,在故宫里的宝贝都有可能受伤的当下,这些事都不算事,而一些看上去算得上问题的情况,最终也会被拍卖公司掏钱了事。但这不是长策,拍品需要格外得保护和保险,现在看来,大家都知道有时宝贝们是在‘裸奔,但艺术品保险并非是一件着急就能办成的事,虽然拍卖公司也愿意投保,但送拍人的意志有时无法被左右,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需要懂行的人。”上述人士表示。

丢画事件让圈里人想到了另一件事。

2013年7月,北京闷热异常,某知名策展人突然发了一条微博,称其策划的“当代艺术:中国进行时!”专场拍卖,在运输途中汽车着火,大部分作品被烧毁。微博刚一发出,立刻引来各方关注。

一场突如其来的“货车自燃事件”烧毁了车上运载的73件艺术品。据悉,这些艺术品为其作者专场拍卖会中的拍品。拍卖会原定拍品197件,因火灾撤拍73件,实际拍卖124件,成交111件,成交率89.5%,成交额6597.325万元。更有“知情人”透露,很多被烧毁的画作才是重量级作品。如载画汽车未起火,以昨日现场拍卖情况看,所有作品整体成交价可能过亿。

几乎在同一时间,圈内一些人却认为此事纯属子虚乌有。有人质疑这是主办方为提高知名度而进行的炒作,还有人怀疑火烧艺术品为拍卖方自己所为,为此拍卖主办方还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予以澄清。但被烧画作是否上了保险?意外发生后是否有人买单?这些问题一开始还被人问起,最终却不了了之。

珍贵的画家作品出现意外后没有保险公司介入,这一点在欧美国家的人们看来是难以置信的。资料显示,欧美国家每100美元的艺术品交易,保险公司就能从中获得1美元的保费收入,巨大的市场交易量使一批专门从事艺术品保险的公司获利丰厚。而在“9·11”事件中,美国损失惨重,但是被撞大楼里面的艺术品因为基本上都有保险,最终获得了赔偿。

在我国,艺术品保险尚处在起步阶段,众多价值连城的艺术品都在无奈“裸奔”或是“自然损毁”。而纵观我国保险业发展,其速度并不算慢,为什么已经意识到艺术品保险蛋糕的存在,并不着急分食呢?对此,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最大的心结在于艺术品真伪难辨,保险赔偿额度估价太难。

对此,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也表示,在欧美国家,在艺术品真伪判定方面,保险单的效用仅次于鉴定证书。反观国内,鉴定环节存在较大问题,艺术品难辨真伪,市场中赝品大量存在,导致一些投保者明知赝品却仍向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很大部分是有意为之),保险公司则要按接近真品的价值做出相应赔偿,极大的风险打击了保险公司开办艺术品保险的积极性。

不过,近年来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有益的尝试。2013年12月,今日美术馆与安盛艺术品保险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未来将在如何规避艺术品风险、艺术品受损的修复以及艺术品彻底损坏后的赔付上加强合作。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民营美术馆在艺术品安全性规范体系上的一次尝试。

2014年2月,人保财险杭州市分公司签发首张艺术品综合保险保单,承保标的为杭州一闻名国内外现代画家近几年创作的100多幅书画作品,保额为1.5亿元。该保险由艺术品损失保险、艺术品运输保险和通用条款组成,涵盖的保险责任包括艺术品在固定场所因盗窃造成的丢失,因火灾、爆炸和水渍、烟熏及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在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因火灾、爆炸或因自然灾害及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但愿,在逐渐形成的艺术品保险网络中,“黑天鹅”不再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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