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奎
摘要: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既是一项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一门需要修炼的管理艺术。履好职、尽好责,既是政治使命所付,也是职业操守所系,更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环节。“打铁先得自身硬”,因此,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履好职、尽好责,必须首先练好内功。
关键词:履职尽责;督查机构;
中图分类号:D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6-0040-01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加强党性修养上下功夫。一是要增强大局意识。要牢记科学发展、人民为重的理念,自觉摒弃本位主义,合力干大事,全心创大业,聚力谋发展。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作为领导干部,要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找准位置,珍惜岗位,自觉强化干事创业的意识,切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三是要树立忧患意识。要居安思危,常怀忧患之思,常存自警之心。要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要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提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一要勤于学习。学习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本、水平之源。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学习尤为重要。把学习当成为一种自觉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要从书本中、从媒介上获取知识和信息,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通过学习,研究工作、探讨问题,开阔眼界、增长才干、推动发展。二要善于思考。要切实提高敏锐性和洞察力,养成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工作中要认真调研,全面分析,归纳比较,仔细过滤,用全面的、辩证的、发展的方法,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虚心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学会从不同角度、从不同的层面去观察和思考问题,以求洞悉事物,通晓事理,集思广益,科学分析,以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发展思路。三要善于实践。学习是途径,应用才是目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善于用实践去检验学习的效果,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坚持学以致用,善于从实践中总结提高,做到学以致用,努力通过坚持不懈地的实践锻炼和学习总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把握科学工作方法上下功夫。一是要善谋全局,统筹兼顾。“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领导干部考虑任何问题、做任何事情都要把自己放在全局中来认识、来定位、来把握,做到胸有全局,服务于全局。要在大局中把握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把主要精力花在中心工作的落实上,同时又要学会“弹钢琴”,注意处理好主次关系,兼顾其他各项工作。二是要把握细节,明责知责。“细节决定成败”。要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每一项工作乃至每一环节都不出现丝毫差错。三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抓落实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关键所在。要一切从实际出发,抓重点、抓关键、抓实效,坚持深入基层,亲临一线,身体力行,认真调查研究,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必须在培养过硬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内涵。良好的作风能培养创造力,产生凝聚力,形成战斗力,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根本保证。一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干起、从细节抓起,不图虚名,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每件事情做细、做实。二要大兴团结协作之风。人心齐,泰山移。干部队伍的团结,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团结,是事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一定要以事业为重,珍视团结,维护团结,相互信任,坦诚相待。要注意化解同事之间不和谐的因素,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精诚合作,和衷共济。三要大兴廉洁自律之风。“公生明、廉生威”。要正视权力地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履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慎言、慎行、慎独,培养健康履职心态,持守高尚履职情操,塑造清廉的履职形象。
领导干部做到履职尽责,仅靠自我意识、自我教育是不够的,还需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来保证。与履责相应的是,明责、验责、问责。它们虽是四个环节,却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是领导干部履好职尽好责的重要保证。其中,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
要细化岗位职责,实现明责具体化。明确岗位职责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前提基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机制,科学规范每个专业、每个部门、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标准、等,明确每个领导岗位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有明确的政策依据,避免出现工作不入位或者越位、错位等现象。要根据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对工作目标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使每名领导干部在不同时期都有其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奋斗方向。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履责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职务领导干部的特点,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规范领导干部履责行为。
要加强监督检查,实现验责制度化。建立层级式的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督查机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督查机制,坚持定标考核与定责考核相结合;分口管理、垂直考核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建立健全巡视督查、信息反馈、明察暗访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履职尽责不偏位。
要严格责任追究,实现问责常态化。严格问责是领导干部尽心尽力履责的重要保障。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主体、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要将干部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致使所负责的工作事项效能低下,影响总体工作部署或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以及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行为,纳入问责范围,增强干部履行职责和维护公众形象的自觉性。对履责成绩平平,无所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调整岗位;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不能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