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旭升
土地是生存之本,是国家和人民稳定与赖以生存的根本。搞好土地流转工作,责任和意义重大。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权和原始经营权属于农户。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就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即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或使用权。土地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同样的土地在流转后会创造出比不流转更大的综合价值。农户承包权价值要通过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来体现。土地流转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确认了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法律保障的土地承包权,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搞活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进行多方面的探索,发展农村土地租赁、土地整理、土地入股、土地合作社等多种流转模式,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对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现代农业发展及城乡统筹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探索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
1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动力与现实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之所以发生,承包土地的农民对更高利益的追求是其动因,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其得以实现的条件。
利益是土地流转的原动力。获取更多的利益是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主要动力。选择接转其他农户流出的土地,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来取得更高的利益。
经济社会发展为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发生的巨大改变,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了条件。
一是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村劳动力流向何处,完全取决于劳动力机会成本的大小。农民对土地依赖减弱,才有土地可供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流转由可能变成现实。这也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推动力主要来自市场而非政府的真正原因。
二是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技术不断进步,机械、生化技术的运用,良种的推广,耕作模式的创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户耕种更多的土地成为可能,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了条件。
三是外来投资的增加。农业对社会投资具有吸引力,不仅投资门槛不高,还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投资回报率高。一些有投资实力的公司和个人,特别是一些从农村走出去的“老板”,受农业规模经营效益的吸引,纷纷回到农村“租田置地,圈山买水”,投资经营农业,加快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发展步伐。这种现象在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显得尤为突出。
四是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随着农村社会分工不断深化,农户家庭的经营格局被不断打破,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家庭经营内容日益精简,为农户家庭大规模地经营土地创造了条件,从而也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2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新一轮土地流转,在实现形式上不断创新。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一是转包。这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二是出租。承包农户将土地租赁给他人从事生产经营。三是入股。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权作为权股,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加入合作社等经营组织从事生产经营。四是互换。承包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村或同组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五是转让。
新一轮土地流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向追求效益转变;二是向自愿流动转变;三是向集中到有经营能力的大户、公司;四是向利益引导转变。
3 经营权流转成效
土地流转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改革,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促进了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条件改善,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一是优化利用了农业资源。二是增加了转让双方的收入。三是促进了科学技术推广运用。四是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快推进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进一步促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实现农村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4 未来发展对策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就需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土地产权的排他性,保护土地流入主体的合法使用权,为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重点应进一步确立农民土地产权的主体地位,赋予农户完整的土地使用权权能,保持农村土地产权的长期稳定,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应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指向加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可谓是势在必行。
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重点应以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突破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管理制度创新。正确定位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导向作用,明确土地流转相关利益主体的职责,构建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外部支持体系。